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1日星期六

中共官场“自杀潮”仍未息? 沪湘冀豫各一员 职位都不低

中共“十九大”后已有4名官员自杀 网络图片
中共“十九大”后已有4名 网络图片

记者/主持人:董筱然

中共官员自杀的消息自2012年起就高频率的刊登在媒体上,至今未息。有媒体将这一现象成为官员“自杀潮”。最近一段,在上海、湖南、河北、河南又有官员自杀的消息被披露出来。

陆媒《大白》9日从多个渠道证实,中共河南省平顶山市原政法委李永胜今年9月在郑州跳楼自杀。

当地官网公开资料显示:李永胜曾任河南省平顶山市副市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市人大副等职。

在李永升之前,11月8日《新京报》报导,中共河北衡水市原人大主任孙志人死亡。

11月2日,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戴晶斌吊颈自杀身亡。

11月2日,多条推特消息传出,中共湖南省纪委驻省委政法委纪检组组长、省委政法委张小华坠楼身亡。

中共在建政后有过3次自杀潮,前2次分别是1949年至1952年的民族资本家自杀潮和1957年至1967年的知识分子自杀潮。而当今的中共官员自杀潮则从2012年至今。

据港媒2016年9月披露,从2012年11月到2016年7月底,中共已有1235宗党政军官员自杀事件,自杀身亡782人,其中广东、江苏、北京、辽宁、河南、安徽有超过百名官员自杀身亡。

这其中官方给出的多数死因是官员压力大、患有抑郁症。不过外界对此却并不认同。曾为多个落马官员做过辩护、同时也是雷洋案代理律师陈有西说,“官员不是怕死才自杀,有比死更难的东西”。

香港东网曾刊登评论文章认为,官员工作压力大而选择自杀的理由显然说不过去,这只是官方的借口而已。按理说,官员是不应该自杀的,因为即使涉及腐败,但现在官员被判死刑的极少,在此情况下,理性的选择是活着,可谓好死不如赖活,活着还有减刑的机会。

然而,一些官员却不愿苟活,而选择了自杀,这是为什么?有评论从经济学角度对此作了解释,认为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消除罪证,保护同僚;二是保护家属的部分既得利益,以一人之死保住腐败所得和家族利益,对贪官来说,这个买卖划得来;三是免受侮辱,保护名声。

在自杀的这些官员中不乏有省部级高官,他们所要掩盖的、保护的上级可能是地方“诸侯”,也可能是中共权力核心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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