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31日星期六

平顶山教案二审 法官屡犯低级错误

8月29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法院开庭审理7名被重判的家庭教会成员的上诉案。辩护称审判长屡犯“低级错误”,根本没有能力审判此案。


今年4月1日,叶县法院以“邪教 ”罪名判处叶县7位基督教家庭教会成员3到7年半的徒刑,其中三位成员提出上诉。叶县法院周四上午开庭再审,来自北京、上海、山东、贵州、河南等地共13名基督徒辩护律师 为上诉者做无罪辩护。


辩护律师赵永林在接受电台记者采访时说,法院开庭也没有通知被告人,按《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应在开庭前三日通知被告人。赵永林对审判长说,你这样做就是违法。审判长说,你这个律师提的意见没有规定。赵永林把摆在审判长面前的《刑诉法》中相关段落念出声来。可是法官故作沉默,一言不发。


赵永林律师补充说,审判长屡次违反相关法律 规定,我们对他指出来,他就说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当天出现多次。审判长屡犯违背基本法律常识 的“低级错误”,让辩护律师哭笑不得。


更可笑的是,开审前叶县法院竟然把传唤被告人的传票发给了律师,把律师的名字写在了被传唤人一栏。辩护律师杨兴权在微博上以“平顶山法院错误连连,案件无法继续审理”为名爆料此事。陈建刚律师也在微博上坦言,刚接到传票的时候,“真吓一跳”。赵永林说,“这点小事情你都搞不明白,作为二审法院的法官,怎么让我们相信你有能力审理此案。”


据律师赵永林微博透露,当天下午5点,审判长匆匆宣布休庭,下次开庭时间另行通知。


叶兰综合报道


( 责任编辑: 田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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