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3日星期六

杜阳明:剖析中共以走“程序合法化”完成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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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13日讯】大本营——上海市委、市府前不久通过一个决议,以被解决后,又会提出新的要求为藉口,全面停止“化解矛盾”。


人士、异议人士、维权 人士、不同政见者(统称被利用的黑名单人物)制造冤假错案的手法层出不穷,其中走“程序合法化”,是中共敢于逆天下大不为的违法犯罪,屡试屡爽的手段成功秘诀。


中共门下四大连锁店,公、检、法、司,每制造一个冤案,必须走完四个大程序,每个大程序又分若干个小程序。


首先公安秉承领导旨意,对黑名单上的人物,先实施抓捕,后立案调查。抓捕的罪名层出不穷,中共大量的帽子工厂,有大量的时间对失去的对象量身定裁帽子的大小。通常常用的帽子有以下几顶:1,妨碍公务,2,妨碍公共秩序,3、寻衅滋事4,聚众冲击国家机关,5,颠覆国家,6,泄露……


我是中共迫害的受害者,就以我被中共以寻衅滋事罪名判二年半徒刑的案例分析,从中可以知道中共口口声声的依国的真实含义。


2006年6月2日,我在小区穿着睡衣散步,自称是新来的芷江西警署副所长的赵静,请我到警署谈谈,我一上警车,直接将我送进闸北区看守所,开始漫漫长夜的监狱之旅。


中共动用了成百上千的、羁押犯、服刑犯等众多资源,使用了电警棍、手铐、约束带等械具,用冷冻、酷热、饿饭、断水、杜绝生活必需品、药物控制、精神折磨等酷刑摧垮我的意志。用大官司套小官司,小官司再进监狱禁闭室(犯人中流传大官司好吃,小官司难吃)的手段使我长期处于折磨之中,30个月的监狱生涯中被换了4处监狱,5处监区、十余处监室,让我始终处于新受期被调教、玩弄的境地。我一个被共匪掠夺财产后无任何过错的守法公民,仅仅是相信进行上访维权 ,就被无端锒铛入狱,遭受无妄之灾。

中共以寻衅滋事判我二年半徒刑的具体事实是:


1,2006年4月14日下午我被中共芷江西街道政法委关押黑监狱一月整,一恢复自由就到新华分社反映,患有糖尿病的我内急,与新华分社门卫协商未果,继而与活动厕所管理员协商未果,无奈只能在花园的树丛中小便。


2,小便后被活动厕所管理员谩骂多时,我刚回骂了一句,旁边窜出一个佩戴符号的人(此人就是从未出庭作证的公诉证人陈光杰),打了我后背一拳,我转过身又被他以双掌在胸口狠狠地推了一把后转身想逃,被我抓住扭在一起。访民们看见就从马路对面赶过来,他害怕了,马上对我说对不起,因为没有造成任何后果,所以在访民没有将陈光杰围拢前将他放了。


3,2006年5月31日在市信访办上访 后回家,我与田宝成夫妇乘上46路公交车,像往常一样,与售票员亮明访民身份,求得售票员的同意,上了公交车并且行驶了二站,到了新疆路路站时,换了一个司机,与售票员耳语了几句。就走到我们面前要我们下车,双方僵持后,司机拨打110,110接警后问明情况处理如下:命令司机继续行驶,送我们到该去的地方。


以上这三件事,因问心无愧,所以当、检察院调查时,根本没有思想准备,再加上公安局、检察院办案人员的蛮横无理,逆反心理自然产生不配合。


2013年4月11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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