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3日星期三

10月至少39名法轮功学员遭冤判 判牙医11年 4人被迫害死 90多岁老人被庭审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十一”期间,至少有39名学员被冤判。天津市武清区李永泉二零一七年被绑架,据悉已被诬判十一年,身体残。参与迫害李永泉医生的上马台派出所所长张鹏、武清公安分局警察王鹏、梅泽峰、国保支队警察于国辉这些人至今仍逍遥法外,至今也没给李医生一个说法。四川省成都市优秀教师袁斌又被枉判四年,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好警察戴启鸿再次被非法判刑五年入狱。四川内江市威远县法轮功学员九十多岁的彭桂容老人被非法

二零一九年十月份,至少有39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非法判刑,28人被非法庭审,37人被非法批捕,62人被非法构陷到法院、检察院。李付荣、任国华、崔玉桃、张伟四名法轮功学员致死。年仅50岁的山西省原山西大同矿区工商局公务员法轮功学员崔玉桃女士,在太原市(109)监狱医院被迫害致死。中共法庭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罚金68000元。十月份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11场无罪辩护。

非法判刑最严重的地区是:辽宁省6人,黑龙江省5人,山东省5人,吉林省4人,四川省4人,河北省3人。

非法判刑最严重的城市是:青岛市、成都市各4人;辽源市3人;兰州市、大兴安岭、鹤岗市、苏州市、大连市、营口市、阳泉市各2人。

图1:2019年1~10月大陆法轮功学员遭庭审、判刑迫害人数统计
图1:2019年1~10月大陆法轮功学员遭庭审、判刑迫害人数统计

二零一九年一至十月份非法判刑更新为595人。其中,一月份95人、二月份45人、三月份65人、四月份47人、五月份85人、六月份51人、七月份57人、八月份68人、九月份43人、十月份39人。

二零一九年一至十月份非法庭审更新为603场。

其中,一月份61场,二月份34场,三月份69场,四月份92场,五月份107场,六月份63场,七月份64场,八月份51场,九月份34场,十月份28场。

二零一九年一至十月份,76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离世。

图2:2019年1~10月法轮功学员遭中共非法判刑人数按刑期分布
图2:2019年1~10月法轮功学员遭中共非法判刑人数按刑期分布

中共枉法对法轮功学员实施判刑迫害,其中不少学员被诬判重刑,二零一九年一至十月份,在已知非法刑期的595名法轮功学员中,刑期在三年以下的人数为236人,359人被非法判刑三年或三年以上,其中刑期在七年或七年以上的多达63人。

(信息采集时间: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1月5日。)

表格一:2019年1~10月份法轮功学员遭中共判刑迫害非法刑期分布表

非法刑期 人数
1年以下 18
1~2年(1年或1年以上,2年以下,余下类推) 127
2~3年 91
3~4年 147
4~5年 87
5~6年 42
6~7年 12
7~8年 22
8~9年 17
9~10年 8
10年 11
11年 3
12年 1
13年 1
刑期不详 8

一、十月份39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二零一九年十月份至少39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分布在十四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2个城市。

图3:2019年10月大陆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人数按地区分布
图3:2019年10月大陆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人数按地区分布

表格二:2019年10月份中国大陆各省、直辖市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人数统计

区域 非法判刑人数 迫害排名
辽宁省 6 1
黑龙江 5 2
山东省 5 2
吉林省 4 3
四川省 4 3
河北省 3 4
甘肃省 2 5
河南省 2 5
江苏省 2 5
山西省 2 5
天津市 1 6
1 6
湖南省 1 6
青海省 1 6
2019年10月份非法判刑39人。

表格三:10月份22个城市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分布表

城市 判刑人数
青岛市 4
成都市 4
辽源市 3
兰州市 2
大兴安岭 2
鹤岗市 2
苏州市 2
大连市 2
营口市 2
阳泉市 2
秦皇岛 1
石家庄 1
衡水市 1
焦作市 1
新乡市 1
牡丹江 1
衡阳市 1
延边州 1
抚顺市 1
丹东市 1
海西州 1
临沂市 1

迫害案例

◇天津市法轮功学员李永泉被打残,传已遭诬判十一年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天津市武清区法轮功学员、牙医李永泉二零一七年被绑架,据悉已被诬判十一年,身体被打残,请知情者提供详细信息。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天津市武清区上马台乡法轮功学员、牙医李永泉正在给患者看牙时,被警察绑架到上马台派出所,遭非人酷刑折磨,造成严重伤残。至今仍被非法关押。

参与迫害李永泉医生的上马台派出所所长张鹏、武清公安分局警察王鹏、梅泽峰、国保支队警察于国辉这些人至今逍遥法外,至今也没给李医生一个说法。

◇姐姐被非法判刑两年 成都教师袁斌又被枉判四年

成都优秀教师、法轮功学员袁斌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五日被非法开庭,又被枉判四年、勒索罚款一万元。同时被非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丁淑清被枉判三年、也被勒索罚款一万元。袁斌的姐姐袁学芬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被龙泉驿法院非法庭审、枉判两年。

袁斌曾被劳教迫害一年,被非法判刑八年。多年的迫害使袁斌的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摧残,头发过早的花白、脱落,眉毛脱落,牙齿松动较厉害,在狱中就掉了四颗。肩关节、膝关节、髋关节等处都有炎症,并常伴有疼痛感,右肩关节严重,手臂举不起来,活动时很不方便,穿衣、洗澡、干活都受到影响。

袁斌再次被绑架后,父亲袁光常因儿女一个个被抓,多次要求放人无果,老人义愤填膺,气昏引起症状入院抢救,不幸离世。

袁斌,一九六七年出生,大学学历,成都市洛带中学老师,曾经获教学考评第一,在学校口碑好,很受学生尊敬。袁斌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遭到江泽民集团的严重迫害,多次被洛带镇派出所抄家,四次被非法关进看守所,三次被绑架进洗脑班,被非法劳教一年,被非法判刑八年。被监禁时间长达九年半,遭酷刑折磨,迫害导致妻离子散、被单位非法除名。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大年前夕)早上七点,袁斌回家看望父母,在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中学门口被蹲坑的综治办人员劫持送往派出所,非法关押在龙泉看守所。

父母承受不了这么大的打击。母亲曾昏过去,被抢救过来;父亲袁光常义愤填膺,气昏引起症状入院抢救,不幸离世。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五日,袁斌与法轮功学员丁淑清被非法开庭,分别被非法判刑四年、三年,都被勒索罚款一万元。

判决书中写明:认定龙泉公安局送检的所谓“犯罪证据”,即宣传品和移动存储介质,是由四川省公安厅×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总队认定的。公安认定公安自己收集的证据,本身就是不合法的、非法的。

袁斌在签字时写道:“信仰合法、迫害有罪,请释放无辜的我,法轮大法好,善待大法,为自己选择美好未来。”

◇牡丹江好警察戴启鸿又被非法判刑五年入狱

二零一九年十月份获悉,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戴启鸿被非法判刑五年,说是结二零一七年的“案子”,目前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监狱。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牡丹江多个公安分局统一行动,大规模骚扰法轮功学员,并到处打听戴启鸿的下落。七月份,戴启鸿被牡丹江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国保大队警察郭瀚楠绑架到牡丹江市第一看守所。

戴启鸿本是牡丹江监狱公务员、警察,为人正直善良,乐于助人,工作技术过硬,是单位企业生产技术骨干。在单位,从领导到同事都一致认为戴启鸿为人善良。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戴启鸿在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遭到牡丹江“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现已被撤并)、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被非法判刑五年。狱中曾遭受暴打、小号、野蛮灌食、各种铐刑、吊刑、坐小板凳、长期不让睡觉、电击等多种酷刑,被折磨的全身多处受伤、骨瘦如柴,脸和嘴被电击的变形了、发生溃烂,人严重脱相。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戴启鸿历经五年冤狱回家,妻子已经与他离婚,公职已经被牡丹江监狱解除,失去了生活的保障。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牡丹江市国保李学军等二十五、六个人,到在四月份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高一喜家,把在高家做客的戴启鸿绑架了。年仅45岁的高一喜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半夜被警察从家中绑架,十天内被迫害致死、强行解剖。警察扬言谁上高一喜家就抓谁。戴启鸿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戴启鸿再次被牡丹江新华分局警察绑架,并抢走一万八千元现金,非法拘禁在牡丹江看守所。戴启鸿绝食八天抗议非法关押,出现生命危险,第一次被送进公安医院抢救。三个月后,戴启鸿再次被迫害致生命垂危,后被取保候审。

二零一九年十月份获悉,戴启鸿被非法判刑五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监狱。

关于戴启鸿被迫害情况,请看明慧网报道《牡丹江好警察戴启鸿获释一月后再被绑架》、《再次被非法关押 原牡丹江监狱警察戴启鸿生命垂危》等文章。

二、非法庭审28场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二零一九年十月份,中共法院至少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28场,非法庭审分布于十二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5个城市。

表格四:2019年10月份大陆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分布表

区域 非法庭审场数 迫害排名
四川省 6 1
吉林省 4 2
江苏省 3 3
辽宁省 3 3
2 4
河北省 2 4
黑龙江 2 4
天津市 2 4
河南省 1 5
湖北省 1 5
山东省 1 5
云南省 1 5
2019年10月份非法庭审28场。

表格五:2019年10月份,15个城市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分布表

城市 庭审场
辽源市 3
内江市 3
成都市 3
齐齐哈尔 2
苏州市 2
抚顺市 2
遵化市 1
衡水市 1
焦作市 1
咸宁市 1
延边州 1
淮安市 1
丹东市 1
青岛市 1
昆明市 1

迫害案例

◇七旬柴淑珍当庭告诉法官:我签字就是害了你们!

柴淑珍老人七十岁了,一九九七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善良朴实。她因告诉百姓明白真相,七月十二日被河北迁西县尹庄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上午,河北遵化市法院第二次对柴淑珍老人非法庭审。

公诉人杨海龙出具了绑架柴淑珍时从她包里找出的物品,如真相小册子、护身符、《转法轮》等。律师提出《转法轮》是一九九四年由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不是非法出版物。主审法官、遵化市法院王晓梅问柴淑珍是否知道光盘和U盘的内容,柴淑珍说:“我没有看过,就知道都是好的,救人的。现在播放看看吧,看看就知道了。”柴淑珍的要求没有得到回应。

公诉人说,卷宗中的所有资料,除了那些被扣留的物品外,其它所有的资料上,都没有柴淑珍的签字。法官王晓梅问柴淑珍为什么不签字?柴淑珍老人说:“我不害人哪!我签了字就是你们犯了罪,就是害了你们。……我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江泽民出于个人妒嫉迫害法轮功……”法官打断柴淑珍的发言:“与案件无关,不要说了。”柴淑珍说:“怎么无关呢?我被抓不是因为炼法轮功吗?你们今天审我不是因为(我炼)法轮功吗?我没有罪。”

柴淑珍的妹妹柴淑叶作为亲属辩护人,为姐姐柴淑珍作了辩护,讲述了姐姐柴淑珍悲苦的人生经历、看完《转法轮》后心灵的强烈震撼,以及修炼后的巨大变化。

法庭上,每个人都对柴淑珍苦难的人生产生深深的同情,被她修炼法轮功后纯善无私的境界深深打动,法庭上鸦雀无声,每个人都在静心聆听。律师说:“如果这样的人被判刑,将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耻辱!”

法官王晓梅宣布庭审结束,择日宣布结果。

◇廉洁奉公的好税官贾秀花被非法庭审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上午九点至中午十二点,抚顺市东洲区法院在抚顺市南沟看守所法庭,非法对法轮功学员贾秀花、王维菊开庭。炮制这起冤假错案的公诉人是东洲区检察院的王鹏(女)、王媛。

在法庭上,法官田浩嚣张蛮横,三次打断律师辩护,威胁律师不许讲法轮功合法的真相,不许做无罪辩护。律师反问:“哪规定不可做无罪辩护?”法官田浩说“国务院”。律师依照《律师法》、《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驳斥了法官的无理要求。

律师说: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律师的职责、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依照《律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

律师强调指出,有罪无罪是根据事实和法律决定的,而不是由人的主观意识决定的,法律的使命就是维护公平正义。尊重事实,尊重法律,是律师的神圣职责。

律师义正词严、铿锵有力的反驳后,法庭立即鸦雀无声,律师从容不迫地为贾秀花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法官和公诉人都静静地听着,一直到庭审结束。

律师结合《宪法》、《刑法》相关条款从五个方面阐述当事人贾秀花不构成犯罪:1、法轮功不是邪教。(法轮功教人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是正法)

2、法轮功宣传品不是邪教宣传品,因为法轮功不是邪教,贾秀花持有的是法轮功宣传品,不是邪教宣传品,不是贾秀花不认罪 ,而是她根本就没有罪。

3、指控贾秀花破坏刑法三百条,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其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持有法轮功宣传品就能破坏法律实施吗?不可能。不构成其它犯罪,总之不构成犯罪。

4、从犯罪构成四个要件,主观方面、客观方面、主体、客体,分析贾秀花不构成犯罪。

5、贾秀花不但没有破坏刑法三百条,也没有触犯其它法律条款,所以贾秀花不构成犯罪。

从以上五点可以看到,贾秀花没有触犯法律,不构成犯罪。希望合议庭依照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判决:贾秀花无罪,以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

贾秀花,五十八岁,是税务局退休干部。贾秀花为人本份诚实善良,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对顾客热情服务,从不利用职务收受他人好处,曾连续三年获得优秀公务员称号,立三等功一次。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九日下午,贾秀花到王维菊家串门,在离开时,被抚顺国保的魏振兴及新抚派出所警察绑架,随即被非法抄家,两台笔记本电脑及大量私人物品被抢。当天贾秀花被非法关押到抚顺看守所。四月三十日,贾秀花被非法批捕。

三、10月份非法批捕、构陷法轮功学员99人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十月份中共非法批捕、构陷99名法轮功学员(其中,非法批捕37人,构陷到法院、检察院62人)。

表格六:2019年10月份被非法批捕的法轮功学员按地区分布

区域 非法批捕人数
黑龙江 11
山东省 7
辽宁省 5
四川省 5
上海市 2
湖北省 2
天津市 1
北京市 1
广东省 1
吉林省 1
江西省 1
2019年10月份,非法批捕37人。

表格七:2019年10月份16个城市法轮功学员遭非法批捕统表

城市 非法批捕人数
哈尔滨 8
青岛市 4
西昌市 4
铁岭市 3
大庆市 2
东营市 2
深圳市 1
鹤岗市 1
仙桃市 1
武汉市 1
吉林市 1
南昌市 1
盘锦市 1
大连市 1
济宁市 1
江油市 1

表格八:10月份被构陷到检察院、法院的法轮功学员人数统计表

区域 构陷到检察院、法院人数
河北省 11
山东省 8
辽宁省 8
四川省 7
黑龙江 5
吉林省 4
陕西省 4
天津市 3
湖北省 3
内蒙古 3
广东省 2
安徽省 2
甘肃省 1
北京市 1
2019年10月份,构陷到检察院、法院法轮功学员62人

表格九:10月份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检察院、法院按城市统计表

城市 构陷到检察院、法院人数
青岛市 7
石家庄 6
达州市 5
大连市 5
长春市 4
咸阳市 4
锡林浩特 3
沈阳市 3
孝感市 3
齐齐哈尔 3
衡水市 2
揭阳市 2
芜湖市 2
成都市 1
西昌市 1
潍坊市 1
绥化市 1
佳木斯 1
廊坊市 1
沧州市 1
保定市 1
平凉市 1

◇王浩被非法逮捕 家人控告遭到报复威胁

武汉市法轮功学员王浩曾六次被非法抓捕,身体被迫害得极差,二零一九年七月中旬武汉天气暴热,到利川市去疗养,于八月二十九日晚在利川市被绑架,非法关押在利川看守所。家人艰难奔走营救,控告相关人员,遭到打击报复和威胁。

'王浩'
王浩

二零一九年十月一日,王浩的妻子接到利川公安打来的电话说:王浩被逮捕了,我把逮捕书寄给你,过两天你就能接到。可王浩的妻子到十月十四日也没接到批捕书,利川公安局不给批捕书公然违法操作,还做伪证陷害王浩,全部的经书外加其他学员看的交流文章大概30本左右,被他们诬告说成70本。

王浩的妻子只好十月十四日给法院的纪检监察和利川信访局罗洪涛局长及利川司法局局长肖文辉邮去了控告检察官王玲的控告信。

控告信讲明了迫害的非法性,修炼法轮大法无罪,迫害信仰有罪,并诚心告诉他们把非法抢去的大法经书归还,也告诉他们二台笔记本电脑是王浩的父母用的。打印机是大家公用的私人财物,希望归还私人财物。并告诉他们公安局非法抢劫私人财物和非法关押王浩,并告知另案控告利川公安局。要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王玲的涉嫌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依法无条件释放法轮功学员王浩。

到目前十一月二日止,王浩的妻子还是没有接到逮捕书。

十月十六日下午,王妻接到利川法院纪检监察打来的电话说:他们管不了,这事不归他们管,让找检察院监察处,法院只管法院的人;检察院管检察院的人。王妻说:监督是相互监督才能公平,自己怎么能监督自己呢?那不是监守自盗,自己骗自己。回答:真没办法管,这是规定,你可找纪委控告,我这告诉你都超出了我的职责范围。

法院纪检监察人员说完之后就说自己很忙,不愿与王妻多谈挂电话。王妻只好把电话打过去告诉对方说:请给一分钟的时间,我只讲一句话,对方才没有挂电话。然后王妻告诉对方:迫害法轮功都20年了,你们完全知道法轮功真相,迫害好人是有罪的,我在中国国内告不成,就把迫害者告到联合国去,一告到底,绝不放弃控告。无论大官、小官,只要迫害了法轮功,一个也跑不掉,都会有人去收拾的,一定的。对方无语。

法院和利川公安局相互串通把王浩的母亲、王浩的妻子的银行卡所有资金给冻结,让全家连吃饭的钱都没有。

王母在20号还受到社区人员上门威胁说:王母已上了黑名单,不准到处跑、不准出门讲真相。

明慧网在十月二十四日报道了一篇《湖北武汉市王浩被非法逮捕 妻子申冤控告无门》的文章之后,二十五号早上,他们又打击报复王浩的妻子,在王妻的手机卡上做手脚,让手机卡成为无效卡,让电话打不成、接不成有关部门的反馈,用这种方式来威胁王家,逼迫王家放弃控告他们。

四、65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被冤判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十月份有11名65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被冤判和非法庭审。年龄最大者九十多岁。

表格十:2019年10月份,65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统计表

姓名 省份 法院 非法刑期 法庭非法罚金 65岁以上
李钢 辽宁省 大连市   3年6个月   76
彭颂伟 湖南省 衡阳市   7年   71
李桂琴 辽宁省 丹东市   3年   70
于祥根 山东省 青岛市 青岛市黄岛区法院 7年   67
蒋连香 辽宁省 大连市 西岗法院 3年3个月   66
赵焕珍 河北省 秦皇岛 葫芦岛市绥中法院 1年6个月 2000 65

表格十一:2019年10月份,5名65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统计表

姓名 省份 法院 65岁以上
彭桂容 四川省 内江市 咸远县法院 90
郭美英 北京市   东城区法院 79
柴淑珍 河北省 遵化市 遵化市法院 70
付淑群 四川省 内江市 咸远县法院 70
刘旺泉 四川省 内江市 咸远县法院 66

迫害案例:◇辽宁省大连市法轮功学员李钢二审刑期减半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法轮功学员李钢一审遭诬判七年,二审发回重审,大连市中级法院二审最终判决三年六个月,刑期减半。

李钢,女,76岁,二零一六年三月八日被绑架,警察以家中真相光盘数量多而对她批捕立案,后因年龄偏大,办案机关撤销了案子,李钢于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回家。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李钢再次被绑架,警察在没有任何新的案情的情况下立案,一审对李钢非法判刑七年,李钢提出上诉。大连市中级法院二审中将卷宗发回重审,最终大连市中级法院作出刑期减半的裁决,李钢遭诬判三年半。

◇北京法轮功学员郭美英遭非法庭审情况补充

北京市法轮功学员郭美英,女,79岁,二零一九年五月在发真相资料时被绑架,被非法拘留,因体检血压高拘留所拒收,郭美英回家。

二零一九年十月,不法人员突然将她构陷到法院。十月二十四日上午,东城法院非法庭审郭美英。老人在法庭上义正词严,讲述自己炼功后身体的变化,讲真、善、忍是普世价值,做好人没错,讲救人躲过劫难,何罪之有?最后休庭。

五、经济迫害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二零一九年十月份,中共法庭非法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罚金68000元。

表格十二:2019年10月份,中共法庭、警察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现金明细表

姓名 省份 法院 非法刑期 法庭非法罚金
王英霞 四川省 成都市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 4年 10000
袁斌 四川省 成都市 龙泉驿区法院 4年 10000
丁淑清 四川省 成都市 龙泉驿区法院 3年 10000
梅书丰 辽宁省 营口市 大石桥市法院 1年 10000
陈桂莲 辽宁省 营口市 大石桥市法院 1年 10000
冯俊清 黑龙江 鹤岗市   4年 4000
黄克芹 辽宁省 抚顺市 东洲区法院 1年 4000
徐亚芬 江苏省 苏州市 张家港市法院 3年 3000
沈英兰 江苏省 苏州市 张家港市法院 3年 3000
赵焕珍 河北省 秦皇岛 葫芦岛市绥中法院 1年6个月 2000
李建春 山东省 青岛市 即墨区法院 1年3个月 2000
2019年10月份,中共法庭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罚金68000元。

五、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不批捕 宋吉玲已回家

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对法轮功学员宋吉玲不予批捕,青岛开发区公安分局于十月十七日晚将宋吉玲释放回家。

宋吉玲于二零一九年九月十日下午外出归来,在自家住宅楼前被青岛开发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四名便衣警察拦截绑架。长江路派出所以朱景涛(音)为首的四、五个警察没有经过黄岛区当地医院和青岛海慈医院体检,就直接把宋吉玲劫持到青岛市普东看守所。看守所医生测量宋吉玲血压超过200mmHg 以上,血糖、心律等指标都超高。朱景涛等警察不顾宋吉玲的生命安危,与看守所狱医、警察串通一气,非法把宋吉玲关押于青岛市普东看守所。

长江路派出所警察声称对宋吉玲刑事拘留,但是没有给亲属送达通知书。扣押宋吉玲随身物品,也没有给她扣押清单。律师去看守所会见时,看见宋吉玲精神萎靡,问其原因,宋说:看守所警察、医生每天强制她吃降压药,测量血压在160 ~ 190mmHg 之间徘徊,感觉、头晕等症状。

十月十日,青岛开发区公安分局把绑架、构陷宋吉玲的“案子”移交到黄岛区检察院审查批捕。黄岛区检察院决定不予批捕,青岛开发区公安分局于十月十七日晚十一点将宋吉玲放回家。

六、法网在收 警钟为迫害者而鸣

也许有的人认为自己执行迫害政策,干的就是这个工作,将来追究责任往上面推就行了。其实他没想想,上面能为你背黑锅吗?说不定还让你去顶锅呢!

这场有史以来最残酷的迫害持续二十多年了,公检法司的人哪个不知道违法的正是中共,迫害法轮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而他们只不过是被中共利用的工具!

在对待法轮功的问题上,绝不是谁想忽视就忽视得了的,因为这牵涉的是正与邪、善与恶的较量,是衡量一个人的人性有无与界定人和非人的界限。人们常说,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何况正义并没有迟到,他只不过是用不同的形式呈现。

除了层出不穷的遭恶报落马、判刑、暴死、恶疾、连累家人的,现世的法律也在给参与迫害者敲响了警钟。

《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法轮功学员修炼法轮功、向人们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这是公民的合法权利,没有触犯任何法律。

在此我们奉劝那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为了自己和家人的未来,不要再助纣为虐,赶快悬崖勒马,赶快停止迫害法轮功,赶快停止这种犯罪行为,以免自己将来被追究法律责任,不要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罪恶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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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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