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8日星期六

印度周刊:菲对渔船开火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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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宏儒新德里8日专电)印度“暨国防周刊”撰文指出,任何国家海巡人员蓄意对未武装渔民开火均属不当程序,应即对政府的要求给予外交回应。


5月28日发行的印度“政治暨国防周刊”(Political & Defence Weekly)在“世界焦点”单元刊载题为“对菲律宾的回应感到愤怒”文章 说,“广大兴28号”事件与去年印度渔民在印度海域遭海军射杀事件,几乎如出一辙。


在义国油轮执行反海盗任务的两名陆战队员,去年2月将1艘印度渔船误认为海盗船,开枪击毙两名印度渔民,遭印方逮捕、起诉。


上述文章说,中华民国政府强力谴责菲国公务船对未武装船只进行非必要且过度使用武力的行为,并向菲国提出正式道歉、赔偿损失、惩凶及尽速启动台菲渔业协议谈判4项要求。菲国政府透过总统发言人致歉,并派特使赴台传达遗憾与歉意,但拒绝承认枪击事件属蓄意行为。


文章认为,菲国公务船大可迳行逮捕船员并拘留渔船,不必无端对友好国家的渔民开枪。菲国公务船已明确违际海洋法第73条第3项“沿海国不可采伤害人身之方式,其中以致人于死为最极端手段。在任何情形下,绝不允许枪击与杀害”的规定。


撰文另举印度籍船只常遭斯里兰卡逮捕为例说,印度船只倘不慎进入斯国领海,至多遭逮捕,“任何国家海巡人员蓄意对未武装渔民开火均属不当程序,菲国政府应即对台湾政府之要求给予外交回应”。


文章并以中华民国外交部长林永乐在国际记者会上说,“对菲国相关制裁措施将持续至菲国政府采取更正面、具体、充分的作为,回应台湾4项要求为止”作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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