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日星期四

中共至今未批的国际公约 外界吁实施呼声高

今年的中共,要求批准实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html'>国际公约》(简称公约)的呼声高。除了大陆数百精英上书两会提出尽快批准《公约》外,大陆政协委员朱征夫继提出减少甚至取消电视认罪的提案后,再呼吁适时批准履行《公约》,他认为大陆人权遭侵害,跟《》关于保护人权的规定没有具体化有关,如果批准履行公约,并通过相应立法协调实施公约相关规定,可以防范冤假错案。

陆媒报导人大代表呼吁批准实施《公约》

3月1日报导,朱征夫介绍,《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确立了一套完整的人权保护准则尤其是刑事诉讼国际准则,“在中国加入实施《公约》后与我国国内立法和司法相协调,将极大的推进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于1966年通过了《公约》,并于1976年3月生效。目前全球已有160多个国家正式加入。大陆于1998年就签署《公约》,但至今没有批准实施,尚未在中国产生约束力。

朱征夫认为加入和履行《公约》,以及为履行该《公约》而采取的相应的立法和司法协调措施,能最大限度地防止中国刑事诉讼中冤案和错案的发生。

《公约》在维护人的尊严、获得公正审判、防止冤案错案等方面都有详尽规定。比如关于人格尊严,《公约》第10条规定,“所有被剥夺自由的人应给予人道及尊重其固有的人格尊严的待遇”;关于无罪推定,《公约》第14条规定“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依法证实有罪之前,应有权被视为无罪”;关于酷刑,《公约》第7条规定“任何人均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等。

财新网报导中,还附上公约完整内容。

大陆数百精英上书两会提出六条要求

就联合国《公约》,大陆的精英多年来一直在多种场合下进行呼吁,要求人大尽快批准实施。这次两会前,再有数百精英上书两会,其中、法学家等司法界专业人士占有比例较高。上书中提出六条要求,其中第一条就是批准履行联合国《公约》)。

上书认为该公约至今已历三届政府,延宕17年之久,因此他们“强烈呼吁本届全国人大责成国务院就此依法、迅速提交请求批准《公约》的专题报告,责成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对国务院提交的报告迅速审议、批准。

除此之外,上书中还要求修改宪法,包括设立宪法法院,人大代表的间接选择为直接选举,实行国家领导人的差额选举等,制定修改包括新闻法、社团法、及早启动公职人员财产公示法等。

律师:中共剥夺民众公民权利

陕西的常委玮平律师向大纪元记者表示,“《公民权利需政治权利公约》是联合国七个基本条约之一,又因其对人权保障的政府责任做出了最低限度的要求,在该条约生效四十年,中国政府签署近二十年之后,依然不获中共最高立法机关批准实施。

“这样无论是和中国作为联合国创始国及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地位,还是国内普通民众日益觉醒的人权意识和希望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得到落实的普遍诉求,都是不相匹配和令人错愕的。希望两会代表切实履责,合力尽快推动该条约的批准和国内合法化。”

对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93个联合国成员国中,已有160多个国家在本国批准生效,中共政权虽于1998年签署,但至今中共全国人大没有启动批准程序。

大陆李律师也向大纪元记者表示:“该国际公约在中国大陆被延宕了18年,未生效实施。这说明,中共政权对中国大陆民众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残酷剥夺,中共的邪恶本质暴露无遗!这个西来的幽灵已残暴奴役中国大陆百姓60余年,犯下了人神共愤的罪恶。解体中共,复兴中华!”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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