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30日星期四

律师代表:《逃犯条例》修订挑战香港司法体系

来源: 德国之声 作者: 文山 凝炼 反对《条例》修订的大游行(2019年4月28日)

3名法官以及12名具有影响力的商法、刑师代表周三(5月29日)指出,《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是对体系的一次重大挑战,商界、政界、外交界将会遇到越来越多的麻烦。

通常,香港司法界人士并不会公开评论行政或者立法事务。此次也是香港法律界首次就《逃犯条例》修订草案中引发争议的引渡条款发声。

在“一国两制”体系下,香港的司法独立在2047年前都应得到保障。在不少商界人士以及外交圈内人士眼中,司法独立是香港对抗北京侵蚀的最有力武器。

此次发声的法官与律师指出,在香港适用的英美普通法系下,只有在引渡目的国能够保障公正审判、人道刑罚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引渡。他们认为,中国内地的法律体系在这方面并不值得信赖。

一名不愿具名的香港资深法官对路透社表示,此次的《逃犯条例》修正草案忽略了这一问题,况且在内地,这种信赖根本就不存在。他指出,“我们中的许多人都认为这种做法是行不通的。我们非常不安。”

目前,林郑月娥领导下的香港特区限制了针对此次修正案的公开咨询,并且力推立法会在夏休期前通过法案,称长期的漏洞应当尽快被弥补。香港保安局则在回复路透社问询时表示,只有在一切人权以及法律程序得到保障、且引渡提出方对此作出保证之后,引渡案件才会诉诸法庭。

目前,香港已经与20个签署有引渡协议。《逃犯条例》修正草案则将允许向包括中国内地在内的更多国家及地区引渡犯罪,每一起案件都必须由香港法庭单独审理并裁定是否引渡。同时,新法也取消了行政部门与立法会对引渡案件的监督角色。

林郑月娥领导下的特区政府多次强调,已有法规来防止人们受到政治、宗教迫害。特区政府指出,香港的司法体系就是香港的守门人。

两难境地?

不过,一些香港法官认为,鉴于中国内地与香港越发紧密的关系,以及引渡听证的范围被缩小,司法系统将不太有足够的裁量空间。他们担心,如果试图阻止备受瞩目的嫌疑人被引渡至中国内地,就会面临来自北京的巨大政治压力。同时,这些法官也担忧,如果批准了有争议的引渡请求,就会被香港本地的批评人士认为听命于北京,从而导致司法界的独立形象受损。

香港大律师公会、商会、多个西方国家政府都已经表达了对此次引渡法案修订的担忧。

人权观察、大赦国际等人权组织今年3月也致信林郑月娥,指出中国的司法体系常有肆意拘捕、酷刑、缺乏公正审判等现象。曾为黄之峰等人代理辩护的知名维权律师韦智达(Michael Vidler)担心,《逃犯条例》修正案将会产生寒蝉效应,“香港的自由、安全、法治形象受到的损害之大,将不可估量。”

如果该法案获得立法会的批准,不论嫌疑人系香港籍还是外国籍,都有可能被引渡。适合引渡的罪名将包括谋杀、性侵、绑架、腐败、洗钱、诈骗、走私偷渡等共37项。只有当引渡请求方的检控罪名也存在于香港法律中时,引渡才可以获得批准。引渡的其他前提还包括:刑期至少为3年以上,但是不得有被判死刑之虞。

而中国内地的法律,其管辖权也包括在中国境外犯罪的中国公民。这意味着,在外国犯罪的中国公民,今后有可能因中国司法机关的检控在香港被捕,随后被引渡到中国内地。

香港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艾文教授在接受路透社采访时指出,在2047年前,香港的独立司法体系必须得到更好的认同度;因此,必须要有一套清晰、可靠的与中国内地引渡机制。杨艾文认为,目前立法会对引渡案件的监督权,不应当被新法案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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