2020年6月6日星期六

神州大地冤案知多少?

作者: 东步亮

近年提起,人们马上会想到历经千辛万苦真相大白的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福建念斌案、赵作海案、湖北佘祥林案,以及浙江张辉、张高平叔侄「奸杀」冤案,还有现仍在复查、尚未给出平反结论的聂树斌案……等等。人们总是善良地认为,这些冤案各有其产生的特殊历史原因和背景,带有诸多偶然性。也许,总体上,冤案还是少数。

司法体系制造的冤案,可能罄竹难书,是一个永远探不明的无底洞。

但是这种良好的愿望总是一次又一次被残酷的现实击得粉碎。往往在人们的心情尚未因上一个案子激起的愤怒平复之时,下一个冤案便突然冒出,激起人们更大的愤怒。这不,就在这几天,偶然翻看国内新闻,便又看到这样几起案例:河南洛阳偃师市人高炎龙,1992年成为灵宝县城关镇一起命案的被告人,1996年被河南三门峡中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死缓,1998年由河南高院二审裁定发回重审后,被灵宝警方取保候审,释放回家,迄今没有重审。大陆媒体的报道说,高炎龙被公诉机关认定的「作案时间」是中午十二时许,但高自辩称,他当时在火车上,根本没有作案时间,车票可以证明;却认定其「作案时间」为十一时三十分左右,《判决书》比《起诉书》提前了半个小时,使高炎龙「具备」了作案时间。

另一个案例也发生在河南灵宝。未满18岁的当地农民王玉虎,1989年因灵宝豫灵镇一起命案被抓,终审被以强奸罪和故意罪判处死缓,1994年末,河南高院再审撤销原判,发回三门峡中院重审。王玉虎1996年获开释回家,迄今未重审。媒体报道说,王玉虎案早在1994年河南高院发回重审前,该院就获得了公安部第二研究所对被告人血液和死者阴道的擦拭物(内有精斑)所做DNA比对检验鉴定结果:「现场提取的死者阴道内擦拭物上的精斑,不是被告人王玉虎所留。」

这两起骇人听闻的案件,多年悬而未决,及其亲属、律师一次又一次上访、申诉,给河南高院院长及相关部门发函、写信,但全都石沉大海,从无回音。更为恶劣和令人心寒的是,根据媒体披露,两位当事人都遭到酷刑对待,以致现在疾病缠身,生不如死。报道称,王玉虎被刑讯逼供打成了残疾,出狱后丧失了劳动能力,行动不便,需要家人扶助,但他至今保存着当年的血衣等。高炎龙则被连续审讯了七天七夜,其手腕和生殖器上,至今仍留有火钳烫、捅的伤疤。讽刺的是,这两起案件的主办警官杨健,2008年却成了河南省公安系统通报表彰的「办案先进典型」。

2015年12月14日,高炎龙找到王玉虎,两人决定联合起来一起申冤。他们先后到河南有关警局、检察院和法院,催促有关部门尽快给出回复。结果可想而知,按照中共一贯的处理风格,这一定又是一件旷日持久的僵持战。尽管这两个案子的证据是那么明显,按的说法,它不需要多少专业知识,仅凭良知就能明断是非,但因为涉及到当地司法机关的「面子」和「尊严」,以及个别人的利益,他们绝不会那么轻易地认错。

几乎与此同时,另外一起冤案的当事人也在网上披露了他所亲自经历的中国司法黑暗:三年前,网名为「天地侠影」的汪炜华,因为在自己的新浪博客公开质疑上市公司广汇能源存在故意误导市场、操纵公司股价、虚假陈述、财务作假等诸多问题,并于2013年8月24日实名用电子邮件向中国证监会举报广汇能源借贷巨款给张建国买卖自家股票涉嫌严重违规。因为这事,2013年10月12日,他在上海被乌鲁木齐警方带走,随后乌鲁木齐市检方以「制造并传播虚假证券信息罪」将其批捕,天山区检察院以「损害商业信誉罪」将其起诉,2014年8月8日天山区法院一审审理此案,经三度延期,2015年2月法院才以「损害商业信誉罪」被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而当时他已经被关押一年四个月。汪炜华之所以最近站出来公开此事,是因为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最近被抓。据汪炜华称,姚刚是广汇能源的后台,当年他的举报可能正是遭其报复。

另外一起事件是,黑龙江著名律师迟夙生在微博上公布称,她代理的一起案件,2015年12月11日就要开庭,她10日才收到法院的开庭传票。按照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应在开庭前三天将开庭日期告知当事人和律师。迟夙生称,这个案件的法官故意在快递单上标明寄出日期早一个星期,但实际上到了开庭前一天才寄出,目的是想让律师措手不及,因开不了庭而自动撤诉。

这几件事看起来似乎互不相关。但实际上呈现正相关。后面的两个案例,通过透露司法机关内部的部分运作方式和细节,解释了为什么会判出冤案。而按此结论推导,中国司法体系制造的冤案,可能罄竹难书,可能是一个永远探不明的无底洞。这是缺乏独立司法的人民的悲哀。

来源:香港东方日报/东步亮时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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