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7日星期三

中国废止外企常驻代表机构审批管理规定

商务部26日宣布废止《关于审批和管理企业在华常驻代表的实施细则》。

这份发布于1995年的实施细则对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规定:外企如果要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必须向中共官方提交书面申请,由审批机关审查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获得批准后必须30天内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办批准证书将自动失效;一次批准的最长期限为三年,如果驻在期满后想延期,要提前60天通过原承办单位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2017年以来,吸收外资额较去年有所缩水。据官方数据,2017年前8个月中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479.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0.2%。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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