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4日星期五

香港高院延长禁止令 合法性遭质疑(图)


作者: 端木珊




港大学院教授陈文敏(左)从专业校对对高院颁布的禁制令提出了多项质疑。


由于高院决定延长临时禁止令,旺角占领人士吴定邦和霍伟邦日前提出上诉申请,要求暂缓执行临时禁制令,却被法院驳回。申请禁制令一方,则希望法令最迟周五(14日)正式生效。


报道,抗辩人代表律师 李志喜向法官提出,公众秩序问题 ,应由律政司处理。用私人诉讼处理公众秩序问题,是违反基本宪制原则。李志喜还表示的士、小巴团体没有直接实质的损失,因此没有申请临时禁制令的理据。


律师庭上称,禁令并没有清楚说明如何将法令通知占领人士,现场的人也不清楚自己如何才算违法,因此要求法官暂缓执行禁令。但法官区庆祥却称理据跟之前重覆,没有争辩空间,拒绝上诉许可申请,同时不批准暂缓执行。


对于香港高院办法的禁制令,香港大学法律 学院教授陈文敏提出了多项质疑。


陈文敏表示,法院发出的禁制令存在技术问题。因为法院只有在情况紧急下,才能单方面发出临时禁制令,但是目前雨伞运动已发生一月有余,紧急性值得质疑。


另外,申请禁制令属于民事性质,但现在似乎在透过民事诉讼来执行公众安全的问题。陈文敏表示:“如果政府认为这构成一个公安的问题,申请者应由律政司自己去申请这个禁制令,但律政司不仅没有去申请,法庭就要解决,为何要由这两个私人机构去执行一个这么大型的禁制令呢?”陈文敏质疑:“这是否将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一些民事诉讼变质成为一个公法,政府去执行一个公安问题,这似乎将两样东西完全混在一起。”


另外,对于有建制派发表声明,批评有人宣称只要承担法律后果,便可选择 不遵守法令是曲解法治。本身是律师的议员反驳称,建制派在曲解对法治的认识。


何俊仁以纳粹时期的为例,“道理很简单,有很多专制的,它的法律本身就是一种镇压人民以至异见者的工具。如果你不去遵守,可以是有一个伦理的理由,有一个道德的理由。甚至你执行一些很离谱的法律,可能违反了国际人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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