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5日星期六

政法机关处级干部修炼法轮功的故事

文: 山东法轮功学员,来源:明慧网

我是中国山东省的一名政法机关的处级干部。中国官场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花公款办事早已是惯例。还有人告诉我,工作中“千万别说真话,说了就倒楣”,弄虚作假、贪腐成了官场常态。修炼法轮功之前,我也是这样随波逐流,用公款吃喝、送礼、收礼当成平常事。
一九九九年三月,一位同事向我介绍法轮功,那时我家附近的公园里就有炼法轮功的,还有人当场免费教功。我学的时候感觉到有很强的能量流,全身都很舒服。

我借了一本《转法轮》回家看,觉的和以前接触的气功都不一样。书里的文字浅显易懂,其中的道理却深奥博大,原来不明白的事,包括从儿时到大学对生命的一些迷惑,在这本书里都找到了答案。

多年的政法部门工作,使我的很多陋习已形成习惯,比如以前请客吃饭等等一律用公款,同事、领导也都这样做。记得学法轮功以后有一次吃饭,付钱的时候想:不应该象以前那样了。其实所谓的“公款”是谁的钱?都是老百姓的纳税钱,共产党本身并不创造什么价值。想到《转法轮》里讲的“得”和“失”的关系,我就决定以后个人请客吃饭只用自己的钱。

但是掏钱的时候真难受,这么多年了,早已忘了掏自己钱的滋味。真是身上的肉和骨头都疼,不是形容,是真疼。那次是顶着难受劲儿,硬是自己付了钱。

没想到的是,饭后回到家,感到浑身有种前所未有的轻松。我小时候家境贫寒,母亲有粗脖子病,医院检查是严重缺碘,母亲身体一直不好,家人都说她的身体状况遗传给了我,我从小到大虚弱无力,睡眠不好,总是浑身疲乏。我记得是学法轮功三个月以后,走路腿也不沉了,再也没有了疲乏的感觉,身体变的很健康。

后来花自己的钱时就不那么难受了。那时我把皮包分成两格,一格装自己的钱,一格装“公款”,办私事绝不用公款。再后来,花自己的钱成了习惯,发私人信件都不用单位的信封。也没人监督,处事自然而然的想到自己是修炼法轮功的,就凭着良心做。

从那往后,我觉的活得特别明白,特别坦荡,从心里往外的舒畅。十年来我没再吃过一粒药。女士都爱做美容,我也没有做美容,可是多年没见的人都惊奇的问我:“年轻多了,脸上怎么不长皱纹呢?”

节假日是中国大陆政府部门的“收礼”季节,我们单位也不例外。比如年度检查工作时,下属单位为了要“政绩”,都要对我有所“表示”,给钱或物;下属单位为了申请工程项目,也给我送钱,等等。学法轮功后我一律拒收或退回。

有一次,海边的一个下属单位送来鲜鱼,不好退回,我就按价付钱。我也不用公车办私事,有时碰巧用了,就按实际费用把钱帮助贫困地区。一开始送礼的人看我不收,走路见着我就躲着走,担心我到时候不“关照”他们。在考评干部时,我看工作、看人品、看道德,一碗水端平,他们也就放心了,也就不再送了。有人跟我说:“领导要都象你们法轮功这样,社会就好了,国家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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