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6日星期四

联合国第一次受理来自台湾个案 将调查李明哲案

作者:钟辰芳

人权公约实行执行长黄怡碧(左)、台湾人权促进会秘书长邱伊翎(右)6月27至30日拜访日内瓦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机制说明李明哲案。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下属的一个特别工作组已同意调查台湾人权工作者李明哲在中国先是“被失踪”,后来被称已正式逮捕一事。为李明哲案提出申诉的说,这是联合国人权机制正第一次正式受理来自台湾的个案,“因为侵害人权的国家来自联合国的会员国,”。

“台湾人权促进会”星期三发布新闻稿称,已收到联合国“被强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6月23日的回函,表示该工作组将调查李明哲案,邀请家属及申诉团体参加9月在日内瓦举行的大会,并且在大会中报告此案。

“被强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主席及报告员胡瑞亚·埃斯萨拉米(Houria Es-Slami)在信中指出,在收到有关李明哲的申诉案后,工作组已通过紧急行动程序向中共政府传达关于此案的意见,希望有适当调查来厘清李明哲的命运及行踪并保障他的权利。一旦收到任何来自中共政府关于李明哲案的信息,工作组将会及时转达给申诉团体。

埃斯萨拉米说,工作组将于9月11到15日举行第113次大会,如果申诉团体有任何关于李明哲案的书面信息,可以在8月11日之前提交。李明哲案的编号是第10007396号。

台湾“人权公约施行监督联盟”4月初在李明哲妻子李净瑜同意下,向联合国四个人权“特别程序”机制(special procedure),包括“言论自由问题特别报告员”(Special Rapporteur on Freedom of Opinion and Expression)、“人权维护者处境问题特别报告员”(Special Repporteur on the situation of Human Rights Defenders)、“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Working Group on Arbitrary Detention),以及“被强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Working Group on Enforced or Involuntary Disappearances)提出申诉,要求调查李明哲案。

“人权公约实行监督联盟”执行长黄怡碧及“台湾人权促进会”秘书长邱伊翎上周和“西藏台湾人权连线”理事长扎西慈仁到日内瓦拜访了联合国相关的特别程序专员、各国驻日内瓦代表处及及驻日内瓦人权组织,向他们说明李明哲案及班禅喇嘛案,也介绍了台湾整体人权情况及公约落实情况。

李明哲是于3月19日从广州入境中国时失踪,后来中共国台办称他因“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被拘留,5月底国台办又称,李明哲因涉及“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湖南省安全机关逮捕。 

邱伊翎说,几个非政府组织将在台湾新北市举行,声援2015年7月9日被中共大抓捕的所谓“709”维权律师,由香港资深卢敬华制作的纪录片《709人们》也将在活动中放映。

联合国“被强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回覆台湾“人权公约施行监督联盟”关于李明哲案之信函(台湾人权促进会提供)

来源: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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