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6日星期五

上海司法教父陈旭受贿3.3亿判无期徒刑

「司法教父」之称的前市人民检察长陈旭,25日因罪遭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判处无期徒刑。图为陈旭在法庭聆听判决,面色凝重。(取自南宁中院官方微博)

有上海滩「司法教父」之称的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昨天因受贿罪遭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陈旭遭控2000年至2015年共受贿人民币7423万余元(约新台币3.3亿元),此前他在7月5日法院开庭审理时已表达认罪、悔罪。

南宁中院公布的照片显示,陈旭昨天在法庭聆听判决,面色凝重。

陈旭纵横上海司法界近40年,但中共总书记习近平自中共第18次全国代表大会掌权后,持续清理「上海帮」,他在去年3月1日被拿下,是继前上海市副市长艾宝俊落马后的上海第二虎。

陆媒财新周刊6月报导形容,从1970年代末期进入上海法院系统,至2017年3月东窗事发,近40年的时光,陈旭从一名普通的书记员成为上海滩司法界教父级的人物。

报导指陈旭及麾下的汪康武等一票人,或在法院、检察院,或在外办律所,或负责仲裁,分工明确,相互勾连,形成了一个上海司法界的地下「小密圈」。

这个小密圈常年在恢恢法网中游走,翻云覆雨,结成操弄司法的「枉法共同体」,使公平正义大打折扣,严重损害了上海的法治生态环境。

根据南宁中院通报,法院认为,陈旭身为司法部门领导干部,滥用司法权,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恶劣,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

通报称,鉴于陈旭具有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等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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