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7日星期六

紫电:终结马克思主义–十四、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其实不共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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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27日讯】曾经是人类的梦想,从墨子最早构想的理想社会至今,已经过去了25个多世纪。漫长的历史岁月中,思想家们构想了一幅幅美丽的图景,他们愿望全世界人人相互友爱,每个人都为社会,为周围的人无私奉献。没有贫与富之争和贵与贱之别。


他们反对任何形式的私有制,蔑视财富的私人占有。当然他们首先都谴责权力的私有制。


从墨子、柏拉图,到莫尔、康帕内拉……,再到圣西门、欧文、傅立叶……。共产主义从来都是天下人人平等,大家相互友爱,财富人人分享的美好社会。


到了,共产主义开始变味。他提出的共产主义只坚持剥夺 和占有。人们不但不再相互友爱,还要明确划分出阶级。阶级之间不仅相互对立,而且要相互仇恨,相互斗争,彼此视为仇敌。马克思和恩格斯公开声称,暴力实现的,符合无产阶级政治统治形式的共产主义,才是真正的或“科学 ”的共产主义。


在我们今天被强制推行的马克思共产主义或社会中,当权者就是把共产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两者混为一谈的,以至今天的中国 人一提到马克思主义,就像是在说“共产主义”一样。


实际上,共产主义早为人类思想家们反覆唱响。那个时候,马克思还远未来 到这个人间世上。


而马克思提出的共产主义理论,是他自己和他的追崇者们冠名的一个暴力统治、抢夺他人财产的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自有大量关于共产的言词修饰和渲染,如一切公有,住房、医疗、教育,特别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等等。但它的实质却绝非共产的;至少与前人定义的共产主义风马牛不相及。


这在浸透了马克思共产主义宣传的人群中乍一听似乎是一个悖论,难道马克思提出的生产资料公有不是共产的明确含义吗?公费医疗、住房分配,……这些都是有文字显现的啊。


其实,马克思提出的“公有制”的最高形式,只是一个阶级的公有,是高级官员所有天下的“公有制”。不像早先的共产主义那样,或如这个名词本身限定的那样,是不分阶级,全社会人人平等的公有。


在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理论中,享有一切财产所有权的无产阶级显然是社会的大多数,社会财富都由这个大多数人的阶级占有,最后消灭阶级,再最后消灭国家,全世界联合起来。这听起来似乎很美好。


但这里规定了一个最终目标。恩格斯在他的《共产主义原理》中直接提出:“首先无产阶级革命将建立制度,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


这就明确说明,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才是共产主义的最终形式。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俩合作的《共产宣言》中,也直言不讳地宣称:“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并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


对占社会人口大多数的无产者来说,成为统治者该是多么美好,而那些少数人口的资产者们将被社会排斥,将永远被统治,甚至被镇压。这和前人提出的共产主义理想有几分相像呢?


马克思提出的共产主义,从他的理论中能收集到的最高形式,不过是阶级共产主义而已,不是全人类或全社会的共产主义。这种贯穿阶级专政的共产主义,马克思强调至少在阶级被消灭之前要如此。


那么,阶级什么时候才被消灭呢?马克思告诉我们,“工人对反抗他们的旧世界各个阶层的阶级统治,必须延续到阶级存在的经济基础被消灭的时候为止。”


这个经济基础什么时候才能被消灭?人无毛无羽,上天又没有给人现成食粮,一切衣、食、住、行都必须靠每个人自己去创造,否则就只能去抢夺或者去乞讨。老天如果不改变这一切,这个经济基础就永远消灭不了。


既然马克思认定财产私有制形成的对自有财产的专有权利,是导致社会不公和滋生种种社会罪恶的根源,既然连财产不平等都必然带来不可调和的人间对抗和灾难,那么政治权利的不平等又将带来什么后果呢?政治权力的私有制度又如何能使人类获得公正、平等与和平、友爱呢?


资产阶级以及非无产阶级的各个阶层人士的基本权利还能否被认可?他们的政治权利难道就从此被剥夺?


过去财产的获得虽然有掠夺的行为存在,但更多的是来自合法的途径,而对他人政治权利的剥夺,对国家权力的强行独占,却没有一项是合法的。


用暴力强夺国民政治权利的行为,用暴力将国家权力私有化,才是人类一切罪恶的真正根源,才是导致社会堕落的元凶。马克思鼓动建立国家权力阶级政党私有制社会,才是人类最恐怖的私有制社会。它比财产私有制对人类社会的危害更大。政治权力私有制远比财产私有制更加凶恶,更背离天道。


马克思扬言要消灭的经济基础,是首先通过无产阶级对社会其他阶级的改造实现的。可依据自然法,人人应享有平等权利的人类社会,这个改造别人的权利从何而来?谁给了无产阶级改造其他阶级的权利?


而马克思要消灭的经济基础,是要人又像猿一样,周身是毛的时候,和像猿一样,只会采食天然果食为生的时候才可能实现。我们于此不仅要问,谁给了无产阶级强迫人类改变生存方式的权利?


但无产阶级也别高兴得太早,马克思主义原理中根本就没有无产阶级统治的组织程序,也没有保障无产阶级全体成员基本权利的制度建构,甚至连这种设想都没有,它只有暴力进行无产阶级革命的号召,和国家一切权力归无产阶级先锋队私有的规定。显然,无产阶级大众只是为这些人夺取的工具。为了把这些人当成夺权工具,当然就会有很多令这些只会像工蜂一样辛勤劳动的人听起来会感动的理论。


马克思在他的无产阶级理论中提出来的,就只有无产阶级先进分子和先锋队组织这些称谓。他们才是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国家真正的统治者和主人,而不是全体无产阶级成员。马克思和恩格斯从来没有提出过要由无产阶级全体成员平等、民主地掌管国家政权。他们也并不认为无产阶级的先进分子要由无产阶级大众用信任和选举产生,更不可能用全民选举的方法。马克思在驳斥巴枯宁时就直言不屑于这种全民选举,称这种选举体现的民主、平等都是幻想,说它的政治性质不同于无产阶级统治。


这就明确地表达出,无产阶级统治的权力只来源于暴力抢夺,不是来源于全民,甚至不是来源于无产阶级大众的赋予。


全世界建立起来的马克思主义社会中,没有哪一个认可过无产阶级平民的普选权,他们无一例外地都是按照马克思的要求,用欺骗和暴力把无产阶级平民组织起来劳动,要求他们作为国家主人为国家义务劳动,不计报酬。马克思主义的原著中就是这样提出和规定的。这如何不使贪婪的共产党充分挖掘他们肚子里的私欲,为所欲为地剥削、压榨天下人。


马克思委婉动听的财产“公有”制度,其实是下层人民什么都不能有的制度。他的振奋高亢的消灭剥削的口号,其实是用制度化抢劫取代资本剥削。他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国家权力私有制的统治方式,重新恢复了过去强制集体 劳动下由统治者完全占有全部劳动成果的方式,使劳动又重新回覆到被强权者任意驱使的奴役状态下。劳动者在这个制度中,即失去了劳动生存选择 的空间,也失去了人生自主的权利。


从这些实质内容可以看出,马克思的阶级共产主义,充其量只是一个“统产主义”,是将天下财产统一在共产党手中的强盗主义,并不是人们向往的,人人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平等,一切物质财富不分彼此共同拥有的共产主义。


马克思和恩格斯把他们的暴力抢夺和强权统治的主义称为共产主义,是对共产主义的玷污,是对前人美好心愿的亵渎。(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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