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2日星期日

40多位律师论废死刑及刑讯逼供 江西高院递状纸

电台)中国 各地四十多位星期六云集江苏省苏州市,就死刑及问题 表达立场。大部分与会者认为,在死刑可能被人滥用的环境下,只有废除、方可避免冤案。会上还以江西乐平命案为案例,质疑刑讯逼供所得证据。此外,乐平案的四位律师 星期五向省高院递交申诉状时,一度遭法警控制。


中国官方统计显示,每年有近两千人被判处死刑,其中超过半数被执行死刑。四十多名律师星期六在苏州举行研讨会,探讨死刑是否应该废除。组织者律师当天下午在会场告诉本台,这次会议主题包括对江西乐平冤案进行分析:“我们四十人左右,就乐平冤案组织研讨会,今天正在苏州研讨关于死刑,因为此案也是死刑冤案的案例之一,所以这次是着重以此案为主”。


与会的山东律师张维玉说,绝大多数赞成废除死刑:“大部分人认为中国的死刑应该废除,但也有一些人小部分人不同意。我认为还是应该废除的,因为死刑相当于传统 的对报复的支持,人的生命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去剥夺 ”。


在中国的司法过程中,存在不少冤假错案,特别是在所谓的严打期间,被判死刑者,通常会因为犯案时间正处于严打期间而被剥夺上诉的权利,也有人士认为,死刑被滥用的案例屡见不鲜。


死刑申诉人方春平委托的张律师说:“特别是现在中国司度不是那么公正,很多是为了灭口,先把人处死,为了保护体制内的一部分人,这是滥用死刑的一个方面。今天上午讨论主要是针对国际公约进行讨论,下午对乐平案件进行研讨”。


据介绍,2000年5月江西省乐平市发生一起抢劫、强奸、碎尸案,受害者有两人,当地五位村民被控犯案。但事隔多年,另一名男子自承犯下本案。今年11月,维权 律师唐天昊认为原本被抓捕的被告在酷刑下招供,该案犯罪事实过程等方面存在大量疑点乃至无法证实,一审法院判处四被告死刑,后改判死缓。但2011年,另一名嫌犯被捕,他供认犯有上述案件,但被法院退回侦查。


唐天昊一方面作为辩护人、申诉代理 人,另一方面也呼吁当地司法部门能坚守底线,本着客观公正、有错必纠的原则重新彻查此案。


张维玉律师说,当时四名被告的口供有自相矛盾之处,而且还受到刑讯逼供:“在严重酷刑之后,对他们的口供材料进行定罪,这次材料中有很多矛盾的地方,还有现场物证没有调取或更不调取不到,因为犯罪工具及被杀死女子的尸体都没有找到,这次情况下定罪并判处死刑,肯定是不合适的,后来当然改判死缓,我们认为他们无罪”。


他说,四人在狱中多次绝食抗议:“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间断申诉,他们的家属也多次到省、北京上访 ,我的当事人方春平的父亲因为上访,被北京西城区法院判四个月的拘役,他的妻子、母亲都因为上访被拘留过。即使这样,他还是坚持不停申诉”。


星期五(20日)四名被告的代理律师到江西省高院递交申诉材料,一度遭到当局控制。唐天昊律师说:“我与张维玉律师、秦雷律师、朱广阳律师、贺少林去递交乐平冤案申诉状,他们认为在这种场所不能拍摄,法警控制大家,今后经过我们争取,得以圆满解决”。


长期关注中国司法状况、日前被《中国新闻 周刊》评为“影响中国”2013年度法治人物称号的浦志强认为,刑讯逼供有多种形式,包括暴打嫌疑人、长时间日晒、雨淋、威胁、报复家属等手段:“刑讯逼供的方式因为中国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基本行没有明确的沉默权,审讯时,律师在场的情况基本不存在,证据排除的原则基本没有贯彻、启动,所以刑讯逼供背后的理念是口供为王,或多或少、程度不同的非法取证的情景,在各种刑事案件中都存在”。


他表示,如果不从立法层面解决这些问题,冤案将继续上演:“如果没有从立法和证据采信上,排除这一类取证方式,那么刑讯逼供或刑讯逼供的变种就永远不可能根治”。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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