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5日星期五

大连法轮功安装卫星接收器案 众律师拒违法开庭 法庭让步


大连车忠山,王瑞萍、孟祥玲、潘秀清等13名法轮功学员因帮人安装卫星接收器,收看新唐人被当局非法控以“涉嫌利用X教组织破坏实施”,大陆 一批维权 为这些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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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7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报导)7月5日上午,大连中山区法院原定车忠山等10余名法轮功学员被当局强加的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 实施案再次开庭,由于辩护律师 抗议法院违法,集体 拒绝出庭,法庭被迫取消当天庭审,宣布择期再开庭。有律师认为律师和当事人的抗争取得了初步胜利,比喻为中途岛海战,具有里程碑意义。也有专家认为此案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其最终结果基本决定了民众对习的态度。

法院不按法律规定通知庭审 律师拒绝出庭


大连中山区13名法轮功学员,包括:车忠山、朱成干、王守臣、汪涛、佘钺、史占顺、裴振波、潘秀清、林丽红、白如玉、李圣杰、郭松、于波。因为一年前帮人安装卫星接收天线遭到当局绑架,被强加所谓的破坏法律实施罪名关押至今。


继上个月6月21日此案开庭休庭后,原本定于今天上午9点继续开庭,但由于法院没有按法律规定,提前三天通知相关出庭律师,因此此案绝大多数律师拒绝出庭辩护以抗议法院的违法行为。


据知情律师向大纪元记者介绍,今天现场包括程海、王全章、、郭海跃律师等人。参加旁听的家属告知律师,法庭因为大多数律师拒绝出庭,今天不开庭了,择日再开庭。


梁小军律师今天一早微博披露,“大连中山区法院借西港区法院法庭开庭,刚打来电话,问马上开庭,我们什么时候到!我说:你们未提前三天通知,构成违法,我们不去开庭了。我们一行人在去中山区法院交告知书的路上。”


律师投诉 检查官:“我们领导说了,不接受申诉、控告”


郭海跃律师向大纪元记者介绍,这个案件一路上公检法有很多违法的部份,包括,上次开庭前夜有便衣去骚乱律师,这次开庭没有按刑事诉讼法规定,提前三天通知我们,我们认为法院违法就没有去开庭,我们一上午都在投诉他们”。


而陈建刚律师也在微博上披露今天上午他们去投诉的情况,并认为大连市检察院以“领导说法”为由破坏法律实施。他说:“我们律师一行5人去大连市检察院依法对大连市中山区法院的违法行为进行申诉、控告,‘6号、8号’检察官负责接待,表示‘我们领导说了,不接受申诉、控告’,公然以领导说法(邪教 ?)破坏法律实施!”


律师:法轮功学员无罪


而上一次庭审是6月21日,有12名律师汇聚大连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因为庭审中,法轮功学员佘钺、汪涛、车中山、林丽红等人由于在被关押期间遭到迫害,开庭时身体过度虚弱出现晕倒、精神恍惚、甚至呕吐等现象。而法庭不顾当事人的情况,长时间开庭,在律师强烈要求下,当晚8点30分才休庭,宣布择日再开庭。


辩护律师梁小军告诉大纪元记者:“我们都认为所有当事人都是无罪的,这是获悉信息的,安装卫星接收器是基本权利,根本不构成犯罪。他们被治罪,主要是因为他们信仰法轮功,对他们进行打压,实际上就案件本身是不构成犯罪的。”


辩护律师认为:“通讯、言论自由这些权利,国际上正常的国家都应该保护的,大陆的宪法当中也是有这样的规定,对自由和权力的非法限制都是不能容忍的,公民享有这些自由,争取这些自由,比如收听收看境外的影视节目安装这样的设备,当成犯罪来处理是绝对站不住脚的。”


律师:信仰、异议类案件 必须坚守底线


辩护律师唐吉田认为,对于异议、信仰类案件,必须坚守底线,对任何程序问题 都不放过;在官方违法常态化的形势下,辩护阵地要由庭上转到庭前,通过依法抗争,利用舆论等力量达到反击官方违法行径的目的。


他认为说:“要想做好 诗,功夫在诗外,刑事辩护必须彰显人权理念,体现出律师对当事人自由、生命等的应有尊重。”


他还表示,如果律师拒绝出庭,法庭取消开庭择日再开的消息属实,“说明律师和当事人的抗争取得了初步胜利,也看得出大连中山法院的部份工作人员可以从善如流。我把这次抗争称之为中途岛海战,具有里程碑意义(与09年我和江天勇律师在唐山孙峰利案件的抗争情况类似)。”


专家:大连法轮功学员这个案子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


华府中国 问题专家石藏山向记者表示,大连法轮功学员的这个案子,对中国来说具有指标性的意义。他分析道:“首先,上台之后一直强调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因此大连行政和司法当局在这一案件中,是否依照法律程序做事,是习近平那些讲话真假的一个参照。第二,中国是否依法治国,不看他们是否对贪官等所谓‘人民内部矛盾’的处理,而是要看如何处理他们认为是‘严重’的案件。”


他认为说,事实上,江泽民镇压法轮功以来,针对法轮功学员的各类案件,从来就没有“依法”过。各类当局的临时性行政指令,各类临时的司法解释,成为各级行政和司法机关对付法轮功学员的主要依据。按照普世的解释,“法”是公诸于众,由绝大部份人认可的明文的规则和条文,而不是通过内部传达,甚至“电话传达、不许记录”的那些“内部掌握”的东西。


几位大连法轮功学员因为安装卫星电视天线,而被指控为“利用X教破坏法律实施”,他认为这种莫名其妙的罪名和指控,显然是因为“内部精神”而做出的。


他还说,如同自由不是免费的一样,法治也不是由天而降的免费赐予。现代社会的终极法治体系,也是经由很多奋斗和牺牲而最后达成的。在这一点上,过去十多年以来,中国律师群体付出的代价和做出的牺牲,将被载入中国历史 。尤其在江泽民集团不惜一切代价镇压法轮功的过程中,即使是在最恶劣的境况之下,仍有不少律师挺身而出,他们,而不是下的公检法司,才是中国“依法治国”的基石。


习近平上台伊始,和毛邓江胡一样,上台初始都提出过新鲜的说法。他认为,“习的这些新说法究竟是不是只是和他前任一样,在出售新包装的过期产品?几乎是所有人的疑问。”


最后他说:“习近平其实没有多少时间。如果中国民众认定他仍在贩卖旧货,他的政治前景便几乎已被确定,他将难以获得大部份中国人的认同,在未来 的困境中,他将失去民众的信任,也不可能落实任何具有实质意义的所谓。大连法轮功学员的这个案子,正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其结果基本决定了民众对习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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