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日星期四

网文:大陆IPO八大潜规则

一篇揭露大陆IPO(首次公开募股)的网文近来在大陆网站流传,对于许多准备上市的企业来说,IPO的游戏规则令IPO成为一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揭开了当今大陆公司股票在初次上市过程中经历的8个潜规则。市场质疑,在现行的IPO审核制度中,证监会发行审核部门和发审委委员们到底存在多少权力寻租的机会。

从6月23日开始,一篇揭露大陆IPO潜规则的网文在深圳之窗、卡巴尔、投资银行在线等网站流传。文章曝光了在企业股票上市过程中,从企业本身帐务准备到请律师事务筹备等过程中的种种潜规则,有的企业为了上市被敲竹杠而有苦难言,有的企业因上市定价不妥而被套牢,而公关费用更是数百万人民币而不止。

潜规则一:“抹掉”逃税劣迹。不少民营企业为了逃避企业所得税,通常的做法就是隐藏利润,报给税务局的“毛利润”远远小于实际毛利润。但为了上市,就必须满足一定的盈利条件,很多的企业等到准备上市的时候再通过调帐体现利润和补税。

潜规则二:上市大跃进。很多企业在上市前惊险一跃,迅速吹大业绩。

潜规则三:套取高额承销费。承销费是按融资额的一定比率收取的,融资额越多,承销费就越高,因此,有的券商为了套取高额的承销费用,游说企业家,市盈率越高越好,定价越高越好,融资越多越好。有一家企业,就是在这种短期行为的指导下,IPO时将价格定成了天价。结果,企业上市后,又被游资爆炒了一把,随后是接连大跌,上市当天入市的投资者悉数被套牢。至今,一年多过去了,股价还没有复原到当初的发行价。

潜规则四:难防“李鬼”律师。2003年,中国证监会和司法部取消律师证券从业资格许可,对律师从事证券业务已没有从业资格的要求。但实际上,由于证券业务的专业性强,很多律师都承担不了这一业务。但有一些“李鬼”律师,垂涎企业上市律师业务这块肥肉,不懂装懂,欺骗客户。

潜规则五:关键时刻敲“竹杠”。由于没有牌照限制,任何律师都可以做,因此,律师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比较保荐人、会计师和律师三家中介机构,律师收费最低,因为律师没有“特许权价值”。

目前律师收费百万以上属于正常水平。但有的律师“低价倾销”,以便招揽业务。一旦单子到手,他们往往会找出各种藉口让企业加钱,尤其是企业上市的关键时刻,如果企业不加钱,他们要么服务态度不好,要么故意拖延,要么派一些没有业务水平的律师或律师助理去“磨洋工”……客户有苦难言,大部分时候只能忍痛挨宰。

潜规则六:财务造假。

潜规则七:上市动机不正。不为股东负责,将上市公司当做提款机。

潜规则八:“投资者关系”虚设。不少企业不知道投资者关系为何物,例如,正中药业,这家位于山西的制药企业2000年7月25日在上市。企业上市后,实际控制人无视中小股东的利益,在高位集中抛售股票套现。2001年8月间,减持2650万股,套现1350万港元;2002年5~7月,又减持5.2亿股,套现1.5亿港元,导致股价连连走弱。频频套现引起其他股东不满,他们联手夺走了正中药业的控股权。2003年7月25日,正中药业上市三周年之际,被正式停牌,不久被取消上市地位。

文章称,从各家公司的招股说明书看,即使是规模一般的中小企业,上市发行的费用都高达三五千万元人民币,这其中究竟几成是真正支付给券商投行的正常保荐费用,又有几成是不明不白的“公关”费用?这些帐外人是算不清的,但市场有理由质疑,现行的IPO审核制度中,证监会发行审核部门和发审委委员们存在很多权力寻租的机会。一个不完善的市场经济,就会滋生各种“潜规则”,中国市场就是如此。

据业内人士透露,现在大部分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常常为上市过程中高达一两千万的“不能说”的公关费用兜底。

一家光电元器件公司的董事长称,在经过了两年多的上市筹备之后,终于在今年上半年登陆深交所中小板。回忆起上市的艰辛历程,他体会最深的是当大家知道你要上市发财的时候,所有人都想来分一杯羹。更为关键的是,这些大部分都是说不得的费用。他表示,这些说不得的费用最为核心的支出就是财经公关费用,仅这一项就支出了600多万人民币。据了解,一般上市公司IPO时的财经公关费用从400万人民币到1000多万人民币不等。除了财经公关的费用外,为了打通各级政府对拟上市公司的关卡也是一笔很大的支出。他说,只要是需要政府批准的,都需要各路打点,有时候申请个普通的资格,都需要打点几十万人民币而且还不一定能办成。#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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