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日星期六

大陆6天4起律师被打恶性事件 震惊各界

大陆6天内发生4起律师被殴打的恶性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尤其是律师同行的关注。(图片来自律师维权关注组)

大陆6天内发生4起律师被殴打的恶性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尤其是律师同行的关注。(图片来自律师维权关注组)

近日大陆接连发生四起律师被打的恶性事件,其中两起是因为律师介入跟政府有关的拆迁案,为民请愿后被群殴;另一起是区人大代表当庭辱骂殴打律师;再一起是律师要求立案被法庭庭长及法警殴打。这些恶性事件引起社会舆论,尤其是律师界同行的极大关注与谴责。

有律师表示,律师被打事件见于报导的,远远少过实际发生的数量。依国口号越喊越响,但司法机关将越抛越远。有法学家认为,律师遭殴打,受害的是全中国人。

湖北拆迁户状告区政府 代理律师庭审后被群殴

3月28,20名拆迁户状告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政府强征房屋及土地的、以集体土地的名义予以低价赔偿的诉讼案在襄阳市中院开庭。村民要求政府撤销有关的征收公告。

庭审结束后,代理律师等人走出大楼,遭到一伙人的围攻殴打。据被打的张心升律师介绍,“我们一出法院大楼的门口就被打了,30多个人就在法院台阶那里打人。被打的有4、5个人,其中有一个比较厉害(严重),现在还在住院。”

张律师认为这些打人者是受人指使吓唬自己,“它肯定是有组织的受人指使啊,哪有可能一下子上来30来个地痞流氓,原先没见过面,也没什么,一下子它不可能就去法院门口去打人啊,对不对?肯定是里头有事啊。他们想吓唬我。”

大陆媒体报导时披露,律师在庭审时就被对方威胁“有来无回”。律师被打全身很多地方留下瘀伤,衣服也被撕坏。当地公安称已介入调查,有7名打人者目前被关押派出所。

江苏两律师介入拆迁案遭群殴 被打得大小便失禁

同一天,在江苏省靖江市也发生了律师介入拆迁案遭遇暴力袭击事件。当天下午4点左右,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李笃振、姜泉律师代表当事人,与江苏靖江斜桥镇政府建设科科长、主任等3人在当地一家酒店谈判,两律师准备离开,在走廊遭到二十多人的围攻殴打,其中一名律师一度被打得大小便失禁。两名律师还遭长时间围堵,即使律师在当地派出所仍被他们骚扰围堵,一直到深夜才能脱身离开。

目前,涉嫌犯罪的朱某、沈某、金某等人已被靖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律师要求立案被法庭庭长及法警殴打

2016年3月24日,黑龙江明正律师事务所王子臣律师,被铁力市朗乡法庭庭长朱强及法警殴打,起因是朱强庭长不立案,不接收立案材料,不出具相关手续,王子臣律师对此提出了质疑,认为其不按中央深改组、最高法院规定的立案登记制的规定办理。

事后,有80多名律师还向黑龙江各级政府领导发出“关于王子臣律师在铁力市郎乡法庭遭遇庭长等人殴打事件紧急呼吁书”。

呼吁书中说,“对于这一性质明确的违法行为,律师连提出质疑的权利都没有,质疑了就要遭到殴打。朱强庭长说,在朗乡这一亩三分地,他朱强说了算。朗乡公安派出所确实接受报案了,但是他们实际能管得了朱强吗?各位领导说,该怎么办?”

呼吁书认为此事反映出的问题非常严重,并要求追究郎乡法庭庭长朱强等的相关责任人。

王律师介绍,自己已正常去立案、投诉,登记,包括省法院正常程序者履行了,这个问题正在处理。

人大代表当庭辱骂殴打开庭律师

3月23日,陕西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就一起劳务纠纷案开庭时,庭审现场,旁听席上的一名区人大代表,居然对庭上的路航律师破口大骂,甚至动手,将辩护律师的脸划出很长的口子,额头也被打肿起来。

事后该人大代表写检讨书请求律师放他一马。

律师:依法治国的口号越喊越响但司法机关把法律越抛越远

山东李向阳律师接受大纪元采访时表示,“这样的消息,已是司空见惯了。可以这么说,近几年来,依法治国的口号越喊越响,可是,司法机关把法律越抛越远。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对敢于依法抗争的维权律师公开无理打压,把律师逮关以至殴打;二是,在具体的案件上,公开地践踏法律,黑白颠倒以至作出无理判决。”

他认为,律师被打事件见于报导的,远远少过实际发生的,当前律师、特别是敢于与枉法行为抗衡的律师,已成了既得利益集团的敌人。如此前不久召开的律师第九次全国代表会议,居然是秘密的,把真正的律师们排除在外,可见对律师制度的破坏。

他还说:“具体到个案的审理判决,如我代理的山东沂水县蔡某诉崔家峪镇人民政府一案,只从程序上给拖就拖了两年多,在铁证面前不得不判决政府行为违法,可判决赔偿只赔把企业非法拆毁后的残值,价值500余万元的企业仅赔偿拆毁破砖烂瓦的残值8万元来元。”

法学专家:律师遭殴打 受害的是全中国人

原大陆法学家赵远明接受采访表示,任何人都没权力殴打别人这个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更不用说你叫一班不明身份的人去殴打。肯定幕后的黑手另有目的。而法警、法庭庭长或者司法系统人员殴打律师那更是执法犯法,等于明知故犯。

他分析,因为中国司法黑暗、已延续很长时间,尤其上台以后镇压法轮功,这是一个延续了十几年的严重问题。律师在办案当中要求司法系统,不管是法院、检察院、公安啊,依照法律办事就是加强法制,那么实际上是对司法腐败,司法黑暗是一种限制、是一种阻碍,那么这些司法人员肯定是不高兴,因为这里肯定有他们的利益,有可能有他们上级组织的一些意思,使他们在违法执法过程当中受到阻碍,他们对律师是一种仇恨心理。这实际上是司法黑暗延续。

他总结说:“律师遭殴打,实际上被打的不是仅仅是律师,而是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受害的是全中国人,包括警察和法官自己,所谓的依法治国成空谈。”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蔡致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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