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2日星期六

“辨”脸 1分钟测出未来长相(图)





华盛顿大学研发一种软体,能自动产生幼儿随时间变化的毕生长相影像。


新手爸妈通常都会好奇孩子长大后会是什么模样。现在,不用一分钟,电脑就能提供解答。”(Daily Mail)报导,美国华盛顿大学(University of Washington)研究人员研发一种软体,能自动产生幼儿随时间变化的毕生长相影像。


这项技术是第一个全自动方法,利用灯光、表情与姿势变化,产生幼儿长大成人的外观变化。


华盛顿大学资讯工程系助理教授凯梅尔马赫-席里哲曼(Ira Kemelmacher-Shlizerman)说:“从单一照片产生幼儿逐渐成长的照片,是最困难作业之一,因此,我们希望特别聚焦在这项非常具挑战性案例。”


她说:“我们在毫无限制情况下拍下儿童照片,并发现我们的方法相当管用。”


研究团队已经刊登有关这项新技术的论文,且预定于6月在俄亥俄州哥伦布(Columbus)召开的美国电机及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电脑视觉与图形识别(Computer Vision and Pattern Recognition)研讨会,发表研究成果。


婴儿脸部形状与外观及表情变化,到了成人通常都有大幅度改变,因此很难塑形并预测变化。


这项技术利用数千张同年龄与性别照片的平均影像,之后计算不同群体长大后的外观变化,再将这些改变适用于新面孔。


来源:奔腾网

责编: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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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庆方:罗织无术谎话难圆四海内外共知其冤

*2014年 4月11日上午9点,许志永涉嫌所谓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一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宣判。在审判长宣读驳回被告人的上诉理由和两位律师 的辩护意见时,许志永博士高呼:荒诞的判决阻拦不了人类文明进步的潮流,共产专制的阴霾终将散去,自由公义爱的阳光必将普照中华!对此,审判长虽然立即提醒“被告人要注意法庭纪律”,但也没有粗暴制止,作为法律 人,也许他为在这样一份是非颠倒的裁定书上留下姓名而感到羞愧吧!*


这些年,中国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积累下许多复杂的社会矛盾,导致全国范围内群体性事件不断上演,由于这些事件的背后,地方政府往往存在一定程度的过错,因此,我们极少看到官方对群体性事件运用刑事司法手段,在一些特殊类型的游行示威事件中(如2012年的9.18反日游行,以及前段时间马航失联客机家属在马来西亚使馆门口的抗议事件),警察的角色就更是毕恭毕敬地保驾护航。如今,北京的司法机关却悍然对许志永倡导的教育平权和官员财产公示活动亮出了刑法的“刀把子”,他们手中真有确凿的证据吗?


本人早在许博士案起诉到法院之初就对媒体说过: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是中国刑法中最难被构陷的犯罪,因为构成本罪,一定要有在特定公共空间内人员大量聚集,从而导致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场面存在。但是,官方指控许志永组织、策划的五起所谓聚众扰序犯罪事实,却只存在于司法机关制作的案卷和相应法律文书之中,司法当局至今拿不出这种混乱场面存在的客观证据。由于完全是靠谎言定案,法院裁判文书中援引的证据之间相互矛盾,破绽百出,使得本案必将成为中国史上的一个笑料。


*一、先立案后找茬,本案严重违反刑事正当程序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据此,侦查机关只能对已经发生的犯罪事实,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才能立案侦查。但是,北京市公安局对许志永,却是先立案再找理由,警方对许志永的刑拘时间是2013年7月16日,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分别发生在2012年7月5日,2013年1月27日,2013年2月23、24日,2013年3月31日。但是,在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接触到全部案卷材料后才发现,本案早在2011年11月8日就已经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立案。根据案卷中提示的事实,本案立案侦查后,警方在既未传讯许志永等人,亦未告知他们有聘请律师和自行辩护的权利的情况下,就瞒着各嫌疑人采取了一系列秘密侦查措施,该案几个主要嫌疑人的电话记录、行动轨迹、个人交往无不处在警方的监控之下。然而,历经一年多的秘密侦查,警方最终移送审查起诉的所有“犯罪事实”,竟然都是立案七八个月甚至一年多后才发生,这就严重违反了刑事诉讼中的正当程序原则。因为刑事侦查就像考古,从来都是逆时针,北京警方却在新公民案中别出心裁搞出个顺时针,对于这种操作模式,相信不仅专业人士不能认同,连老百姓了解真相后也会有“先定性后找茬”之叹!


本案不仅存在案发时间与立案日期倒置问题 ,最终被起诉并被一审认定的五起所谓聚众扰序犯罪事实,有三起也早就经警方现场处理完毕,有一起报警后警方未处理。


其中,2013年1月27日发生在朝阳公园南门的财产公示宣传活动,不仅事实上没有扰乱公共秩序,当时出现场的警察也不认为是多么严重的问题。对此,朝阳分局麦子店派出所在当天的《工作说明》中交待得很清楚:

2013年1月27日14时许,我所民警张云鹏、李振洋驾车巡逻到辖区朝阳公园南门时,发现朝阳公园南门广场有十几个发生争执,民警即下车了解相关情况,并现场进行录像,后这些人离去。经向朝阳公园南门保安工作人员了解得知,民警赶到前有几人在广场上及马路对面张打横幅,内容为“公民要求官员财产公示”,园方工作人员进行劝阻,后这些人自行离去。依据该工作说明,对于一起在警察到来前就自行散去的反宣传活动,显然不能作为犯罪处理。


2012年7月5日,推动教育平权的家长们在教育部门前的请愿活动,教育部所在辖区的二龙路派出所民警费景月证明:13时许,教育部北门东侧有人突然高喊口号,治安支队民警及时上前制止,我们负责协助处置周边突发情况,其中一名黑衣女子用手机拍照准备上传网络,并且对处置民警破口大骂,对周边秩序造成很坏影响,随后还有一名穿粉色衣服女子也带头闹事,民警一起将两人带回派出所。另一名民警成峰的证言是:

13时许,教育部北门东侧有人突然打起横幅并且高喊口号,治安支队民警及时上前制止,我们负责协助处置周边突发情况,其中有一名黑衣女子用手机拍照,并有辱骂民警行为,我们为了防止她将照片上传网络,就将她和另一名粉色衣服带头闹事女子一起带回派出所。即便两位警察的证言完全属实,也不难看出,7.5事件中没有家长堵门堵车,没有影响交通秩序,没有妨碍市民的正常生活,被指控带头闹事的孟凡玲和邵玲玲之所以被带到二龙路派出所做笔录,也无非是因为邵玲玲在现场拍照,而警察担心她将照片传上网,这起在当天只被作为普通治安案件,对两名当事人仅仅予以警告处分且早已处理完毕的事件,一年多后却被作为指控并未出现在现场的许志永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罪证,显然荒唐至极。


2013年2月28日,教育平权家长们在北京市教委门前的请愿活动,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出具的《2013年2月28日非京籍学生家长在市教委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的情况说明》:2月28日上午9时许,陆续有部份非京籍家长到达北京市教委南门。现场民警立即对该些人等进行化解,到中午11时左右,来访人员达到90余人。经民警劝阻,非京籍家长选出5名代表由市教委工作人员接洽,其余被有序疏导到外围并进行谈话劝阻。14时许,按照市局领导指示精神,将不听劝阻不愿离开的56名非京籍学生家长劝上处置分流车,送至处置分流点开展核录审查。后由市局协调各分县局将各自辖区内非京籍学生家长接回,进行进一步审查、教育训诫后,予以释放。当天做笔录的38名家长没有一个受到任何治安处罚,这就说明警方当时并没有认定2.28是多么严重的事件。


2013年2月23日、24日在中关村、清华西门的财产公示宣传中,现场根本就没有遭遇警察,也没有造成人员大量聚集的场面,只是24日下午在清华西门外打横幅时,与清华保安有几分钟的争执,据清华保安讲他们向青龙桥派出所报了警,但从警方当天没有继续追究看,他们也认为清华西门外的争执只是小事一桩,没必要去查处。


本人认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既然以造成特定公共空间内社会秩序的严重混乱为构成要件,这就决定了本罪在任何法治国家都不可能出现迟延侦查的情况,因为在一个正常的国家,市内公共场所秩序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处于警方的控制之外。一旦发生有人蓄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情况,当地警方必然会迅速出警控制事态,并追捕犯罪嫌疑人,怎么可能出现严重的群体性事件已经发生,公共空间的正常秩序被严重破坏,警方却迟迟不去追诉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尤其是在北京这样的大都市,有人敢于在所谓的“政府机关周边地区、商业繁华地带及人流密集地区”多次组织、策划聚众扰序活动,造成这些场所“公共秩序严重混乱”不奇怪,奇怪的是警方对这些所谓蓄意策划、组织的破坏行为在现场处理时轻描淡写,非但不以刑事案件立案,甚至都不作为属于治安案件,却在案发数月甚至一年多之后又拚命使劲,大肆抓人,宣称你们一年前的某个活动是造成国家机关周边地区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极其恶劣的刑事案件,这不是很让有正常法律思维的人们费解吗?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依其犯罪性质,同样不可能像贪污、贿赂、诈骗等数额犯一样具有累加效应,数额犯,一次侵吞一百万和分十次累计侵吞一百万,对公私财产所有权造成的侵害没有区别,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一定要有一段时间内特定公共空间出现大量人员聚集,正常的公共秩序受到严重扭曲,现场出现严重混乱的场面存在,独立的几次街头活动如果每一次都没有形成这样的场面,就不能对一年多的时间内发生的多次街头事件合并起来定性并定罪。本案中,3.31西单事件是否构成犯罪姑且不论,在西单事件发生后,对过去已经处理过的四起事件秋后算账没有法律依据。


*二、实害犯错当危险犯,侦查机关不是以实际发生的而是以他们想像中的危害后果给许志永定罪*


除上述四次活动外,2013年3月31日,袁冬、张宝成、马新立、侯欣等人在西单广场张打横幅宣传官员财产公示的活动中,横幅中有要求七常委率先公开财产和国籍的内容,并在横幅中画了个王八,意思是不敢公开财产,就是缩头龟。可以说,这种内容在中国目前的语境中确实比较敏感,也是许志永一贯反对的。但是,我们认为,这种公民公开表达政治观点的行为,同样没有超越我国和法律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界限。而且,在警察出现前,现场秩序井然,没有出现混乱,只是在警察上前抢夺袁冬的横幅和扩音器时,因为袁冬不愿停止演讲,双方发生争执,才引来更多的群众围观,现场群众纷纷指责警察的执法方式粗暴,并质问“人家讲得很好啊,为什么不让人讲下去”?根据当庭播放的广场监控录相,当时聚集的上百人,在广场上只是占据了很小的空间,根本没有妨碍广场上的任何人。但是,因为在和警察争执过程中,袁冬喊出了你们不要把这个国家当成自己的私家花园,不要当成自己予取予夺的私人仓库的口号,致使当天成了整个新公民运 动的转折点,并因此导致过去几次警方早已处置完毕的活动,也被指控为所谓“公民组织”的犯罪活动。


但是,两级法院认定的五次所谓聚众扰序活动,经过警方大半年的侦查,至今未能找到一个北京市民出来指控因许志永组织的新公民活动妨碍了自己的生活,侵犯了自己对公共场所的正当利用权利,未能找到一个商家指证影响了自己的商业活动,未能找到一个行人指控妨碍了自己的正常出行,刑法保护的公共秩序,不可能仅是一个抽像的概念,离开具体的人,就无以谈秩序,既然本案中没有具体的受害人,谈何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事实上,北京警方明知新公民活动并未造成任何扰乱社会秩序的后果,这一点,从他们的讯问笔录中大量充斥着“假设、如果、万一”之词即可明了:


“马新立,你仔细想想,如果你们打横幅的行为诱发了严重后果的发生,到时候国家乱了,社会乱了,你能保证这种情况不会发生吗?如果这种情况发生了,你能负得起责任吗”?


“张宝成,你想想你们这几人在中关村、西单这样人流量大,有影响力的地方,未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就私自在西单广场打公民要求公示财产的横幅,你们这样的行为是否会造成危害?如果因为打横幅,聚集的人越来越多,到时候局势无法控制怎么办,你们是否有什么预案,或者说之前商量过要怎么办”?


“()单就你所参与 的教育平权一事来讲,你用手机发送了上千条短信,煽动外籍家长到教育部门前聚集,如果这些人在收到你的短信后,都跑到教育部门前聚集、闹事,你认为那时的局面能够控制吗”?(丁回答)最后乱了吗?“那是因为警方介入得早,及时进行了工作,才避免了严重后果的发生。你们这一行为,不但扰乱了公共秩序,也给警方增加了工作量,你认为这种行为正确吗”?


“(许志永)你错就在错在表面上你的理想是正义 的,但是,实际上你在社会上的言行非正义,你曾经制作过100多条横幅,散发过上万张传单,串联数十个城市,呼吁这些城市上街打横幅,试想如果全国各地均发生了类似的事件,这种混乱程度造成的社会影响得多大”?


从预审口中不难发现,他们把我国刑法中的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由实害犯误认成了危险犯,以为只要有人聚众走上街头,就可能造成市民大量围观,就可能有别有用心的人藉机生事,就可能诱发严重的群体性事件,就可能导致市局主要领导下台,因此只要聚众上街,不管是为了多么正常的诉求,警察都有权制止,只要警察甚至保安出面制止时发生争执,就构成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北京警方这种荒唐的逻辑,竟然能够获得检方的认可和法院的最后背书,这不是对我国法治现状的极大嘲弄吗?


*三、警察和保安作为控方证人,其证言的客观性无法保证*


既然控方找不到北京市民出来作证,又拿不出现场秩序混乱的监控录相,一审法院只好依靠言词证据对一个扰乱社会秩序的案件定案,其中主要是警方的“工作记录”、“情况说明”,出勤民警的证言,以及受警方控制的保安人员的作证笔录。但是,公安和保安,只是公共秩序的维护者,而不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保护对象,如果仅凭公安和保安的指控就能出入人罪,中国就将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警察国家,其结果就是每个公民的安全都得不到保障。当然,在刑事诉讼中,现场处置的警察和辅助警察维护社会治安的保安可以提供辅助性的证据,但在真正的被害人缺席的情况下,怎么能够单纯依靠公安和保安的证言给被告人定罪,更何况他们的证言与控方的其他“证据”之间又彼此冲突,不知所云。


其中在教育部和北京教委门口的请愿活动,属于公民向政府机关合法表达诉求,中国历朝历代都没有禁止民众在衙门口聚集鸣冤的先例,北京的两级法院如今把学生家长在教育部门门口表达意见的行为判定为犯罪,堪称创造了历史 !而支撑这一历史性判决的证据,也是无比滑稽,对7.5事件,教育部保安孙群的证词 是:2012年7月5日9时许,当时我正在教育部北门执勤,有上访 人员在北门慢慢 聚集准备上访,到了13时许,我们和公安人员就劝阻上访人员离开,不要在教育部正门门前聚集,扰乱教育部门前的正常秩序。有很多上访人员不听劝阻,有的上访人员从包里拿出了横幅,有的人则站在门口大骂,还引起了过往行人的围观。之后公安人员没收了上访人员手举的横幅。并将闹事的两名女子带回了派出所处理。(警察)问:被公安机关带走的两名女子都干什么了?答:在教育部北门辱骂我们和领导。问:她们是如何辱骂的?答:她们说“你们这些臭保安在这管什么用?快让领导出来解决问题”。问:这两个人是怎么闹事的?答:就是辱骂我们,还说袁贵仁出来,杜玉波是骗子,其他话语 不堪入耳。另一名保安王彦军也证明:我们保安和公安人员就劝阻他们离开,不要在教育部正门门前聚集,扰乱教育部门前的正常秩序。但这些上访人员全都不听,并且从包里拿出了横幅,这些人手手举横幅,站在门口大骂,骂人的语言不堪入耳。引起了过往行人的围观。之后民警没收了上访人员手举的横幅。并将骂声最大的两名女子带回了派出所处理。


就算两名保安的话全部属实,辱骂教育部领导最多构成侮辱罪,与公共秩序何干?更何况,现场录像清楚地证明:参加当天活动的家长们面对教育官员的扯皮推诿,都表现出了极大的克制,根本没有任何人有任何过激言行,又谈何扰乱公共秩序?


对2.228事件,如前所述,北京教委和市公安局海淀分局都出具了情况说明,很显然,作为涉事单位的北京市教委和现场处置单位的海淀分局出具上述证言,不但其客观性让人生疑,而且,不是由了解情况的自然人陈述而是以单位加盖公章的方式出具证言,在证据形式上也是不合法的,这种证据形式下,谁来出庭接受质证,一旦被证明是伪造,谁又来承担伪证罪的责任?事实上,控方在举出这种证据的同时,也就没打算给辩护人在法庭上进行质证的机会,所以,对我们提出的要求相关单位负责人出庭的申请,一审法院干脆置之不理。


当然,专案组也清楚单纯靠上述两份单位的情况说明给2.28事件定性太难看,但苦于找不到市民和其他单位出面作证,而现场视频中又没有秩序混乱的镜头,于是警方又找来当天出现场的海淀分局治安支队两名警察作证,其中杨玉明的证词是:他们就是在教委南门外的便道上站着,造成了便道上的拥堵,由于人数较多,在北四环辅路上的车辆也都减速行驶,看这里发生的情况。张泽潮的证词是:根据现场领导指挥,我们开始对停留在便道上的人员进行疏导,但那些人不听劝阻,还是聚集在市教委南门便道上。上午11时的时候,人数一度达到90余人。由于他们一直站在教委南门外的便道上,造成了便道拥堵,同时也造成在北四环辅路上的车辆也都行驶缓慢起来。


区区几十名家长站在教委门口的便道上,怎么可能造成北四环辅路的拥堵?即使造成了交通拥堵,也应该定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并应该有交通参与人的证言和交通混乱的视频。事实上,警方在事发的当天并没有认定2.28是多么严重的事件,因此他们也没有注意采集现场录像,直到许志永被刑拘后,为了给他罗织罪名,2013年9月29日3.31专案组民警刘浩春、马明就2.28教委南门聚众扰序案去东升派出所调取教委南门的监控录像,派出所答覆监控视频只能保存一个月,当日录像已无法查找。


关于2013年1月27日朝阳公园南门的财产公示宣传活动,如前所述,朝阳分局麦子店派出所在当天的《工作说明》中已经讲清楚:1月27日的宣传活动并未遭遇警察制止,几个张打横幅的人是在园方工作人员劝阻后自行离去。但是,到了2013年8月7号,也就是在袁冬等人因3.31西单演讲被刑拘4个月之后,麦子店派出所李振洋却于8月7出具证言指出:1月27日当天我带李建刚等三名辅警人员现场巡逻,发现朝阳公园南门广场有五六人聚集,即要求李建刚等上前制止,将男子胸前横幅摘下,并进行了批评教育。当时造成大量群众围观,引发公园门口秩序混乱。麦子店派出所保安李建刚的证言是他本人和袁冬僵持了五分钟,把横幅夺了下来。朝阳公园保安庞福新的证言是:现场大约有二三十人聚集。被派出所的保安把横幅夺走了。朝阳公园保安队长刘秉文也给出证言说:“我认为该男子打横幅、喊口号,严重影响了公园的秩序,造成了大量人员聚集,给公园正常秩序的维护造成了极大危害,给前来公园游玩的群众造成了很大的阻碍,他们的行为确实很恶劣”。至此,警方已经“成功”地在案卷中塞进了朝阳公园事件现场秩序混乱的“证据”。而到了2014年1月2日,本案已经起诉到法院半个多月以后,警方又找朝阳分局民警秦东冉补了以下证据:现场有十几人聚集,引起大量群众围观,造成了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我当时穿便装,但对袁冬亮明了警察身份。另一位朝阳分局民警张淼也作证:现场有十几人聚集,引起大量群众围观,造成了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至此,警方又往案卷中塞入了袁冬等人明知遇到警察执法而抗拒的证据。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几个要件,在控方的逻辑体系中看似已经完全具备了。但是,这都是些什么“证据”?在一个市局成立专案组办理的敏感案件中,如果仅凭分局民警的证言就能认定一个公民有罪,中国究竟是法治国家,还是警察国家?几个民警事后补录的证言和麦子店派出所事发当天的工作说明直接冲突,法院为何硬要采信事发几个月以后的证据?更何况这些在不同时间收集的证据,相互之间也有矛盾!


2013年2月23、24日发生在中关村的财产公示宣传活动中,根本没有遭遇警察现场执法,只是24号下午在清华西门张打横幅时和清华保安发生了不长一段时间的争执,对此,清华西门保安张凯强的证言是:2月24日下午4点50左右,霍国厅、杨文在西门巡逻发现有人进行打横幅活动,就用对讲机向值班室进行了报告,我接到报告后就带着赵振、王乔江、翟磊出来进行阻止。那些人不听劝阻,还和我们说学校门口是公共场所,我们管不着他们。问:后来呢?答:我们让他们别打了,他们不听,我们就上去抢下来一个横幅和一张传单,并向青龙桥派出所报了警,他们看我们人多抢不过我们,就收起东西向西走了。另一名保安杨文的证言是:当时我在清华大学西门站岗,这时从马路对面走过来了四、五个人,其中一个女的,他们手持横幅在清华大学西门外,横幅的内容大概是“财产公开是正路,拒绝公开是邪路”。后来,经我们上前劝阻,对方刚开始不同意,然后经协调对方就散了。根据两位保安的证言,可以说,当天在清华西门,并未出现秩序严重混乱的场面,双方也未发生激烈冲突。


2013年3月31日西单演讲,西单广场保洁员张素芹证明:2013年3月31日15时许,我正在西单文化广场上搞清洁,看到在广场正中央的周围有许多人围观,中间站了好几个人,有一个人站在那一边比划一边在说什么,还有四个人打出两个横幅,我距离比较远,看不清楚上面写的什么内容,就看周围的人越来越多,没多一会,来了一辆警车,有民警从车上下来,后来又来了两辆警车,因为周围的人太多,我在远处看不见里面的情况了,后来民警带着几个人上了警车就开走了,周围人群也慢慢地散开了。问:当时聚集的人大概有多少?答:大概有百数十人吧,没一会就聚满了主席台周围。问:当时聚集的人群都是什么人?答:都是路过文化广场的行人,平时文化广场的人就很多,今天是周末,人就更多了。看到有人在打横幅,就都拥过去看热闹,也有用手机拍照的。问:这些打横幅的人是多久后被民警带走的?答:大概前后有十多分钟的时间吧。


西单大街管委会保安队长康永强的证言是:我听完保安员汇报后便同他一起来到西单文化广场北侧大看台处,看到有四个男子一前一后打横幅,有一个男子戴着耳机在大声演讲,我看到后面那个横幅上有依法反腐的字样,便上前制止,让他们先收起来,他们不收,这时从台下上来一个女子手里拿着相机拍照并阻拦我。警察问:当时现场围观有多少人?答:大约50-60人左右。我进行制止受到阻拦,便给西单大街派出所打电话,民警来了以后,我便协助民警将他们请上车,带回派出所。另一名保安李龙的证言是:民警到现场后,出示工作证,让演讲的男子及打横幅的男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但这3名男子不但不听从民警的话,还打横幅、演讲,造成几十人围观,本来是路人行走的通道,造成了拥堵,还有多人进行拍照,使现场十分混乱,后经过多名警察的劝说约10分钟,才被民警带到警车上离开,后约5分钟围观群众才离开,使现场恢复正常通行秩序。另一名保安平生的证言是:不一会警察来了,我们就协助警察一起收横幅,他们当时情绪比较激动,不听劝告,极力反抗,当时已经引起近百人聚集围观,堵塞了广场的行人通道,我在协助民警处理这件事的同时,被演讲的那个男的用右臂肘部朝我肚子打了两下,并用右脚踢了我的两条腿。后来我们就疏散了人群。民警将他们带上警车,在带上警车的过程中,他们还在反抗不配合。问:请讲一下这件事你看到的场面或影响?答:因为他们站在行人通行的中心台阶地方,人员流通量大,由于他们的行为造成大量人员聚集围观,最后将近有百人堵塞在那里,造成人行通道无法通行,行人无法前行,而且在警察带离他们时,他们极力反抗致使当时场面混乱。


经过几个保安的层层加码,至此,西单演讲从造成现场混乱到阻碍警察执法两个特征都具备了。但警方还嫌不够,又找来西单大街派出所民警芦庆罡作证,问:当时现场的秩序怎么样?答:很混乱,因为西单文化广场人流量本身就很大,他们的行为很快就引起了很多人围观,我们到现场时已经有200人左右围观了,后来又陆续来了好多围观的,我估计最多的时候应该有300到400人在旁围观,因为围观人员特别集中,已经把那个台阶左右的路都堵死了,无法正常通行了,同时围观群众有好多拿着相机手机在拍照。另两名民警田洪和徐立镇也证明现场大约有300人围观,秩序十分混乱。


上述几份证言,就是控方证实3.31西单演讲导致现场秩序混乱并阻碍警察执法的“证据”,我十分钦佩控方有胆量把这些证据和现场录相一起拿出来,因为现场视频很清楚地表明:在警察到来前,袁冬的演讲,张宝成、马新立的张打横幅并未吸引多人围观者,台阶周边的人行通道上空无一人,是警察到现场后的粗暴执法方式引来不少人围观,但这些人都是看热闹的,他们的目的就是旁观,因此不存在被妨碍的问题。围观者人数最多时,大约也就聚拢了上百人,周边人行通道上确实三三两两有人前来围观,但并未造成通道拥堵和通行不便。现场录相中没有袁冬、张宝成、马新立等人攻击警察和保安的镜头,倒是不断有围观者指责警察的处理方式。即便真如出勤民警说的,现场有三百人,在西单广场上也是微不足道。西单广场经常有商业活动,动辄数千人,也从未听说哪个商家扰乱了广场秩序,几个公民进行反腐败演讲,又谈何扰乱公共秩序?


*四、普通犯当成集团犯,不正当地扩大了许志永承担责任的范围*


在许志永的呈请刑拘报告书中,北京市公安局3.31专案组认为:自200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许志永为实现自身非法政治目的,撰写大量纲领性反动文章 ,设计统一“公民身份”标识,组织同城聚会聚拢成员,构建犯罪集团。通过炒作“教育平等权、财产公示、”等社会敏感问题,不断组织、策划、实施街头滋事扰序活动,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期间对和政府进行漫骂攻击,行为恶劣、言语粗鄙,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此外,许志永利用互联网扩散快、聚集强的特点,不断散播虚假、失实、反动言论,混淆视听、蒙骗公众,严重扰乱公众心理,进一步扰乱互联网公共秩序。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1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许志永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这就表明,警方在立案之初之所以敢于因为3.31等许志永根本没有出现在现场的所谓聚众扰序活动对他采取强制措施,是因为他们自信能够找到“公民”属于非法组织和犯罪集团的证据,而依据我国刑法中对犯罪集团的规定,集团首先分子对集团所犯全部罪行负责。


但是,在以后的侦查中,警方显然没能找到这方面的证据。关于“公民”算不算一个组织?李刚回答:我认为公民圈子算不上是一个组织,因为他没有组织的章程,也没有加入的仪式,也没有清晰的组织架构,也就是个群体。王永红认为公民不是组织,因为:公民不像共产党,有宣誓 、填表、考验期、有章程、奖惩、纪律要求。就是自发自愿地履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张向忠在回答“你是何时加入公民组织的”问题时回答:我觉得我跟公民理念的想法差不多,他们理念很吸引我,他们倡导的东西与我提倡的一人一票差不多。在去年8月份左右,王永红让我第一次负责组织、召集聚会那次后,我觉得应该是参与到公民组织了,但我没有加入公民组织的感觉。李焕君回答:我不懂得公民组织,我不是公民,我是人民。对于警方强词夺理认定他是公民组织核心决策层成员,他表示”我确实不知道有一个公民组织。根据我对这一事情的了解,我不相信会有一个公民组织。因为我和许志永很清楚的知道,我们国家的法律是不允许存在非法组织的。我们没有这样的考虑去在这个事情上突破政府管制的底线。我和许志永没有成立公民组织的谋划和现实行为。在这个问题上如果公安部门认为涉嫌,我会觉得这是一个误解,从事一些公民活动,推动公民社会建设会有很多方面的工作,要想开展这些工作会有一些必须的组织和管理,据我了解都是不确定性和随机的,是为了做这些公益事情所必要的。这些行为不是一个去建立非法组织的行为,这种临时和随机的组织管理工作,不管是行为还是群体不构成非法组织和非法组织行为。这是我对所谓的公民组织的看法”。李蔚认为:公民这个圈子不能称为一个组织,这个圈子是松散的,谁愿意参加就参加,不愿意就可以离开,没有硬性的要求。预审问马新立:你知道公民组织吗?马新立干脆说:我不知道,按宪法说咱都是公民,都享有公民权,理论上是这这样。预审问:你说的理论上是什么意思?答曰:咱们目前不享有公民的权利。人民不享有参政议政的权利,具体说包括自由选举的权利、言论自由的权利、自由生育的权利。


因此,在一审开庭时,公诉人也只是说“公民”是有组织性质的团伙。但是,犯罪团伙不是犯罪集团,团伙中不存在首要分子的概念,更不能以许志永为首的名义让他对其他被告人的行为负责。本案中,丁家喜、孙含会、王永会、李刚等人的证言已经一致证明,他们搞官员财产公示宣传活动只是为了扩大支持要求官员公开财产的公民建议书的签名数量,最终目的是推进全国人大出台财产公示立法,许志永等人提倡上街打横幅是通过“快闪”方式,即打出横幅拍了照就走,不长时间逗留,避免和警察发生冲突,根据王永红的证言,朝阳公园的宣传被警方制止后,许志永也说过以后警察来夺横幅就给他们,不要发生冲突。2.23,2.24中关村广场的宣传活动,以及3.31西单广场的活动,许志永事先根本就不知情,他也不支持把矛头直指国家领导人并长时间发表演讲,因此就算袁冬等人的行为确实构成犯罪,也应该由每次活动的组织实施者自己承担责任,有什么事实和法律依据让许志永为此承担责任?


教育平权的两次活动,孟凡玲,邵玲玲,孔德平的证言也一致证实:许志永一直强调教育平权是很单纯的事情,在请愿时不要堵车,不要堵门,不要喊口号,不要出现过激行为。因此就算有些学生家长因为行为过激扰乱了公共秩序,怎么能让许志永为此承担责任?


*五、一、二审审理程序严重违法,影响实体正义的实现*


2014年1月17日上午,在许博士案的庭前会议上,审判长问辩护人对本案的管辖有没有意见。我说:本案属于共同犯罪案件,根据起诉书的指控,许志永伙同王功权、丁家喜组织、策划、煽动了2013年2月28日在北京教委门口的聚众扰乱事件,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许志永伙同丁家喜、赵常青、李蔚、王永红、孙含会等人组织、策划,并煽动了袁冬、张宝成、侯欣、李刚等人先后实施了朝阳公园南门、中关村、西单的一系列聚众扰乱事件。而对共同犯罪案件的起诉和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但是,在这个案件中,北京的检察院和法院却公然蔑视两高的规定,将同一个案件强行分拆为七八个案件,把许志永、王功权起诉到一中院审理,把丁家喜、赵常青、李蔚、李刚、袁冬、侯欣、张宝成等人起诉到海淀法院审理,这种人为的将一个共同犯罪案件安排在两级法院分案处理的作法,导致一中院无论是诉讼进程还是诉讼结果上,都会对海淀法院形成不正当的干预,海法对丁家喜等人的宣判,只能等待一中院对许志永、王功权的处理结果。假如海淀法院能够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对丁家喜等人先行宣判无罪,海检又不抗诉,一中院对许志永和王功权又该如何宣判?如果一中院宣判两人有罪,就必然要启动对丁家喜等人的审判监督程序。如果海法和一中院都宣判各被告人有罪,二审过程中,一中院对丁家喜等人的二审判决,又要等待北京高院对许志永、王功权的二审结果。以上任何一种做法,都在事实上打破了我国刑事诉讼中两审终审制的规定,扭曲了上下级法院之间的监督关系,面对这么多的程序难题,检法两家只有纠正以前的错误,对所有被告人并案起诉,并案审理才是唯一正确的出路。


公诉人说,这个案件属于指定管辖案件,我们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6条关于指定管辖的规定分案起诉的,这和两高的解释不冲突。另外根据六部委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共同犯罪案件在有必要时可以合并审理,而不是必须合并审理。我们认为只要能保证司法公正,分案处理并无不当。


我和杨金柱律师说刑诉法关于指定管辖的规定只是解决某个案件在哪个法院审理的问题,而不能成为对同一案件分审级起诉的依据。如果法院不纠正这个拙劣的错误,本案就会成为中国法治史上的一个笑料。


合议庭合议后认为,律师关心的管辖问题,对公正审理确实非常重要。上午的庭前会议结束,控辩双方回去各自审视一下己方观点,下午五点,继续开会,争取有个都能接受的方案。但是,下午的会议上,审判长却说,就管辖问题,他们也和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应该说,我们也不是认为现在的做法没有问题。但是,不像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满法律明确规定可以上诉一样,对管辖问题的不满,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规定救济途径。劝你们在这个问题上不要在坚持了。


在庭前会议上,我们对检方的举证方式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控方提供的证人名单中,68个证人(包括以证人身份出现的新公民运动其他被告人)全部不出庭作证,我说只有采用直接言词原则,所有人证都到庭接受控辩双方的询问,才能发现案件事实,如果证人不出庭,庭审时就只能对警方制作的书面证言进行质证,可我们凭什么相信警方的笔录呢?如果警方可信,岂不是连检察院和法院都没有存在必要了?更何况,根据辩护人调查了解的情况,本案的侦查机关询问证人、讯问被告人时,通常只选择 对被告不利的言词做笔录,很多证人证言明显与现场视频不符,因此我们强烈要求本案全部控方证人出庭作证。另外,五位和许志永共同推动教育平权运动的学生家长也强烈要求出庭为许志永作证,他们都是最了解教育平权运动来龙去脉,最熟悉许志永在其中所起作用的,申请法院通知他们出庭。但对我们的这些合理要求,审判长的答覆都是我无权答覆你。


因为辩方的所有要求一概得不到满足,在一审庭审时,不论是许志永还是辩护人,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护阶段都全程保持了沉默,因为既然了解本案真相的人都被一审法院阻止在法庭之外,法庭只是根据警方事先制作的证据进行审理,本案的判决结果又有什么真相可言?


一审于2014年1月26日判决后,许志永本人于2014年2月3日在市第三看守所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于2月10日二审立案。2月24日,二审承办法官告诉本人:这个案件你也知道,二审可能开庭也可能书面审,现在还没有定,什么时候定了我们会通知你。尽管我 当天就提出了开庭审理的要求,陈述了理由并作了笔录,另一位辩护人刘书庆律师也提交了开庭审理的书面申请,但是,二审法院经过近两个月的研究,仍于4月2日通知本人:经合议庭合议,本案不开庭审理,希望你在4月8日前书面提交辩护词。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3条的规定,二审选择书面审,表明其认为被告人、辩护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所提异议,尚未达到影响定罪和量刑的程度,面对一审中触目惊心的程序违法,二审法院能做到无动于衷,连开庭审理都懒得组织,还能指望他会做出正确的裁判吗?


*六、政治问题法律解决,用刑事手段打压新公民运动将注定事与愿违*


新公民案遭受打压,其根本原因就是当局对公民街头政治活动深深的恐惧,在和许志永的对话中,警方就毫不掩饰地指责:你对现在的制度不满所以你站出来高呼呐喊,采取的方式就是呼吁众人上街示威,这种组织方式很明确就是街头政治,也叫颜色革命,这完全符合你在文章里的论述,“公民运动是一场政治运动”。


警方在以他们想像中可能出现的危害后果给许志永博士定罪的同时,又在讯问中流露出他们对公民公开表达政见既蔑视又恐惧且不解的复杂心态:


“国家有相关的信访部门可以让人民群众反映问题,你们为什么还要上街打横幅?你这些很多的想法在现在的中国能否推行?你如果有正当的诉求,可以通过正规途径,合理合法地向国家反映,那才是真正地爱党爱国的行为”。


“为何你们在聚会中讨论对国家现状的不满?一味地批判国家现状,对国家进步有好处吗?一个人都有优点缺点,一个政权也是这样,政府也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是你们为什么老是盯住缺点不放?从来看不到主流的东西。我觉得你们这是居心不良”。


“是国家养育了你,维护国家稳定是每名公民应尽的义务,如果你继续这种危险的想法,刘老师就是你们的下场”?


接下来,警方进一步表现出许志永等人呼吁教育平权、财产公示就是给政府添乱的观点,而对这些问题,新公民案诸君子回答的也很干脆,如:对预审的“你为什么不通过正常的程序反腐”?袁冬答:我也通过正常的手续,我曾经给胡锦涛和当时的九常委写过信,内容就是反腐的事情,但是没有回音,我就认为共产党没拿我们老百姓当回事,不听老百姓的呼声,所以我们就必须通过自己的方式来表达诉求。警方问:你认为共产党是否给老百姓反映腐败问题的机会和平台?答:我感觉老百姓和执政者有一无法逾越的铁幕,中间无法沟通,所以我们必须通过上街来反应老百姓的呼声,从而执政者听到我们的声音,我认为必须有结社的自由,大家从分子组合至一起从而壮大起来,让政府从装聋作哑的状态改变,最终必须承认老百姓的存在,改变腐败现象。


在李蔚的笔录中,有一段:警察问:国家现在有自己的反腐体系和部门,你们为什么还要提出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答:我们认为国家的反腐体制从现在的实际情况看不够有效,腐败现象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已经损害了很多普通民众的利益,所以我们就提出要建立一个新的反腐体系。我们也是借鉴国外的反腐经验和做法。问:你们推出让普通民众参与反腐并建立一个新的反腐体系,这种做法容易让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这一点你考虑过吗?答:这之前考虑过我们推出的官员财产公示活动会对社会产生动荡和影响,但我相信国家会通过它的权力去加以控制,并通过相应的计划安排、表明态度减少这种动荡产生的负面影响。


对赵常青,警方质问:你反映问题没有错,但要通过什么方式来反映问题,通过你的极端方式就能解决吗?通过你个人和一部份人组织论坛 和打横幅等方式就能解决吗?


我们的党及相关部门对反腐败等一系列问题需要处理的问题一刻都没有停止,你凭什么就过早地下结论说执政党和相关部门对腐败问题处理不力?


你们总说要反腐败、要求高官财产公示等话题,是别有用心地炒作这个话题,还是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


你们这种方式不惜冒着违法的风险,是在跟法律挑战吗?


任何一个人的活动都是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进行的,你们的上街打横幅、演讲集会等行为,在没有被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就是违法的,这怎么能叫做是正义行为呢?


你们是否怀疑 这205名高官都是腐败的?


你们怀疑的依据是什么?


这种依据能站住脚吗?你能公示自己的财产吗?


对这些弱智的问题,谁能替赵常青回答?但对警方的另外一个问题:“你们之前的公共场所打横幅、发放宣传单、发放公民标识、在教育部门前静坐等,而且都没有经过申请和批准,如果这些事闹大了并引起社会动荡,这怎么办?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赵常青还是很认真地回答:如果示威的规模扩大化,引起整个社会的关注,这个责任首先应该由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来承担,比如说教育部,而要解决这个问题,应该是执政党认真听取集会人群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政治协商和社会协商的方式来妥善解决相关问题,从而恢复社会秩序。


对袁冬,警方问:你考虑到“公民”上街呼吁是否会造成国家动荡?袁冬回答:我们上街呼吁官员公示财产和国籍,只要政府、官员按部就班的公开了,就不会引起国家的动荡了,拒不公开就会造成国家动荡。


孙含会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我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羁押一天就是一天对我的迫害。你们的领导非要大家去掘地三尺,硬要挖出金子来,愚蠢得很。他们想向上面献上鲜花,但没准献给XXX的就是一泡狗屎。


警方威胁道:孙含会,你的思想太极端了,看问题太片面了,这样不好。你亲属也劝过你,他们也看到你做的事情不对,被自由、公义、爱的假象迷惑了,陷得太深了。你应该醒醒了,应该为自己的前途和家人想一想。


孙含会答:XXX清楚地看到了腐败愈演愈烈,所以才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我们做的事就是帮助XXX做这件事。现在我觉得XXX说的这句话是假的。


预审最后只好感慨:孙含会,你执迷不悟,你被你们的小的公民圈子毒害得太深了!


不难看出,警方打击新公民运动的理由和逻辑,根本无法获得涉案人的认可,而刑法的特殊预防作用,又恰恰是以犯罪人的真心悔罪为条件的。我们的体制面对复杂的社会问题拿不出解决问题的正确思路,却一味地迷信刑法的威慑作用,如此则除了培养更多的敌对者,又有何益?


在警方与丁家喜的对话中,最能反映出面对新公民运动,体制面临的道德困境和法律困境,现摘录一段:


问:许志永希望以何种形式建设公民社会?如果建设了公民社会,现行的社会主义社会怎么办?


答:这不是我操心的问题.


问:为何你们在聚会中讨论对国家现状的不满?


答:公民言论自由,我们讨论什么还不行吗?


问:一味地批判国家现状,对国家进步有好处吗?某些组织的行为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看似普通的寻衅滋事或非法聚集行为,却有着其不可告人的目的,你认同这一观点吗?你要为自己找出路,不要一条路走到黑,害人害己。


答:政府要为自己找出路才是真的。


问:你如果有正当的诉求,可以通过正规途径,合理合法地向国家反映,那才是真正地爱党爱国的行为。


答:爱党是共产党员干的事,我不是党员,爱国就行了。


问:我国在党的领导下,一直在不断进步当中,就拿你们所关注的自由、民主问题来说,如果在文革时期,你们公民组织会有如此言行吗?


答:很多人都迷恋那个时代,薄熙来就想把国家弄回到那个时代去,你们看他最后怎么样了?我认为XXX现在想做第二呢。


一起“普通刑事案件”讯问到这个份上,谁还能指望刑法能够发挥教育作用?能实现防止被告人再犯的功能?


而刑法困境的根本原因在在于,在我们这个国家,公民行使宪法权利的渠道被堵塞了,以新公民运动中的财产公示活动为例,孙含会、许志永等人发动官员财产公示网上签名和街头宣传活动的目的,无非是推动人大的财产公示立法,但这么单纯的公民表达政见的活动,在我们这个国家却是国家仇视和禁止的,先是推动官员财产公示的网上征集签名活动因被大量删帖无法进行,后是公民们组织的街头宣传活动被警方粗暴制止。警方所谓的“你们宣传反腐败没错,但为什么不通过正常的途径提出来”?在此就试举一例:孙含会委托马新立、李焕君、李茂林、罗丽君、杨双军于2013年3月11日去全国人大信访局递交官员财产公示公民建议书,但信访局说他们不管这事,不肯接。2013年3月13日上午,马新立和李茂林、李茂林的妻子罗丽君、杨双军、李焕君一起到人民大会堂南门,想给人大常委会递交关于“率先公开财产”的人民建议书,一共7033人在网上签名,结果不但没有人接,后来还遇见一个执勤的警察,警察马上将几个人送到了天安门 分局,天安门分局把他们的建议书给没收了,让几人在所里呆了一天也没饭吃,后来马新立和杨双军被各自户籍派出所接走了,李焕君则因是上访户被送到南三环边上的一个宾馆关了几天,李茂林夫妇被山西的接访人员关到丰台区长峰宾馆十几天。对这起事件,丁家喜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中用的是“3月13日,马新立与部份在两会期间欲向人大代表递交该建议书时被民警查获”。仅此一例已经足够,中国目前到底有没有公民合法表达政治诉求的权利和渠道!


但是,现在毕竟不是那个全民都匍匐在政治强权下唯唯诺诺的时代了,面对众多的体制不公平、政策不公平,怎么能指望被剥夺 了国民待遇的人们全都对赤裸裸的不公正熟视无睹呢?以北京市的教育公平为例,目前在北京的2000万常住人口中,非户籍人员已经占到近800万。据来自北京教委的信息,2012年的北京,义务阶段就读的随迁子女达到41.9万人,占学生总数的40.9%。继续维持现在的教育政策,则这些占在校学生人数近一半的孩子,在完成初中学业后就要回到他们的老家读书,这其中很大比例的孩子都是在北京出生长大,一口京腔,他们也自认为是北京人,在面临高考时却必须回到他们所不熟悉的环境中,告诉他们这才是你的家,如此则怎能指望他们将来认同这个体制,怎么保证他们未来 不成为反体制的中坚力量?


事实上,北京罪恶的教育制度,其受害者绝不仅仅是非京籍学生和家长,我们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重点非重点之分和择校制度的存在,折磨着的是全体北京市民,却肥了市区两级领导和教育部门的少数权贵,包括体制内的普通公务员在内,有几个北京家长没有受过择校制度的折磨,有几个人没为孩子上学受过难以忍受的屈辱?在北京为什么还要维持这种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平均配置教育资源的承诺在北京还要等多久才能兑现,如何兑现?对这些关系到全体市民切身利益的事情,市民们有发言权没有?他们有改变这一制度的正常渠道没有?


北京之外,以最近广东茂名的PX项目为例,现在看,警方的大棒政策是暂时把民众的反对打压下去了,但是,只要我们的官员在重大决策中没有协商式民主的观念和习惯,只要继续沿用现在的一套黑箱操作和长官决定模式,类似的甚至更大规模的反抗,仍会不可避免地在全国各地上演。我们的市政官员们就不能在立项之初就广泛征求市民意见,把新项目的安全性通过听证会的方式让关心的市民不受限制地了解,并承诺吸收市民监督项目的安全运行?地方官员就不能承诺把新项目带来的财政收入用于解决大部份市民普遍关切的问题,比如,用于改善义务阶段普通学校的教育质量,并承诺以家长们看得见的方式拉平各个学校的教育质量差距,以此来换取市民的支持?


对这些疑问,本人认为,只要没有来自民间的持续压力,官僚集团既没无压力也无动力解决这些关系民生的重大难题,因为一旦制度透明平等了,他们的寻租利益何在,他们高高在上的官老爷气派又何在?


但是,只要这个社会没有公民合法表达政治意见的空间,就别指望单凭执政党的推动能够深化改革,并最终消除各种剧烈矛盾冲突生产的制度根源。由于言论自由受到钳制,民众被压抑的不满日益积累,总会有大爆发的一天。正如许博士回击警方指责时所言:颜色革命不可能由任何人组织起来的,他一定是在所有人预料之外爆发的,把我倡导的新公民运动上升到颜色革命的想法实在是很深的误解。新公民运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是一个社会改良的过程,因为公民意识公民文化的变革本身就需要一个很漫长的过程。而且我一直主张公民要实实在在做事,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帮助最需要帮助的人,推动具体制度和公共政策的点滴进步,这和突发式的颜色革命是完全不同的理念和行为模式。某种程度上说新公民运动反而能避免颜色革命,如果社会不公不义得不到解决,改良没有空间,那样才会爆发颜色革命。


而这,又恰恰证明了许志永倡导的新公民运动的可贵,面对社会上触目惊心的黑暗和不平等,作为一介布衣,他不哀怨,不等待,不空谈,而是用具体的行动去推动制度变革,并联合公民社会的力量和体制内开明派向既得利益者施压。作为名校博士,尽管他完全有条件在现在体制下进入既得利益者的行列,但十年来,他一直选择和这个国家最弱势的人们在一起。无论是2003年推动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还是以后的岁月里对黑监狱的揭露,对三聚氰胺奶粉受害儿童的救助,对北京街头访民的帮助,对新移民子女异地高考权利的呼吁,对官员财产公示立法的执著,他都是以自己的方式在时代画卷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长年累月的挫折和打压,都不能阻拦他作为一个公民,而不是臣民,高傲地站立!如今,当局对许志永的审判和判刑,同样非但不能摧毁他的道德形象,恰恰相反,体制是赔上国家司法的信誉,为他和他倡导的新公民运动,树立了一座永恒的丰碑。

来源: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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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张庆方:罗织无术谎话难圆四海内外共知其冤

NASA:人类20年后登火星 小行星作“垫脚石”(图)





载人火星飞行器“猎户座”模型试验机正在NASA进行测试。


人类登上火星的梦想将在大约20年后实现。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官员4月9日表示,正在稳步进行载人火星探索计划,将于21世纪30年代如期完成。


NASA人类探索部副主任格斯登美尔9日在华盛顿向报告时表示,外太空火箭、太空舱等人类登陆火星的关键技术设备都在如期研发,人类将在21世纪30年代登上火星。另外,NASA希望踩着“垫脚石”登陆火星。具体做法是:让一颗小行星改道,按照月球轨迹运行,作为载人火星项目的实验基地和出发之前的最后一道检查站。


格斯登美尔在《从地球到火星》的报告中说:“我们的工程专为长期探索太阳系而设计,其中也包括载人火星项目。现有的科学 技术能把我们带到很多地方,最终允许我们在太阳系内探索火星等地,并为建立永久人类定居点做准备。”


格斯登梅尔向参议院的商业、科学和交通委员会保证,NASA将在2017年发射无人飞行器,检测太空发射系统 (SLS);还将发射“猎户座”多功能载人航天器,把宇航员送上火星。有关的多项科研工作正同时在佛罗里达州、亚拉巴马州和新奥尔良等地同时进行。


为了向寻求资金支持,NASA需要提交火星项目“路线图”,详细阐明开销细节。尽管多数政客支持载人火星项目,但如果国会在重返月球项目上分心,或者继续削减预算,就可能干扰NASA的载人火星项目。


来源: 中国 日报网

责编: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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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NASA:人类20年后登火星 小行星作“垫脚石”(图)

做了一个噩梦后的一连串噩梦(图)




1988年8月28日凌晨三点钟,在波斯顿一家报社的值班编辑萨姆森做了一个梦,梦见南洋爪哇岛附近的一个小岛火山爆发,当地居民被熔岩埋没,接着又发生了海啸,好几艘巨轮颠覆沉没……


萨姆森醒来,回想刚才的恶梦,觉得这是个很有趣味性的题材,便把梦中见到的一切写成文章 。早上,他把稿子往办公室的桌边一放就回家了。


不一会儿,主编来上班,一眼瞧见萨姆森写的稿子,误以为是昨夜发生的重大事件的新闻稿,匆匆拿去发稿了。事后才知道这篇稿子是编辑自己梦见的内容写成的趣味读物。但是,为时已晚,报纸已经发到市民手中了。社会上引起一场酣然大波。


报社社长赶紧召集各部门负责人举行碰头会,磋商善后事宜,决定在报纸上就此事公开道歉。恰在这时消息传来:爪哇岛附近的小岛火山爆发,情形与萨姆森所梦见的完全相同,即在萨姆森梦见火山爆发的同时,位于爪哇和苏门答腊之间的克拉卡托岛的火山真的爆发。这是一场有史以来的大惨剧。爆炸使得长八公里宽四公里呈长方形的克拉卡托岛失去了三分之二的面积,爆炸引起的海啸使163个村镇毁灭,死亡 人数达四万余人。


为什么萨姆森会在梦中预见到这场大悲剧呢?他难道有预见功能吗?


来源:奥秘网

责编: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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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兰州自来水苯超标20倍

中国 甘肃省兰州市自来水10号检测出苯含量严重超标20倍,当局迟至11号才通知市民停止饮用,当天超市瓶装水被抢购一空。有市民说3月份就发现自来水出现异味,对于称自来水达标感到怀疑 。有媒体报导,事故系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的一条管道,发生原油泄漏,因而污染了供水企业的自流沟。


据报导,此次受影响较严重的西固区11号已停水,主城区实施降压供水,不少市民抢购矿泉水,一箱矿泉水价格涨到了百元,并已经开始断货。


兰州市民张女士:〝我们七里河水一直没停,但是仍不敢喝呢,最难的就是做饭,昨天看到他们从超市买水,我才知道这个事情,超市里昨天应该说是空了嘛。〞


兰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分析认为,可能是化工厂污水污染自流沟,而不是黄河 污染。


兰州市民刘先生:〝昨天下午才公布的,你作为一个老百姓你能怎样?化工厂是很大面积,跟化工厂有没有关系,具体排哪里我们也不知道。〞


据了解,苯有致癌作用。3月6号至7号,兰州多个地段自来水出现异味,当时兰州市环保局曾对媒体表示,自来水出厂水质达标。


兰州市民袁先生:〝现在有供水着呢,不敢用,之前有异常味道的呢,新闻上不是出来解释了嘛,说达标的嘛,我们都在怀疑这个事。自来水厂只有一家,这边只能取黄河的水,黄河反正是有污染,但是我们现在都没办法管嘛。〞


该公司检测显示,10号17时出厂水苯含量高达118微克/升,22时自流沟苯含量为170微克/升,11号凌晨2时检测值为200微克/升,均远超出国家限值的 10微克/升。


记者熊斌、金同采访报导


Email订阅禁闻 来源:新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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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能为自己的信仰做些事情是伟大的(图)




“信仰”一词,最早见于唐代道世法师所著佛典《法苑珠林》卷九四:“生无信仰心,恒被他笑具。”佛教强调修行之初,须立坚固的信心,即对“佛、法、僧”三宝绝对的、没有前提条件的崇信钦仰。很显然,“信仰”是宗教词汇,因为只有宗教才能要求教众“仰而信之”。“信仰”,即匍匐在地、仰天承受之意。“信仰”是一种绝对的精神敬畏与服从,没有理性的辨析,没有道德的判断,更没有实证的检验。因此,“信仰”只能是宗教的诉求。与之相对的是理性与实证。理性是哲学的诉求,实证是科学 的诉求。


哲学要求辩证解析,要求逻辑推理,否则便无法求得哲学之真;科学探索则是一个不断怀疑 、假设的过程,要求实验求证,否则便无法求得科学之实。因此,无论是哲学还是科学,都不能要求人去“仰而信之”,不能要求人去无条件地绝对敬畏与服从。只有宗教,既不能因怀疑而求证,也不能用逻辑去推理,只能去无条件的绝对敬畏与服从。无条件的绝对敬畏与服从,即“信仰”。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信仰为本道德为尊。传统 的儒释道文化都是有神论文化,自古以来中国 人形成了对“天”、“地”、“道”、“神”、“佛”的稳定信仰,千百年来中国人靠着这些朴素的价值观念维系着整个社会的良性运转。而1949年 后,中国大陆 铲除中华传统文化 ,并对中国人强行灌输无神论思想,从此大多数中国人渐渐的失去了传统文化的教化。


中华文明的初始,就是对自然神的信仰。盘古开天辟地,成为天地 万物的始祖,而后漫长的上古时期先后又出现了天皇、地皇和人皇三位神祗,逐渐确定了中华大地的生活秩序。天皇时代,将民众分为部落,由部落推选或指定的酋长管理;地皇时代,固定了日月出现的时间,规定30天为1月,1年分12个月,使昼夜分明;人皇时代,把中国分为九州,封其九个神通广大的弟弟各管一州,自己住中央,乘天使驾驶的云车出巡。


三皇之后又出现了被合称为“五氏”的五位神祗,有巢氏教导林中的人在树上用枝叶筑巢为屋,并日渐移居地下以草木筑屋生活;燧人氏教人钻木取火,逐渐有了熟食和火种;伏羲氏教人烹饪和渔猎生活,制八卦、设官员、定婚嫁等;女娲氏人面蛇身,炼五彩石补天的裂缝堵水,杀神龟取其四足重新支起大地,用芦草烧灰吸干泄漏到地上的天水,形成平坦而肥沃的华北平原;神农氏尝百草写药书教人治病,并教人种植麦、米、粱、黍等食用植物,教人豢养牛、马、狗、猪等家畜,奠定中国农业的基础。


后又经无数日月变迁,中华进入五帝时期,神迹 依旧被信仰。黄帝带功修道并创建邦国,襁褓中能言语,驯服猛兽大败炎帝;帝喾爻策占验推算历法,穷极变化,颁告天下;颛顼帝法天道制义法,调理五行以教化,闻言而辨,能洞悉远方,仁厚而威严,慈爱而笃实;尧帝仁德如天,智慧如神;舜帝迎宾能使客肃然起敬,入树林能在雷雨中不失方向。


天神下到神州后,逐渐的建立起了中华文明,河图、洛书、太极、八卦、易经都包含着天地间的秘密并逐渐的传给了中华先民,而《道德经》更是系统 的将宇宙的法则和规律揭示给了中华祖先,“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最终构成了中国人的核心信仰,对“天道法则”的信仰,也就是中国人俗称的“老天爷”。后来佛教传入,生命彼岸、善恶有报、因果轮回 的思想也逐渐融进中国人的观念,对佛的信仰也成为了中国人信仰的一部分。


中国传统的政治制度是王道御天下的制度,一切以“道”为宗旨,整个社会关系中上至君王下至黎庶都遵守道德契约,君主奉天承运,治理万民,大臣和百姓,各安天命,各司其职。王道政治中,合道与不合道成为君王之王位合法性的最终依据,不合道的无道昏君就可以被讨伐,这叫替天行道。而纵观中华的传统文化,无论是出世的修佛、修道,还是世俗社会的文字、文学、建筑、医药、绘画、音乐、武术、书法、雕塑、园林、历法、服饰、饮食、节日等等,都与对神佛的信仰、对天理的信仰休戚相关。


到了春秋乱世,随着周王朝实际统治能力的丧失以及金属冶炼技术的普及和提高,铸造青铜九鼎无论在政治上和技术上都不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根据近年的考古发现,春秋时代楚国就已经自己铸造青铜九鼎,这是与历史 文献记载楚国国君称王的年代相一致的。考其楚国铸造青铜九鼎的具体年代,应该就在王北伐中原、向周定王的大臣王孙满询问九鼎“大小、轻重”的公元前606年前后。楚庄王铸造青铜九鼎,其用意非常清晰,就是要获得直接代表“天”统治天下的权力。因为青铜九鼎就是“天子”的象征。


春秋乱世,王室衰微,催发了当时的精英人士对于“天”与“天下”的诸多思考,其中包含了对于上古传承下来的“天”之信仰的开始松动,比如孔子同时代的郑国人子产就说过“天道远,人道迩”这一类的话,表明了当时的精英人士对于“天”和人类社会之间关系的开始进行思考,而不再是一味的“仰而信之”。


但如果因此就下结论说中国人在春秋时代就已经放弃或摆脱了对“天”的信仰,则是不符合历史真实的。孔子所在的春秋末期,是中国的学术思想开始萌发并且迅猛发展的时代,子产就是孔子的尊之为师的思想精英之一。正是在子产等思想精英的启发下,孔子开始整理、删述、撰作“六经”,把原本属于周王朝典章制度的“六经”作为教材教书育人,使之成为可以在世间流传的学术思想,从而开启了中国学 术思想之门。


掌握在天子及百官手中用于统御万民的神圣的典章制度下降为掌握在民间学者手中可以自由传播讨论的学术思想,这些典章制度原来所维护和拥戴的制度性“信仰”就开始发生了松动和瓦解。但需要强调指出的是,这种“信仰”的松动和瓦解只是发生在思想精英人士之间,对于那些与思想职业渊源不深的普通大众来说,天还是那个神圣的“天”,地还是那是神秘的“地”,都是需要无条件地敬畏和服从的神圣所在,不敢有半分的怀疑与亵渎。即便是开启了中国学术思想之门的孔子,也只是“敬鬼神而远之”,虽然有所疏远,但却严格恪守着“祭如在,祭神如神在”的规则,从来没有半分的不敬。并且,到了人生的关键时刻 ,孔子所倚仗的,依然是对“天”的敬畏与信仰:“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 “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孔子开启了中国学术思想之门,直接引发了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思想盛世,而思想的驰骋、学术的驳难,依靠的是理性的思维与辩证。这种局面的出现对于信仰世界的维系是灾难性的。读战国诸子著作,除了《墨子》以外,的确看不到对“天”的信仰存在的更多证据。这是一个思想史的事实。据此,学术界得出一个很流行的结论:中国人自古以来就缺少宗教的神圣性,中国文化的精神基础不是宗教,而是伦理。这种观点是从解读中国经典文献之上得出的学术结论,但却不是中国人真实的精神历史,因为这种学术结论只是考察了思想精英们留下的传世著作,而没有把中国历史 上大众的精神状态纳入考察的范围。即便是在战国时代百家争鸣的思想盛世,依然可以清晰地捕捉到来自于非精英的社会大众对于天地鬼神的信仰轨迹。这一点,在代表下层大众思想价值的《墨子》中论述得很清楚。《墨子•明鬼》详细地论证了鬼神的存在以及对鬼神信仰的先天性必要;《墨子•公孟》则明确地提出:“夫智者必尊天事鬼爱人节用合焉为智矣。”并批评儒者说:“儒以天为不明,以鬼为不神,天鬼不悦。此足以丧天下。”《墨子•天志下》则更加直截了当地说:“天子有善,天能赏之;天子有过,天能罚之。”


春秋乱世直至战国时期,王政衰落,夏商周三朝建立并且实行的“天”的代理 人制度——天子代表“天”统御天下万民的制度名存实亡,人们对天的信仰也陷入一种混乱状态。当然,信仰的混乱与瓦解状态,对于人们的思想是一种极大的解放,百家争鸣的思想盛世由此而来并且为后世创造了丰富的思想遗产。但对于以恢复社会秩序、拯救天下万民为己任的儒者来说,这种信仰的混乱与瓦解就意味着社会秩序的混乱,就意味着“天”的代理人统治天下的制度受到致命的威胁。孔子作《春秋》,言“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是因为“《春秋》,天子之事也。”所谓“天子之事”,就是天子在春秋祭天之时通过巫祝向天汇报天下大事的“祝史正辞”,其文本简称为《春秋》。汉儒董仲舒据此称称孔子作《春秋》为“奉天而法古”,继周之“赤统”之后创立了“黑统”,即说孔子在这时期是“天”的代理人,受命于“天”,建立“道统”。


孟子继孔子之后充实和发扬了这种建立在“天信仰”之上的道统,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贵民思想,并依据这种贵民思想阐发以民的利益得失为判断标准的“仁政”政治哲学,更进一步指出在地上承载这种“天道”的是“士”阶层,所谓“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士”秉持“天道”就能够“乐以天下,忧以天下”,就可以“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所以孔孟之后,虽然中国迭经战乱与外族入侵,中华文明始终未曾断绝,成为人类社会唯一从远古传承至今的文明实体(尽管这个文明实体从今天的文明标准衡量有着诸多不如人意之处),这就是因为中国社会在统治者所秉持的“王霸杂之”的“治统”之外,始终有着“士”阶层坚守“道统”的存在,与“治统”相对抗,尽其所能地约束着专制统治本性中为所欲为的恶,所以中华文明得以不绝如缕。


而马列主义统治中国后,彻底颠覆了中国人的信仰,共产意识形态(党文化 )和中华有神文化天然对立。1949年以后强行推行无神论,无神论把宗教视作统治阶级给工人阶级施加的“精神鸦片”,认为鬼神是人头脑中对客观世界歪曲的虚幻反映,是生产力低下时人们对自然界神秘现象主观臆造式的产物。马列主义在于对人们的精神控制和变异,正如毛泽东所说“凡是要推翻一个政权,总是要先造成舆论,总要先做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共产“学说”这个完全靠枪杆子支撑起来的西方思想无法和中华五千年 博大精深的文化分庭抗礼,就把中华文化彻底摧毁,马列文化方可在中国登堂入室。


马列主义推行无神论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中华有神文化妨碍其独裁专制,不希望在它之上还有“天”、“道”、“神”等这些根深蒂固的信仰去约束它。马列主义知道用传统的信仰标准去衡量它的所作所为都是逆天叛道、罪大恶极的,只要传统信仰还存在,人民就不可能称颂它“伟大、光荣、正确”;知识份子就会保留“文死谏”、“舍生取义”、“君轻民贵”等价值标准,而不会变成应声虫,全民更不可能“统一思想”。为了维持统治,马列主义就必须消灭中国人对神佛、天道的信仰。没有了信仰的中国人只能称为“马列人”,而非中国人。


1989年 版《辞海》对“信仰”的定义是:“信仰——对某种宗教或主义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的准则。”其中“宗教”之后加上的“或主义”,显然是根据二十世纪的意识形态现实而做出的增补和修订。这个“主义”即指在20世纪 大部分时间统治中国的意识形态——马列主义(完整的表达是:马克思主义、主义、毛泽东思想)。


但在大陆意识形态的一般表述中,马列主义既是一种哲学,所谓“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又是一种科学,所谓“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原理”。如果是哲学,则需要诉诸理性,需要进行逻辑推理;如果是科学,则任何科学原理都必须经受怀疑与实证的过程,否则就不成其为科学。也就是说,无论马列主义是哲学还是科学,都是不能去信仰的。否则,它就不是哲学也不是科学,只能是宗教的教义。


当然,还有一种表达方式是“信仰共产主义”。共产主义是马列主义关于未来 社会形态的一种假设,是马列主义的一个必要的组成部分。如果马列主义属于哲学,则这种哲学假设出的“共产主义”需要去进行理性的逻辑推理;如果马列主义属于科学,则“共产主义”需要去进行怀疑求证;总之,都是无法也不能去“信仰”的。当然,如果干脆承认马列主义是一种宗教,则无论是马列主义本身或者是马列主义做出的“共产主义”假设,都属于“教义”,则都可以要求信众去“仰而信之”。问题 在于,既然宣称,马列主义是哲学思想,又宣称马列主义是科学原理,然后又要求人们去信仰,这就是强人所难了。所以,作为一种官方强制的“信仰”要求,随着中国大陆强制文化制度的功能衰减,马列主义也就自然而然地失去社会大众的拥戴,而只能停留在官方文件和宣传中。


这就是今天这种“信仰的空虚与混乱”的社会现实。


一个准确的结论是:正是20世纪中国社会“信仰”的强制与滥用,导致了今天中国社会这种“信仰的空虚与混乱”现状。


“信仰”的滥用,其根本点在于把价值观等同于宗教。科学精神是一种价值观,马列主义以及共产主义是一种价值观。宗教也是一种价值观,但价值观却不仅仅是宗教。价值观可以选择 、可以持有、也可以增补和调整,但却不能去信仰。强制性地要求人们去信仰一种特定的价值观,是文化专制社会的基本特征。而的基本特征,则是价值观的多元化。


至于当今中国社会秩序的混乱和丑恶现象的滋生,更多的原因则是由于专制制度加市场经济所导致的结果。市场经济需要诚信的社会价值系统和健康的法治环境,而专制制度必然导致公众无法对公共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缺乏监督的公共权力必然导致权力的私有化,公共权力的私有化必然导致市场寻租现象,其后果则是大量的特权利益者和间接特权利益者的产生,特权利益者的存在本身就是对诚信价值和法治环境的破坏。特权利益者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只能导致经济领域以及其它领域产生大量的社会不公现象,社会不公现象则直接摧毁诚信价值体系,造成大众道德的崩溃 和社会秩序的混乱。这是一个浅显的、并不复杂的逻辑关系,基本上与宗教层面上的“信仰”无关。


针对中国近年来出现制度化、糜烂化的现象,中外学者已经从制度、法治、媒体和经济等方面,提出了“前腐后继”的各种原因,但很少从信仰的角度作出分析。在缺乏法治传统、习惯人治的中国,利用严刑酷法,打击腐败的效果毕竟有限,而重建和强化“心治”,培植新的信仰体系与文化,才是长效之道。


目前,中国面临着双重信仰贫困的困境,包括政治信仰贫困和宗教信仰贫困,由此构成了腐败越演越烈的重要因素。一般而言,政治信仰与物质利益是维系官员对一个政权忠诚的两大支柱。毛泽东时代的之所以能够号召共产党人走完“长征”、防止民众在三年大饥荒 时发动陈胜吴广起义、推动常人无法想象和实施的文化大革命 ,主要不是因为毛泽东利用巨大的物质利益,换取共产党人对他本人的忠诚,而是通过看不见的政治信仰,产生了强大的向心力;而且与这种强大的精神信仰相适应,贪欲、物欲和情欲遭到了压抑,污吏因此难以大量出现。这也是目前大陆民众怀念毛泽东时代官员们“两袖清风”的原因之一。


但进入开放时代,多数共产党人对共产主义信仰产生幻灭,共产主义理想成了可说不可信的摆设。这样,为了继续维护统治合法性和向心力,就只能而且必须借助另外一个维系忠诚的法宝——物质利益,来换取官员的效忠。这种输送物质利益的表现形式,就是对官员们的贪污腐败提供制度层面的机会与条件,并提供人为的保护。一旦官员成为贪官,接受了体制提供的不法利益,这些贪官就与政权结成了命运共同体,因为他们必须以忠诚作为获得特权的回报和代价,如果一旦出现异心,忠诚出现问题,那么随时可以将贪官们的腐败劣行予以公布,并绳之以法,成了打击异己、巩固核心的有效工具。


由此,现行的制度化腐败就向官员发出了两个信号:一是必须与众人同流合污,成为贪官,因为水清则无鱼,混水才能摸鱼,个别清官的存在将使多数贪官缺乏安全与安宁,因此清官就失去了存在的制度环境;二是必须对领导保持忠诚,否则随时可能成为反腐的牺牲品。所以,对大陆体制而言,不反腐败不行,否则就失去了保证下属忠诚、控制官员言行的工具和力量;但反腐败又不能反得太彻底,否则就既没有主义可以信仰、又没有利益可以分享,政权就会失去官员的效忠,并因而削弱执政的合法性基础。


除了政治信仰贫困导致利益输送盛行和腐败成为制度之外,宗教信仰的贫困也是腐败蔓延的重要动力。世界上的几大宗教都相信来生,相信轮回报应,相信好人好报、坏人坏报,所以当宗教信徒面对物质诱惑、从事恶行之前,首先存在内心的恐惧,顾忌神佛的惩罚,唯恐来生因此而进入地狱,与魔鬼同行。这种内生的心理恐惧和道德约束,比外在的法律 惩罚和媒体监督更能有效地扬善止恶,从根本上抑制腐败行为。


但大陆官员信奉的是无神论,贪官们只管生前尽情享受,死后管它洪水滔天,由此导致一批贪官内心毫无畏惧,行为不知节制,变本加厉地吞噬民脂民膏。面对这批有私无畏的贪官,法律和媒体就变得苍白无力。同时,尽管许多贪官也开始烧香拜佛,但他们大多是假信徒,因为他们祭拜佛祖的动机有二,一是保佑自己平安无事,继续贪污;二是诅咒政敌和对手不得好死,祈求佛祖惩罚。而佛教的真义是普渡众生,无私无欲。所以,以共产主义信仰者身份祭拜佛祖的贪官,不仅滑稽可笑,而且只会强化腐败的程度,因为他们是将神佛绑架,保佑他们为非作歹,其后果是更加有侍无恐、肆无忌惮。


官员的腐败越演越烈既与改革开放以来的政治信仰贫困密切相关,更与无神论存在关联,无神论的最大效应导致心中没有恐惧,而政治信仰真空则导致行为没有制约。


好莱坞导演梅尔•吉布森在拍摄完电影《耶稣受难记》后说了这样一句话:“能够为自己的信仰做些事情是很伟大的。”梅尔•吉布森倾注了10年的心血完成了这部影片,影片真实的记录了耶稣一生中最后的12个小时,他在耶路撒冷受难的一天,在人间遭受到的最残酷最痛苦的折磨,直到他生命的消逝。梅尔吉布森花费重价拍摄这电影,表达了耶稣受难-宽恕-爱这个主题。梅尔•吉布森说:“在我的内心深处,我迫切地想要用电影的形式把这个传记宗教的故事讲述出来,这是我一直以来的信仰。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信仰,能够为自己的信仰做些事情是很伟大的。”


在强烈的视觉冲击背后,也让人在思考电影背后的意义。后人说,罗马皇帝对基督徒的迫害,反而壮大了基督教。这是事实。一方面,迫害者把其残暴和邪恶暴露无遗,另一方面,反迫害者表现出的对信仰的坚定,对邪恶的揭露,的传播,激励着更多的信徒。


2000多年过去了,关于耶稣是否有罪,基督教是不是邪教 ,已不言而喻。历史证明,一种信仰是正是邪,不取决于的判断,而取决于其本身。神佛慈悲,总提醒着每一个善良的人:珍惜自己的生命,在无上的佛法面前,如果再无知地为了自己眼前的一点私利,而去亵渎神佛与佛法,等待的将是永久的对罪业的偿还。


来源: 博客

责编: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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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祖笙:景阳冈的两只老虎真奇怪

“两只老虎,两只老虎,跑得快,跑得快。一只没有耳朵,一只没有尾巴,真奇怪,真奇怪!”这首深受小朋友喜欢的经典儿歌,迄今流传了多少年,无证可考,但有乡野传闻说,经典儿歌《两只老虎》是从阳谷县传唱出来的。《水浒传》的记载也有误,武松打的老虎不是一只,而是两只。


武松虽自小习武,武艺高强,但非武曲星君下凡,若是单凭了武松的赤手空拳,大抵难于在景阳冈打得“两只老虎,两只老虎,跑得快,跑得快”。阳谷县民说,当年在景阳岗长期忙于打虎的,远远不只是武松,而是人五人六汇集了大群的打虎英雄,声势浩大,打虎之声,也喊得地动山摇。


《水浒传》写得尤其夸张。阳谷县事后有人披露,武松等打虎英雄当时并没打得“那大虫眼里、口里、鼻子里、耳朵里,都迸出鲜血来”,而是打得两只大虫“跑得快,跑得快”,给打跑了而已。被打跑的老虎因为“一只没有耳朵,一只没有尾巴”,长相奇怪,由此被当作儿歌传唱到现在。


是的,这两只老虎“一只没有耳朵,一只没有尾巴”。那只“没有耳朵”的老虎,兴许是听不见打虎英雄们的喊打喊杀,所以压根就没同虎崽们说起景阳冈那回打虎的可怕,一众虎崽自然也就不太把景阳冈的打虎当回事。月黑风高时,虎崽照样横行无忌,阳谷境内据说至今也还是虎患不绝。


那只“没有尾巴”的老虎,就更是奇怪,它的尾巴本该是极长的,怎么可能会没有尾巴呢?自这头老虎出没以来,阳谷县的衙役就不断在公然化身为兽,县里也恢恑憰怪,有的县民在血泊中丢了房子,有的县民莫名其妙没了孩子……此虎作恶的影子若隐若现,它怎么可能会是没有尾巴了呢?


景阳冈被打跑的两只老虎好奇怪,居然“一只没有耳朵,一只没有尾巴”,委实太奇怪了。景阳冈上的打虎英雄,或哨棒在手,或提着朴刀,抱团居高临下杀声震天,打虎打出的乃是这样一种结果,俨然不见冈下阳谷县内的虎患猖獗。景阳冈上武松们是安全了,阳谷境内的你呢,也安全吗?


写于2014年 4月11日(廖祖笙 之子廖梦君在担任中央期间、周永康担任部长期间、赒济担任教育部部长期间、担任期间,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和杀人犯同穿连裆裤的放任凶徒逍遥法外第2826天!遇害学生的尸检报告、相关照片及“破案”卷宗全是不可示人的国家机密!作家廖祖笙在国内传媒和网络的表达权被匪帮全面非法剥夺 !廖祖笙夫妇的出境被“执法”机关非法剥夺,被反动当局连续非法断网1127天!在令人发指的残酷迫害中,幕后迫害的操纵者能非法控制全国的媒体和互联网,能控制公检法,能控制广东和福建,能控制电信,能控制银行,能不时操弄“不作恶”的谷歌……为国防事业奉献了青春年华并立过军功的廖祖笙,因在文字层面坚持为国家前程和百姓福祉呼号,遭到法西斯新变种疯狂迫害,呼天不应,叫地不灵,蛇鼠一窝的当局从上到下装聋作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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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英时台湾的抗议和中共的态度

抗议运动是因为他们反对,因为国民党很快要跟共产党签约,在各种服务业上面有各种贸易协定,双方都可以到对方去进行贸易。不受限制,有各种自由。这个本身我不用谈了。因为这事儿已经变成了一种运动。


最早是年轻学生发动的。与政党并无关系。但是这个运动后来越卷越大。现在是学生们要求以后跟共产党定任何契约要在有一个机构可以检查内容,然后投票通过。因为国民党在立法院占多数,可以勉强通过,可以用各种方式,但是要是有一个检查机构那就多一层保障。如今事情发展到上个礼拜天有10几万人照官方的说法在台湾游行示威,打着各种旗号。现在这个目标已经很清楚,基本上是对共产党非常不放心。因为这多少年来国民党执政以后慢慢 在经济上跟共产党打了很多交道,好像对台湾经济有所帮助的样子,到底帮助有多少还不知道。可是共产党很明显的它的经济只是它的手段,它最终的目的是要统一台湾。


以前的时代主要还是要讲很多的威胁的话,可是自从国民党上台以后,共产党慢慢改变策略,改用经济这个软的手段进入台湾,希望用巨大的经济力量把台湾吸进去,吸进去以后你就逃不掉了,逃掉以后你没法生活。所以这是他们很如意的打算。


现在在学生的发动之下全社会都起来对这件事情进行抗议。这次参加抗议的人有许多都是大学的院长、教授等等。并不是由民进党主导的。香港的情况跟台湾非常相像的就是反对共产党的,甚至于要求香港自治的都是年轻人。所以从香港的经验我们可以看出来台湾这个运动不是一个党派想操纵的运动,主要的力量确实是社会上的觉醒。台湾和香港社会是明显地觉醒了。而且媒体一再写批评文章 ,以至于共产党现在用一个很可怕的手段就是买黑社会的人来伤害主要的记者,所以最近的群众运动中也有黑社会的人戴着黑眼睛,你看不到他的脸,骑着摩托车来撞那些游行的人,这就是香港的一个模式又移到台北来了,所以在这个情况之下,台湾老百姓对于共产党有了更大的警惕。


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到共产党对于台湾的反应也很值得一谈。这个反应好像并不很强烈。原因就是说他们好像觉得台湾已经在握了,逃不掉了。我认为台湾跟中国 并不是必然要分开的,但是有个条件,就是必须要在一个民主、自由的制度之下我想台湾才会加入大陆 这个,否则的话如果在一个极权统治之下,台湾是一个直接民选政府的,无论如何这个制度在台湾不能改变,要改变这个制度除非共产党用武力征服台湾,那是另外一回事情,我也不相信共产党虽然经济力量强大,现在声势也很浩大,能不能就动武来征服台湾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因为现在俄国占克里米亚也是一个教训。


老百姓要投票赞成如何如何它才能归俄国。如果仿照这个模式,台湾人也可以用公投的方式来表示自己的意见,愿意到哪里或者不愿意到哪里。这样的话对共产党也是不利的,所以共产党一切都支持俄国,在这件事情上它保持中立。一方面它好像很赞成俄国把克里米亚吞回去了,好像要吞回台湾要给它一个支持,可是这个吞回去的先决条件是台湾是当地人民投票表决,而这一点共产党又不能接受,所以共产党也处在两难之间。


目前看起来,台湾事件在大陆上,大家还是希望它能保持现状,尤其是许多游离台湾的大陆人,看到他们游行壮大的声势非常感动,而且非常觉得他们完全不能享受这样的权利。所以台湾的民主化对中国将来是有长期影响的。所以在这种种条件之下,我觉得共产党对台湾恐怕不能估计得过分乐观,以为自己一切都在掌握了,因为有的时候我想老百姓宁可在经济上贫困一点也不愿意变成奴隶。如果要台湾人民换一碗饭吃,付出的代价是做共产党的顺民,我想这一点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的。国民党无论如何也没有这个力量在台湾一意孤行,因为一意孤行的结果是在选举中一定会失败,到最后一定控制不住台湾的局面,所以这就是我们今天所看到的一个很复杂的状态。这个状态怎么发展我想要过一些时候才能澄清。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

(RFA 根据作者4月4日录音整理,未经作者审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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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喂饭…梅铎证实 邓文迪偷情布莱尔(图)

互相喂饭…梅铎证实 邓文迪偷情布莱尔

梅铎(左)与婚变之前,一同出席去年二月福斯探照灯公司的晚宴。(本报资料照片)


媒体巨擘梅铎与华裔前妻邓文迪 去年十一月离异,源于邓文迪与前首相布莱尔搞暧昧之说,早已传得沸沸扬扬。梅铎最近接受“财星”(Fortune)杂志访问时,首度亲口证实。梅铎透露,当他确信结缡十四年的邓文迪与布莱尔在其加州农庄偷情,马上找办理离婚。



八十三岁的梅铎指出,他人在时乍闻妻子和布莱尔幽会,立即飞到加州追问下属,在“人尽皆知,唯我不知”后,随即找律师 准备离婚。


提出离婚后,梅铎说,他首次获知前妻的日记,内容令他“震惊”。日记中,邓文迪描绘自己对布莱尔有“暖洋洋”(warm feeling)的“迷恋”(crush)感受。据传,二○一二年十月和二○一三年四月,布莱尔曾两度与邓文迪在这座农庄私会,当时梅铎在国外。


梅铎说:“这件丑事早已众人皆知,却没人告诉我,但之后有人告诉我农庄内发生的两件具体事情。”他接着说:“我当时人在澳洲,等我返回加州,很自然地询问下属,纸终于包不住火,得以大白。一周后,我一找好律师,即提出离婚。”


据“财星”报导,有一次布莱尔来找邓文迪,梅铎家中佣人告诉他邓文迪在主卧室,布莱尔迳自走进主卧,然后关上房门。还有一次,邓文迪和布莱尔在晚餐时互相喂饭,旁边的佣人感觉很不舒服。


身为梅铎和邓文迪女儿“干爹”的布莱尔,自始至终否认劈腿邓文迪,而且也没有两人关系暧昧的证据。


梅铎受访时说,提出离婚后,才拿到邓文迪的日记,他对日记中的传情文字深感“震惊”,但他没有阅读日记内容。梅铎说,日记中的露骨情意,让他自觉做了正确的决定,不过他对于日记内容的曝光感到后悔。


他说:“我后悔此事成为茶余饭后的谈资,我宁可平平静静的离婚。”


离婚五个月后,梅铎说,他在加州买了新农庄,换了栋豪华公寓,人生也展开新页。


来源: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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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穷人看的小偷都不忍下手 反留200元给户主(图)


视频截图


【业界良心:小偷入陋室不忍下手反留200元给户主】徐州的张大姐一家经济状况不好,靠丈夫打工维持生计,不料家里还是进了小偷,更意想不到的是小偷不仅没偷到东西,还留下了200元和一张字条:不好意思,你家真是一贫如洗,是我从未遇到过的,这200元你拿去换锁吧。


主持人:家里头进了小偷损失财物那是难以避免的,可是江苏徐州张佰明朋友说,他家附近有一个邻居家里头进小偷,非但没丢东西,还多了东西了。


你说这是什么情况,我们来看一下这张图片 。这间房子是一位张大姐租住的民房。张大姐家里头经济状况不是太好,相信大家从这个环境可以稍微看出来一点。一家人就靠老公打工为生,日子过得挺艰难的。话说那天晚上他们租的这房子进了小偷了,你看这个家里头地上、床上弄得乱七八糟,小偷到处翻嘛,但是什么也没偷到。可是最令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这个小偷没偷到东西,反而在临走的时候在桌上放了一样东西。


给您看一下这张图片,居然放了一个字条,还压了200块钱。字条上是这么写的,说,不好意思,你家真是一贫如洗,是我从未遇到过的,这200元你拿去换锁吧。大概锁撬坏了,所以要换个锁。我的天呀,小偷给户主还留200块钱,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吧。这真的是,大家就猜测可能是这小偷良心发现了。既然留了钱,说明你这个多少良心未泯,所以劝这位梁上君子,趁早改邪归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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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债发售失败加剧经济放缓担忧

》,周五无法发售全部国债,为近一年来首次。目前市场正担忧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增长放缓。


中国 正寻求控制债务水平,国债发售失败显示就连也不得不支付更高的融资成本,因为银行开始看重投资风险并要求更高收益率。


交易员称,市场对国债的需求强劲,但要求的收益率要高于中国财政部愿意支付的利息。


今日早些时候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上月物价涨幅放缓,PPI连续25个月下降,而国债发售又失败,增强了中国经济增长放缓的部分原因是政府实施金融体系去杠杆化的看法。


中国财政部周五公告称,2014年 记账式附息(七期)国债于今日完成招标工作。本期国债计划发行28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207亿元。


公告称,本期国债期限1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63%,2014年4月14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4月16日进行分销,4月18日起上市交易。该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2015年4月14日(节假日顺延)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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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别了,骆氏家辉》(图)




骆家辉离任返美前,喉舌中新社竟然仿毛恶贬司徒雷登,发表“别了,骆家辉”的文章 ,极尽污蔑羞辱之能事,发泄对骆任内高尚影响的愤恨。显示中共文坛被一班何等无耻下贱之徒所把持。


在骆家辉(Gary Locke)结束美国驻华大使任职,即将离开北京的二月二十七日,中共官媒中新社的《中国新闻 网》注销一篇署名王平的咒骂文章《别了,骆氏家辉》,此文十足下作,反映官方对骆家辉积恨已久、恶毒发泄的阴暗心态,但在中国 民众看来,不过是自取其辱。


继承毛枭文风人身侮辱自鸣得意


骆家辉先生的祖籍是广东台山,此文居然拿他的祖先开骂:“大使先生,您的‘业绩’,您祖上知道么?您祖上要是知道,可要把您逐出门户了。”——在中国,羞辱一个人的祖上,并扬言要把族人逐出门户,除名族谱,这是没有人能够忍受的非常严重的侮辱。


骆家辉是一个在美国出生的第三代华裔。文章于是拿他的华裔背景开骂:骆家辉的“黄皮白心”的香蕉人属性成了奥巴马外交的优势。当美国在亚太不断搅起漩涡、制造矛盾的时候,却有一个表面上久居海外 的游子、黑头发黄皮肤的皮囊来为美国叫好。接着嘲笑:香蕉放久了“黄皮”总归是要烂掉的,不但“白心”会露出来,也会变成反胃的“黑心”。


在美国等西方国家,针对一个人的肤色、种族或族裔的歧视行为会构成刑事犯罪,会受到控告、起诉。但是在中国,作者可以有恃无恐地拿一位大使的种族背景开刀,什么“黄皮白心”,什么“黑心”“香蕉”词语都用上了。


这篇文章的标题《别了,骆氏家辉》,着意继承毛枭文风并自鸣得意。《选集》第四卷末尾有一篇文章,就叫《别了,司徒雷登》。这篇写于一九四九年八月十八日的文章,也是以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回国借题发挥,对国民和美国当局极尽冷嘲热讽之能事。


《别了,骆氏家辉》还借用两个“典故”:一是毛枭一九五八年《送瘟神》的诗句“借问瘟君欲何往?纸船明烛照天烧!”,嘲讽骆家辉大使是“瘟神”。其文结尾说:“借问骆君欲何往,只因风雨 又飘摇。送雾霾,送瘟神。Farewell,骆氏家辉!”——“瘟神”散播瘟疫,比喻作恶多端、面目可憎的人。骂骆家辉为瘟神,其心志之恶毒,可想而知。二是引唐人骆宾王《为徐敬业讨武曌叫檄》的句子:“请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这也是毛枭为文喜欢引用的句子。足显当年毛枭争夺天下的霸气。但现在引用此句,殊为离谱。骆家辉虽与骆宾王同姓,但他是百分百美国人,中国是谁的天下,与他何干?莫非美国要来中国争你们的“党天下”?


骆家辉成为中共官场的照妖镜


那么,中共当局何以对骆家辉大使之离职,无送客之礼而如此怀恨在心?其实,我们看到,骆家辉及家人抵北京下飞机起,任职两年半来,就一直是中国官媒的抨击目标。——一家坐经济舱,身背双肩包走出首都机场,就被社经济周刊主编田俊荣说成是“贪污差旅费”。到外地参加会议不坐头等舱被记者芮成钢嘲讽是因为美国欠中国钱。他用优惠卷排队买咖啡被环球时报警告要他好好当大使“别作秀”。甚至针对其平民作风,被北京日报要求他公布个人财产。他低调务实,则被光明日报说是“新殖民主义”应当警惕。现在,“轻车简行、背包自助游、坐经济舱”,统统都被中新网讥讽为“骆大使的真人秀”。


但在中国民间看来,骆家辉不摆架子和亲力亲为,特别是他的清廉俭朴,犹如一面照妖镜,照出了天朝官场的糜烂与龌龊。骆家辉的习惯行为,在世界上其实司空见惯,例如巴黎市长骑自行车上班,拿一美元工资的纽约市长坐地铁上班,澳州女总理长期在墨尔本贫民区安家;在海峡对岸,马英九吃便当盒饭、穿旧衣、住公寓楼,也是清廉俭朴得很⋯⋯但这些毕竟在大陆 境外,朝野可以视而不见。而骆家辉处身中国大陆,几乎天天有公开活动,在天朝朗朗乾坤处处颠覆官场礼制,把向来傲慢,摆架子,又贪腐奢华的中共官员对照得很难看。官僚们原以为同是华人,可以拉关系,套近乎,同流合污,结果人家出污泥而不染。——只好破口大骂。


一位网友说得好:“骆家辉大使是一面镜子,照出中国的丑陋和恶心,本来人就丑,难道打碎镜子,人就变漂亮?不感谢镜子,反而说镜子的,更加说明丑陋的本质。”


骆大使两件事让当局如鲠在喉


除此中西价值观和官场准则的差别外,还有两宗突发事件,骆大使在其中担负的角色最让北京耿耿于怀。


其一是,二○一二年二月六日,夜奔成都美领馆引爆的危机。相关政治黑幕与丑闻通过骆大使落到美国政府手里。其后被连根拔起,周永康的黯淡结局亦由此注定,事件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中国政治版图的走势。骆家辉因此还一度被网民戏称为中共九常委之外的第十常委。


其二是,两个月之后,盲人律师 陈光诚成功突破重重的严密看守,上演好莱坞式的“不可能的任务”,奇迹 般逃进北京美国大使馆,最后经过骆大使参与 的谈判得以安全到达美国。这件维护、彰显人道主义的举动,当然也重伤了中央高层 的“感情”。官媒指斥骆家辉“种种行为与其自身职责不符”,“胆大妄为地以非正常方式将陈光诚带入大使馆”,中新社文更咒骂骆家辉是陈光诚的“导盲犬”。


骆家辉任职期间,美国大使馆微博每天公布空气品质监测资料PM2.5值的即时报告,使得全中国民众知道了PM2.5这个概念,倒逼政府当局整治空气环境污染。这样的大好事情,也成了中新社文章攻击的把柄,说:骆氏来了,北京雾霾也来了。骆氏走了,挥一挥衣袖,带去了我们心头的“雾霾”。——这真是睁眼说瞎话,难怪网友评论道:“雾霾还是那个雾霾,奴才还是那个奴才。”


淡然对待污蔑,民众热烈赞扬


《别了,骆氏家辉》一上网,中国网民都说,看了这篇颠倒黑白的下三滥文,算是开了眼了。现在才知道什么是无耻文人!什么是为腐败开脱的乏走狗嘴脸。他们为官媒发表如此贱格的文章,感到羞愧。文化评论家叶匡政指出,诋毁骆家辉的人只能代表一小撮人,他们是极左份子的代表。


面对中国官媒的谩骂和侮辱,骆家辉表现出宽厚的胸襟和包容的气量。他在离任告别辞中说:“我为我的华人血统以及几千年来中国对世界文明做出的巨大贡献而感到自豪。”还说,他们一家在中国的时间是一段令人惊叹的经历和非常棒的探索。他和妻子都非常感激,能给孩子们一个机会来探索他们的祖父、曾祖父以及先祖的国度。


网友读了骆家辉告别词,看到他表现的大气、宽容和仁义,无不为之感动。非常赞赏他在告别辞中对中国的建议——中国人的确需要“有力的确凿的信仰”、“一种深入骨髓的精神”、“一种自觉的道德和精神力量”,以及“对法律 的尊重和自觉”。是的,骆家辉的这段话毫不夸张:“我为美国这片、希望和机会的土地,以及美国为整个世界带来的伟大价值观而自豪。我致力于美国代表的所有事物。担任奥巴马总统的大使,并以这种身份为我的国家服务,我倍感荣幸。”


来源: 开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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