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日星期六

21年漫漫申冤路换来无罪判决 聂树斌母:“觉得值”

“一案两凶”的故事经媒体报导后,曾引发舆论的哗然。(网络图片)
“一案两凶”的故事经媒体报导后,曾引发舆论的哗然。(图片)

作者:秦正

12月2日,中共第二巡回法庭对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至此,前后历经22年的最终有了结果。

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回忆起为儿子申冤的20多年,称“觉得值”。“虽说我辛苦、我累,我就是想要公开公正的判决。这个判决给到我手里了,证明这个事不是我儿子干的,真凶不是我儿子。”

聂树斌案经过

1994年8月10日,河北西郊发生一起凶杀案。受害人康某某(女)的父亲康孟东向中共公安机关报案称,女儿的尸体在孔寨村西玉米地里被发现。

一个月后,当时在石家庄市鹿泉区综合职业技术学校校办工厂工作的聂树斌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而遭抓捕,继而河北省石家庄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对聂树斌提起公诉。

1995年3月15日,石家庄市中院于以故意杀人罪和强奸妇女罪判处聂树斌死刑,聂树斌不服,提出上诉。

1995年4月25日,河北省高级法院二审判决聂树斌死刑。聂树斌在同年4月27日,被执行死刑。然而在2005年1月17日,另案被告人却自认是聂树斌案的真凶。

自2007年5月起,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父亲聂学生、姐姐聂淑惠向河北省高院和多个部门提出申诉,认为聂树斌不是凶手,要求改判无罪。

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高院宣判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一案维持原判。同时,河北高院裁定,王书金不是聂树斌案真凶,但认为检方提供的聂树斌案证据在形式上存在瑕疵。

2014年12月12日,中共最高法院指定山东高院对聂树斌案进行异地复查。

聂母21年申冤 艰辛换来无罪判决

21年来,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曾多次为自己的儿子高喊,表示要向最高法院呼吁:“刀下留人!”聂树斌案的代理表示,“要不是老太太这么多年的坚持,这个案子走不到今天。”

21年下来,张焕枝用了2本红色塑料皮的笔记本,上面记载了这些年她去过的地方,见过的人。

聂树斌的父亲聂学生感慨地说,21年来,除了法官和律师,记者们成了张焕枝最常打交道的群体。“大陆媒体都来过了,日本、法国、德国的媒体也来过,但这么多年来就没见过河北的媒体来找过我们”。

法学教授:要追究办案人责任

2016年6月6日,中共最高法院对聂树斌案重新审判。有大陆法学教授表示,法院再审判决书要表达的意思是,聂树斌案原审不仅没有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甚至连“两个基本”都没有达到。

聂树斌案发生在“严打”时期,当时中共高层有指示称,案件证明标准达到“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就可以了,不能纠缠细节。

法学教授认为,“原来河北办案机关拿这条当挡箭牌,认为当时办的案子不能按现在的标准看,当时要求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就可以了。”教授还认为,这是办案机关的辩解。因此要追究办案人员的法律责任,包括甚至构成的“渎职罪”。

另有报导认为,聂树斌案是一个典型的中共刑讯逼供的案例。有法律专家对此认为,大陆司法系统的根本问题还没有解决,即它不是独立的,而是被中共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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