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2日星期五

民运女杰刘艳丽遭关押自杀抗争 左臂残疾 狱中状况堪忧

作者: 维权


2019年7月10日,本网获悉:湖北政治犯女士在关押曾期间抗争,目前狱中状况堪忧。

刘艳丽此次被抓捕后,在被控制起来后头撞玻璃窗,割腕自杀未遂,双腕受伤,左腕尤其严重,几根神经断裂。国保从未通知家属,治疗未结束就匆匆将她扔进看守所。

刘艳丽现左臂,看守所拒绝其就医,目前颈椎腰椎、四肢关节疼痛,坐、站不能持久,但看守所不允许躺卧,现身体状况堪忧,家人忧心不已。刘艳丽受伤,荆门东宝国宝无任何人被处理,公安及检察院反倒以此为理由加大其罪名。

刘艳丽罪一案曾于2019年1月31日在湖北荆门东宝区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至今未判。

控方指2010年以来刘艳丽长期在网上散步虚假信息,攻击党和领导人,恶意炒作社会热门事件,共有29项消息和文章。刘艳丽和辩护人都认为指控罪名不成立,言论自由是公民的权利,批评时政和关心公共事件反而是公民良心和社会责任的体现,并且控方也没有提供损害社会秩序的后果的证据。

刘艳丽在庭上直指这是当地维稳机构国保人员对她的。法庭给予了刘艳丽和辩护人充分的陈述和辩护。

刘艳丽被迫害案历经曲折,连罪名都是一本莫名其妙的糊涂账:

2016年5月30日刘艳丽被抓,24小时内被释放。
2016年8月15日荆门市东宝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在工作中发现案件信息,8月30日以侮辱诽谤罪立案。9月27日又以诽谤罪刑拘,11月3日逮捕。2017年3月6日和4月27日检察机关两次以证据不足的理由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此前的罪名均是诽谤罪,没有寻衅滋事的罪名。

2017年5月27日刘艳丽,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的罪名突然增加了寻衅滋事罪,即有两个罪名。而同日的释放通知书又只有诽谤罪的罪名。

取保候审一年期快结束时的2018年5月25日,刘艳丽被,罪名又只有诽谤罪。

监视居住六个月快结束的2018年11月22日,东宝分局以刘艳丽违反监视居住的规定申请逮捕,其罪名还是诽谤罪。同日检察机关批捕,上无罪名的显示。同日刘艳丽被逮捕,但逮捕证上的罪名就变成了寻衅滋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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