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1日星期四

参与迫害法轮功 中共驻瑞典大使被举报到美国

中共驻瑞典大使作为迫害信仰者,被法轮大法学会。同时,瑞典政府也在酝酿《马格尼茨基问责法》的实施。

瑞典政治周,学员在展棚全天展示功法,并开设每天两次中国问题研讨时段,不少人慕名而来深入了解真相。(明慧网)

七月初是瑞典一年一度的政治周(Almedalen),也叫民主周,今年活动期间,当地法轮大法学会公布了伦敦独立人民法庭有关中共强摘器官的裁定,受到瑞典政要和媒体的关注。

此外,中共驻瑞典大使作为迫害信仰者,被法轮大法学会举报到政府。同时,瑞典政府也在酝酿《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的实施。

明慧网报导,7月5日,在东南部的哥特兰岛首府威斯比(Visby),瑞典国会副议长洛塔?约翰松?福拿尔维(Lotta Johnsson Fornarve)来到集会现场演讲,并声援法轮功。

她在演讲中历数中共的独裁统治下的人权恶迹,尤其介绍了英国伦敦“独立人民法院”于6月17日发表的有关法轮功学员被中共强制摘取器官贩售牟利的报告。

瑞典国会副议长洛塔?约翰松?福拿尔维(右)在法轮功学员集会上演讲。(明慧网)

福拿尔维说,当她会见中共当局的代表(中共大使)时,他们一口否认,说他们没有做错事。“但现实当中却不是这样。”

活摘器官的罪行是福拿尔维做议员以来一直在跟踪关注的问题。

“多年以来,我会见了许多调查人士、医生、人权活动人士、律师,亲自听取了证人的证词,这些人都在指证在中国存在着大量非法器官交易。”她说。

福拿尔维质疑,如果他们(中共)真的没有做错什么,为什么不让独立的国际调查团进入中国进行调查呢?

作为议员,福拿尔维已向议会递交议案,批评中共的人权问题,并敦促中共允许国际独立调查团进入中国调查这些器官交易,“不论他们怎么说,我们都会继续关注这个问题。”

国会议员阿尔梅在政治周的法轮大法展棚前接受采访(明慧网)

负责立法和北欧理事会的国会议员安索菲?阿尔梅(Ann-Sofie Alm)也来了到法轮功展棚前。她刚刚看过伦敦民间独立法庭的报告。

6月17日,调查中共强制活摘器官的国际独立“人民法庭”于在伦敦宣判结果,判定中共强摘良心犯器官的行为已存在多年,并仍然存在,法轮功学员是器官供应的最主要来源。

该独立法庭由“终止中国(中共)移植滥用国际联盟(ETAC)”发起。仲裁法庭在过去八个月中一直从医学专家,人权调查员和其他人那里获取证据。判决书称“法庭以多种形式来鉴别证据,并根据与每个案例的证据进行个别处理,然后得出一系列结论,这些结论不受中国(中共)人权恶名或其它偏见的影响。”

阿尔梅说:“这份报告应该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广而告之。很多证人指证在中国有很多良心犯被关押,器官移植手术等待时间非常短,而且器官移植中心的位置和那些大监狱的位置是相吻合的,这些绝非偶然,任何人都能看出其中的关联。”

“这是非常可怕的事情,非常可怕的罪行。我们必须把它提到(与中共)对话日程上来。瑞典政府应该表态,我们绝不能接受这样的罪恶。”她说。

在政治周开始的第二天,瑞典国家电视台网页登出了法轮大法学会的文章,公布伦敦“独立人民法院”发表的有关法轮功学员被中共强制摘取器官贩售牟利的报告和犯反人类罪的裁定。

同时,电视台还公布当地法轮大法学会已经将中共驻瑞典桂姓大使的个人信息提供给美国政府。理由是该大使在瑞典输出迫害,在瑞典媒体和在瑞典的中文媒体上造谣抹黑法轮功,是主动积极参与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人权迫害者。

电视台报导,桂姓大使还多次对瑞典法轮功学员在中共使馆前的和平抗议活动进行骚扰,已经构成对瑞典公民言论和集会自由的破坏。这早已被法轮功学员告到瑞典外交部并被媒体报导。

瑞典法轮大法学会的托马斯?彭佩(Thomas Pompe)对新唐人电视台说:“我们已经把中共驻瑞典大使桂从友吿到美国政府,因为他积极主导把中共迫害法轮功输出到瑞典。”

5月31日,明慧网发表通告:在美国的一些宗教及信仰团体日前被告知,美国政府意在更加严格地审核签证申请、对人权及宗教迫害者拒发签证,包括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已发签证者也可能被拒绝入境。美国国务院官员并告知美国法轮功学员可以提交迫害者名单。

继美国开始实施《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后,欧盟和瑞典等国也开始审议相关立法。

国会议员及欧洲议会瑞典代表团主席博丽安娜?奥贝尔(BorianaÅberg)表示:“研讨会上我们讨论了《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它不针对整个国家,而是针对那些迫害人权的个体、针对中国(中共)权利中心的少数人,冻结他们的财产,不接受他们到国外去享受从人民身上掠夺到手的巨大的财富,这非常有效。”

国会议员安索菲·阿尔梅说:“我希望瑞典能够实施《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我们正在商讨中,尽管目前还没达成决议,但是我希望它能很快出台。因为对于人权的迫害,无论是哪里犯的,都必须得到应有的惩罚。”

人权迫害者将付出沉重代价

2016年12月美国国会通过《全球马格尼茨基法案》,将原来的马格尼茨基法扩大到所有外国官员,根据法律规定,凡有以下行为者均可受到美国政府的制裁:1.对揭露政府官员不法行为或追求人权自由的人实施迫害,比如酷刑或虐待致死等。

2.实施迫害行为的打手。

3.负责或参与重大腐败行为的政府官员或高级助理,包括为谋取私利而豪夺私人或公共资产、利用政府合同或自然资源的开采谋取私利、贿赂、或将腐败所得的利益转移到外国司法管辖区。

4.为上述活动提供物质上或财务上的帮助、物质或技术支持,或提供商品及服务。

美国财政部长姆钦说:“财政部将冻结他们的资产,公开谴责他们犯下的恶行,他们将为其劣迹付出沉重代价。”

来源: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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