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7日星期六

北京一女子被自称熟人强掳

8月16号消息,13号晚北京地铁内发生一女子险些被一男子强掳的骇人听闻事件。女子拚命抱着安检员喊报警,到场将当事双方带回派出所,女子虽然脱险,而掳人男子只是赔偿400元人民币了事。


媒体报道,8月13号晚7点左右,真实上演了一起在网络上一直流传的街头歹徒扮熟人意图绑架年轻女子的事件。北京沈女士下班搭乘地铁6号线回家,在金台路站西南口进站电梯底部,她被一名陌生男子拦住。


那名男子突然对着沈女士大声喊:“我可逮着你了,不要脸的,我找了你一天,你偷了我的车还跑,走,跟我走!”然后就拽起沈女士的胳膊就往地铁外走。


“你认错人了,我不认识你。”沈女士奋力反抗,男子竟然去掐沈女士脖子,大喊“昨天咱俩还在一块,我在你家坐了十分钟,车就丢了。”


当时有五六名乘客经过,都没有停下脚步,还以为两人是认识的,有纠纷吵架。


沈女士非常害怕,拚命地往地铁安检处跑。男子追着她,拽着她的脖子,裙子领都扯坏,肩膀都露在外面。沈女士使劲挣脱跑到安检机旁,一把抱住一名安检人员,喊救命求安检人员报警。


几分钟后,警察到场,将两人带回派出所讯问。到了派出所后,该男子突然转变说法,承认自己认错人,说沈女士与偷自己车的女子从后面看起来一模一样。


沈女士并不接受该男子的说法,因为在他们拉扯过程中,她反覆跟该男子说“你认错人了,我们报警解决”,但男子就是死拽她,还让外人以为他们是认识的假象,以至没有上前制止。


最后,警察只是让该男向沈女士道歉,并赔偿400元了事。沈女士说,她以前听说过用这种方式骚扰甚至抢劫的事。


北京市隆安事务所律师 尹富强认为,警方不能轻信男子所说,未经深入调查而草率做出认定,则有可能放纵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尹律师表示,如果沈女士不接受派出所的调解,可对该男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其中可包含财产损失及精神损害赔偿。


事实上,目前网络上流传很多不同版本的类似装熟人掳人事件。


在西单地铁站换乘大厅内遇见了陌生的弟弟的李女士也讲述了她个人的恐怖经历。李女士回忆说,今年4月,当时已是晚上9点,自己逛街后与朋友分开,准备乘地铁回家。换乘站通道内,一个约 20岁的年轻男子叫住自己, “姐,你不认识我了吗?”并自称是她的弟弟。“我根本不认识他,当时通道里人很少,他离我很近,我说你谁啊,我哪有弟弟,也不认识你!”然后拔腿就往地铁里面跑,当时只顾着跑,都不敢回头,进了地铁才发现已将男子甩掉。


李女士回想起来,有些后怕。侥幸的当事人都以恐怖、浑身颤抖来形容。她觉得,年轻女士晚上乘坐地铁,最好结伴而行。


国际广播电台田林报道

(责任编辑:澄浩)



本文标签:, , , ,






via 北京一女子被自称熟人强掳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