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4月14日披露,2015年4月8日上午,重庆大足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对法轮功 学员陈清兵、李良端和吕本明非法判刑,陈清兵、李良端各非法判刑3年又3个月,吕本明被非法判刑1年缓刑3年。
吕本明目前已被家人接回。陈清兵、李良端已经向重庆市中级法院上诉。
陈清兵原是大足区石桌小学教师。曾多次遭迫害:1999年7月他拒绝写“不炼功”保证书,被镇派出所非法关押2天,警察王正东等人对他进行人格侮辱、恐吓、毒打。
2000年5月,陈清兵因与同修交流心得体会被非法拘留1个月、罚款4,000元。2000年8月,校方因陈清兵拒写保证书,将他从中学调到偏远村小任教,每天上下班要走一个多小时。2000年9月,陈清兵被关洗脑班迫害20余天。
2000年11月进京上访 被判劳教1年,1年多的工资被非法扣留。在劳教所期间,陈清兵多次遭到徐中富等警察围打,警察把陈清兵打倒在地,用穿着皮鞋的脚猛踩他的头部,陈清兵脸部被打肿,眼睛看东西模糊,两腿麻木。陈清兵还长期被吸毒犯监控,连洗衣洗澡、洗脸、漱口、上厕所都有犯人跟着,连说话等最基本权都没有。
2001年他绝食抗议劳教所迫害死法轮功学员,遭到电棍击打、粗暴插胃管野蛮灌食等折磨。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 金锋 报导
原文链接:重庆法轮功陈清兵等三人遭非法判刑 - 希望之声广播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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