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30日星期六

传火烧车司机曾涉性侵案 台检方未证实

台湾国道2号往西2.8公里处19日发生中国大陆观光客团火烧车意外,造成24名陆客、台湾籍游览车驾驶及导游,共26人罹难。(中央社)

台湾国道2号往西2.8公里处7月19日发生中国大陆观光客团火烧车意外,造成24名陆客、台湾籍游览车驾驶及导游,共26人罹难。(中央社)

台湾国道火烧车意外酿26死,媒体报导陆客火烧车案疑似是苏姓驾驶出团前,因涉及妨害性自主罪遭法院判刑才会自焚,检方以案由属性,未证实消息,不表示意见。公路总局表示,现行法规并无规定不能有前科,未来会检讨。

台湾媒体今天(30日)报导,苏姓驾驶被爆2013年曾女导游,女导游经挣扎后逃离,并向柜台人员哭诉。苏姓驾驶因涉及对女导游有妨害性自主,而遭法院一审判刑5年,但苏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

据中央社报导,对此,检方以涉及妨害性自主的案由,未证实消息,也不表示意见。另外,部分揣测司机是否有自杀、自焚的寻短动机,检方并未定论,但也不排除任何可能性,需要等到其他事证出炉,才能更进一步厘清案情。

由于司机19日中午就要载陆客到桃园国际机场登机,陆客在台最后一站是上午到台北市内湖区一家免税店购物,司机脱离旅行团约2小时,期间司机是否有喝酒,或与其他人接触交谈,成为检方继续追查重点。至于驾驶身体内被验出高浓度酒精成分?与游览车上为何会有多瓶汽油?仍为检方追查重点。

游览车司机若有前科 公路总局:无法限制

公路总局表示,现行法规确实没有要求游览车司机必须要没有前科才可执业,未来会检讨,但由于涉及宪法所保障的权,因此不能说限制就限制。

观光局也说,目前没有限制导游必须要没有前科,至于各家旅行社在挑选游览车业者时,只要选择合法业者就没有违法问题,也无法针对司机个人背景调查。

桃园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王以文29日表示,经法务部法医研究所鉴验酒精及毒药物反应,司机血液被检出酒精215mg/dL(换成吐气酒精浓度达1.075mg/L),尿液检出酒精207mg/dL,胃内容物检出酒精3708mg/dL。检方认定司机行为有可能造成自身陷于危险驾驶,对车祸发生有过失状态。

苏姓驾驶在中国大陆出生、婚后来台依亲,他家住在高雄市冈山区竹围里,他育有2女1子,近日家门深锁,邻居对于苏明成的印象模糊,在案情越来越戏剧化发展后,邻居都不愿受访评论。29日苏明成火化后,家属将他的骨灰带返冈山,安置在冈山公有纳骨塔。

今天(30日)下午苏姓驾驶由女儿及妻子陪同进纳骨塔。媒体追逐家属询问苏明成是否已收到判决书、涉性侵案等,家属仍被层层的伞阵护送上车。

来源: 责任编辑: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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