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日星期五

浙江嘉兴一老板驾车携煤气瓶 烧政府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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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陈静慧报导)11月1日8时多,浙江省嘉兴王店镇一名男子驾驶一辆面包车,装载4个煤气瓶,冲进王店镇政府大楼,连车一起点燃,烧毁了2间办公室。该男子身上写着“只许政府放火,不许百姓点灯”,遭警方逮捕。大陆官方媒体称,事件起因于房屋租赁纠纷。


11月1日上午,有民众在“嘉兴人论坛”爆料称:“今早,王店红联一男子,身穿‘只许政府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字样衣服,开着面包车,携带4个煤气瓶,冲进王店政府大楼,之后放火连同车一起烧。火灾持续了40分钟,两间办公室被烧(计生办),无人员伤亡。目前纵火者已被警方带走。”


据王店镇一位目击者表示,今晨8时多,见一辆面包车直接冲进王店政府大楼一楼大厅,连车一起点燃。据说,车上载有几个煤气瓶,大火不久被扑灭,否者可能引起大爆炸,政府大楼将不保。


随后浙江在线发布王店镇政府通报称:“因房屋租赁纠纷,11月1日上午8时许,嘉兴市永诚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谢某驾驶一辆装有煤气瓶的面包车驶入王店镇政府大厅,打开煤气罐点燃,保安及时报警,火势迅速被扑灭,肇事者当场被控制,无人员伤亡。”


报导称,2010年7月1日,嘉兴市永诚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租用嘉兴现代物流园临时集聚区690平方米房屋经营食堂。租赁期限从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从2010年9月开始,嘉兴现代物流园临时集聚区内所有资产委托嘉兴市通创物流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2012年1月1日,通创公司正式接管,并与永诚公司签订了租赁期限为一年的房屋租赁协议。但永诚公司未按协议要求缴纳房屋租金。由于永诚公司构成了违约行为,8月6日,通创公司向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法院一、二审,判决租赁协议从2012年7月31日终止,要求永诚公司缴纳租金及违约金共计2万元并立即搬离。


在《嘉兴人论坛》有一篇题为《法律何在?天理何在?》的声明,疑为纵火者谢某在肇事前的网络留言,其说法与王店政府通报内容完全不同。全文如下:


“王店镇政府招商骗资,利用手中权利,为逃避拆迁补偿,侵吞赔偿金额,不择手段,妨碍司法公正。他们采用欺上瞒下的手段,违法违规叫人在法庭上做伪证,使法院作出误判。


王店镇政府干部指派人员30多人不穿制服,强行砸开我公司的大门,强抢我圈养二年的看门值班的大狼狗。报警后,王店警察来了也是敷衍了事,不了了之。他们拆去围墙,使我公司部份设备无法得到安全的保障。他们为了叫我们早日腾出房屋,同意给予赔偿,但数目不超过10万元,我投资的企业资金超过一百万元,装备、设备都在,我无法答应。


整个物流园搬迁,我企业是创建项目中第三个入驻的单位,可在拆迁时,故意不给予好的去处(实际上好地、好位子,早已给了关系户,他们都得到了实惠……)。


现在四周均已拆光,对我们就是拖着不办,停止营业至今已经2个多月。我日无分文的收入,日常生活靠借债来过日子,所有的债务、贷款无法归还。他们将我往绝路上逼,我只得向上级政府投诉,但无结果。我只能求救于人民群众,讨回公道。”



在《嘉兴人论坛》一篇题为《法律何在?天理何在?》的声明(网络图片)

大纪元记者致电嘉兴市永诚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谢月明的电话(13705738464),没有应答。


记者联系到王店镇政府一位潘姓工作人员,他对记者表示,事情发生在今天早晨8点多,其他的事情不方便透露。


记者又拨通王店派出所电话,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警察称:“今天不是我出的警,具体的事情我不清楚,事件还在调查之中。”记者问:“为什么群众和政府的矛盾这么大?”该警察回答:“不清楚。”


民众“牙霸”表示:“又一个被逼上绝路的人!忏悔吧!亲爱的!”











(责任编辑:江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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