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4日星期六

温州男对工作不满〝黑〞有线电视 获刑12年


4月3日,大陆温州鹿城判处一系统 工程师王某有期徒刑12年,并罚款10万元。据悉,法庭判决的理由是:王某因对不满,于去年侵入温州有限电视系统进行插播,影响了群众正常收看电视,造成直接损失约629.4万余元人民币。


大陆媒体4月4日报导称,温州有线电视网路系统市区部分用户的机顶盒,去年8月1日遭〝黑客〞攻击,无法正常收看电视。经调查,发现〝黑客〞竟然是一名在工作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师王某。


据悉,41岁的王某,是辽宁大连人,是一名具有丰富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工作及编程经验的专业人员。但自2013年11月以来,王某因工作不顺,对公司产生不满,就想伺机搞破坏,实施报复。并编写了一系列破坏性程序为破坏做准备。


去年6月中下旬,王某利用负责维护和支持中广有线温州分公司有线电视系统等职务便利条件,进入公司广告业务系统,将破坏性程序传送到相关伺服器上,并设定于同年8月1日晚触发。


报导称,经统计,王某编写的破坏性程序向温州鹿城、瓯海、龙湾等15.98万有线电视用户推送了非法信息。因抢修期间采用关闭电源、切断电视信号的方法,造成46.5万用户无法正常收看电视达5个多小时,造成中广有线公司温州分公司经济损失达629.4万余元。


于此同时,王某在被监视期间,为达到立功减刑的目的,诬告陷害韩国籍同事印某,谎称印某与其共同实施了破坏犯罪行为,致使印某被机关监视居住、搜查办公场所及住处。


4月3日,温州鹿城法院一审认定王某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诬告陷害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罚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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