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5日星期二

70名落马的中共法院院长(4)

落马的中共法院院长:(上行从左至右)何树志、刘智、牛敏、曲云杰,(下行从左至右)宋利菲、覃遵月、邢国威、赵书学。

1999年,中共江泽民集团打压以来,各地法院执行迫害政策,诬判法轮功学员,将信仰“真、善、忍”的修炼人送入冤狱,造成无数家庭支离破碎,很多人在监狱酷刑下被迫害致伤、致残、致死。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7月,仅吉林省一地,被法院枉判的法轮功学员就达1,292人之多。2018年上半年,至少430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非法判刑,涉及的非法庭审有383场。已知被非法判5至10年重刑的法轮功学员有74人。全国各省份对法轮功学员的诬判至今未停止。

与此同时,一些为中共卖命的法院正、副院长们,也纷纷厄运相随。本文仅列举七十余名中共法院院长,他们均被官方网站公开通报、审查、免职、判刑等。

接上文:70名落马的中共法院院长(3)

宋利菲,吉林省长春市中级法院院长,被查

宋利菲

宋利菲,1952年6月出生,吉林集安人。1997年4月,宋利菲任吉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2007年12月,任长春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2年8月,退休。2018年6月21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审查。

宋利菲在职期间,积极迫害法轮功,2002年3月5日晚8时左右,吉林长春市有线电视网八个频道突然播出《法轮大法洪传世界》、《是自焚还是骗局》等法轮功内容的电视片。长春有线电视网公司的用户有30万,观众逾百万人。

2002年9月20日,长春市中级法院诬判刘成军等15名插播电视的法轮功学员,分别处4至20年有期徒刑,其中刘成军被非法判刑19年。而当时在职吉林省政法委副书记的宋利菲,脱不了干系。

2007年后,宋利菲任长春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此时,恰逢吉林省省长、已落马的王珉主政吉林,宋利菲滥用职权,诬判、枉判法轮功学员。

金京钊,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法院院长,被查

金京钊,女,55岁,一直参与诬判辖区内法轮功学员,如:2008年对刘凤梅诬判13年,致使她在狱中被折磨成疾,罹患癌症,最后悲惨离世。

法轮功学员黄成被她诬判投监后,惨遭酷刑折磨,遭受“十指插针”的摧残,最后被迫害致死。

金京钊还枉判山东法轮功学员曲成业和张立田,曲成业在盘锦监狱被折磨成高血压,患脑梗塞等病症,后死在监狱。张立田在锦州监狱被狱警和犯人活活打死。

2017年5月,金京钊被调查。

邢国威,黑龙江省原鸡西市中级法院院长,获刑

邢国威

2002年,邢国威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在任期内,邢国威冤判鸡西市法轮功学员,而且所判刑期之长(超过10年以上)在省内中等城市中实属少见。

至少有16名法轮功学员在其任期内被迫害致死,他还参与法轮功学员赵春遗体中三个器官被盗案。

唐炬州,四川米易法院院长,被捕

唐炬州,男,40岁左右,2006年5月初,因经济犯罪被逮捕。

2001年至2006年,唐炬州任法院院长,在此期间,经过他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就有二十多位。

2002年10月,米易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胥斌、徐天福第一次庭审,审判长是唐炬州。三天后,法院非法判胥斌七年、徐天福九年。

刘德仁,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法院副院长,被捕

于2006年被逮捕(详情见后)

彭绍舜,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法院副院长,被捕

刘德仁、彭绍舜,2006年分别被逮捕。

刘德仁、彭绍舜在任期间,对下属法院诬判法轮功置若罔闻,2005年10月13日上午,对法轮功学员何丽华进行非法审判。

牛敏,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院长,被查

牛敏

牛敏,1962年11月出生,2007年3月至2015年1月4日,任成都市中级法院院长、党组书记,迫害法轮功不遗余力。

牛敏任职期间,深得原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信任。李春城曾任成都市市长、市委书记,是中共迫害法轮功元凶周永康“政法帮”的重要成员之一,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2012年12月,李春城被查处。

2009年,成都市中级法院对钟芳琼等十一名法轮功学员的上诉案立案后,对他们进行秘判。

2015年1月4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牛敏被带走调查。

曲云杰,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院长,被查

曲云杰

2016年8月4日,曲云杰因严重违纪问题被立案审查。

曲云杰,女,曾任大连市甘井子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自2007年10月任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党组书记,在任期间,使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其中:“十佳维权律师”法轮功学员王永航被重判。2009年6月16日,王永航为法轮功修炼者从日旭作无罪辩护,被原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下密令迫害;11月27日,被沙河口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何树志,原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法院院长,被查

何树志,任顺德区法院院长,在任期内,诬判法轮功学员,如杨红军、温兰夫妇,分别被非法判处七年和三年。

2015年3月,何树志因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

赵书学,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法院原副院长,被查

赵书学

赵书学,1963年生,于1984年8月调入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法院,1999年4月,任副院长、审委会委员至落马。

2012年5月15日,竹山县法院非法开庭,诬判法轮功学员褚玉贵四年。

2017年6月,赵书学被调查。

刘智,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法院原院长,被查

刘智

刘智,1966年生,2004年2月,任竹溪县政法委副书记;2011年11月,任竹山县法院院长;2016年11月,被免院长职务;2017年4月,调任十堰市中级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至落马;2018年4月,被监察委调查。

他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2012年5月15日,竹山县法院非法开庭,诬判法轮功学员褚玉贵四年。

覃遵月,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法院副院长,被查

覃遵月

覃遵月于2018年6月被纪委监察委立案调查。

覃遵月,土家族,张家界永定区人,2005年10月,任张家界市中级法院副院长;2014年5月,任张家界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及正处级审判员直至落马。

2015年8月20日,永定区法院法官枉法诬判法轮功学员李保星四年、邓月娥三年六个月、金福晚三年。三位学员不服诬判,上诉于张家界中级法院,中级法院没开庭维持冤判。

资料来源:明慧网

来源: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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