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3日星期五

欧洲议会通过谴责中共活摘器官的决议


12月13号,议会通过了一项谴责活体摘取学员及其他良心犯器官的决议。该决议要求中共立即停止活体摘取良心犯和少数民族人士器官的罪行,立即释放包括法轮功 学员在内的所有良心犯,并敦促中共向联合国的特别报告员解释器官来源,以及欧盟及各成员国公开谴责中共滥用器官移植的暴行。


欧洲议会在决议中表示,中共提出的到2015年逐渐停止摘取死刑犯 器官的做法是完全不能接受的,必须立即停止活摘良心犯、信仰人士和少数民族人士的器官。欧洲议会还要求欧盟及各成员国向中共就此暴行提出抗议,公开谴责中共的罪恶行径,各成员国还应提醒去中国 旅游的本国公民不要在中国进行器官移植。决议还要求欧盟对中国的器官移植进行透明的调查,并起诉那些涉嫌不道德器官移植的个人或组织。


欧洲议会对于在中国发生的从未经同意的良心犯身上进行系统 的、国家批准的器官移植表示深刻的担忧,这些良心犯包括大量的法轮功学员,以及其他信仰团体的成员和少数族裔人士。


因此,欧洲议会敦促中共当局毫无保留的回应联合国特别报告员的要求,解释日益增加的器官移植中额外器官的来源,并允许联合国特别报告员在中国进行器官移植的独立调查。同时,欧议会要求中共立即释放包括法轮功学员在内的所有良心犯。


欧洲议会还在决议中命令议会主席将决议转发给每个理事会、委员会、欧盟委员会副主席/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的高级专员、欧盟事务特别代表、联合国秘书长、联合国及中共当局和中共人大。


国际广播电台记者成容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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