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31日星期四

大陆律师界泰斗张思之大曝审四人帮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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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报导)近日开审闹了大乌龙,不但中外媒体记者赶往贵阳中院,甚至有消息说喉舌记者也去了现场。正当全世界聚焦日之际,《南方都市报》独家专访了大律师张思之,披露了当年“、江青反革命案公审”中一些不为外人所知的秘密。

被告不配合 电视转播掐掉江青与法官的对骂等


被外界称为法学界泰斗的张思之,回忆32年前(1981年1月25日)最高院特别法庭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进行宣判,他是当时这个长达二个多月的公审案的辩护小组组长。1月30日《南方都市报》发表了对他的独家专访,并揭秘“两案”特别法庭和辩护小组的幕后故事。


当年这个公审,张思之披露,因为当事人身份特殊,并且想速战速决,一审终了,因此中共中央成立了一个“两案审判指导委员会”。最高检成立特别监察厅、最高院成了特别法庭,特别法庭还分为第一审判庭,负责审判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和陈伯达 5名“文职人员”;第二审判庭负责审判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和江腾蛟5名原军人主犯。


尽管当时审判有电视转播,但张思之披露不是直播,当中比如江青和法官对骂这样一些事全掐掉了,庭内也只有经过批准的国内记者,没有国外记者。


他还披露这个案历时二个月是审理过程中客观形式造成的,比如像江青准备审二个小时,却花了20小时,另外对证人也是估计不足,多次发生证人与当事人当庭扯皮吵架。


彩排庭审 培训证人


张思之披露案件正式开庭前,两个特别法庭都做过正式彩排,彩排前还有不是很严格的排练。


证人都经过培训,要证人配合起诉,证明起诉的是事实。张思之认为因此看出没有公平了。


审判被化、群众化


张思之认为审理案子要注重专业角度,但当时这个案子被政治化、群众化,上面选用各方面的人士组成所谓的法庭、审判员,有些审判员不但跟法律不沾边,而且连怎么回事都不知道,有主审的副庭长根本不懂业务,其中也有法官将张春桥的沉默当成承认对其控诉。甚至还有人和江青当庭辩论“谁怕谁”等等,都让张思之觉得荒唐。


辩护律师被告知严守秘密 不能与家人联系


因为这是不会胜诉而且政治风险高的辩护,张思之介绍很多法学界名人都躲避,婉言拒绝,作为北京市律师头的张思之被司法部要求参与,而辩护小组原负责人因故缺席,张思之就成了小组长。当时他们被安排住进国务院第二招待所,并被告知要严守秘密,甚至不能与家人联系。


张思之表示,他们被要求:第一不能够动定性,第二事实不能变。而且辩护小组成立很久也无事可做,只是当时从整体考虑需要有律师,但运作过程当中,对律师不是那么重视,材料不给律师们看,只能通过司法部去呼吁。最后他们第一次看到案卷材料,距离开庭仅一周。


江青拒绝指定律师 自己为自己辩护


张思之透露最初他被指定为江青的辩护律师,在秦城监狱与江会过一面后,江青坚决拒绝其辩护,认为他态度非常不好,又是官方派来的。因此法庭上江最后自己为自己辩护。


后张思之担任李作鹏的辩护人,为他最后免去起诉书中“参与在南方另立中央”和“谋杀毛主席的五七一工程”两重罪。李作鹏当时被判有期徒刑17年。


现在张思之反思认为自己应该对江青再耐心,同时他认为要为李作鹏作无罪辩护,“什么林彪反党集团,(李作鹏)不是那么回事,工作关系,哪有这么回事。”


“如果现在来审 这个戏会唱得非常好看”


张思之承认当时自己是“典型的是一个‘驯服工具’,老实得很,让干什么干什么的。”


他强调说:“如果现在来审这个案子,他们可能不会让我去。如果让我去,这个戏会唱得非常好看。那我就实事求是,我绝对不会你们说什么就是什么,我绝对不干!”


张思之1927年11月出生郑州,是北京市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名誉理事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专业委员会顾问、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他曾经出任“江青四人帮两案”辩护小组负责人。1995年,他代理 与法制》记者董服民被诉“侵权案”;2003年他以76岁高龄代理“”案;2004年代理“黎元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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