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7日星期四

【投书】六四平反委员会代理主席诉讼情况通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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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7日讯】天津异议人士张长虹自2012年9月14日向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递交行政诉讼状,诉公安北辰分局滥用职权,勾结天津市司法精神病鉴定委员会,把张长虹一个健康人荒谬地弄成精神病人一案,至今已有三个多月了,法院就是不予立案。为此,张长虹无数次找到立案庭庭长张琦及行政庭庭长刘春杰,询问不予立案的原因,希望得到答覆,但两位庭长就是不予答覆。

2012年12月3日,是北辰区人民法院的院长接待日,张长虹把此问题 向负责接待的部吕主任进行了反映,并表示:“如果我的诉状有不合格之处,请明确指出告诉我,我会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改正或补正,以期得到法院的立案受理。”当时吕主任答应一个星期内会责成行政庭庭长刘春杰给予答覆,但一个星期后无任何消息。无奈,2012年12月17日又到了院长接待日,张长虹把此问题以及上次院长接待日,负责接待的吕主任言而无信的情况一并向当日负责接待的张文红副院长进行了反映,当时又答应一个星期之内会给答覆,但一个星期后依旧毫无音信。堂堂的法院院长接待日都这样说话不算数,彰显了中国 司法无赖行为,这种情况在法治国家是绝不会出现的。


2012年12月25日张长虹对诉状进行了修改,并再此递交到法院,结果会怎样,继续等待。


被精神病,,将正常人强送精神病院,是一种极不人道的反人类罪行。是前苏联政权迫害政治异己分子的惯用手段。


要毁掉一个人最恶毒的手段,不是把他送进监狱,而是关进精神病院。



相对把无辜者送进监狱,送往劳教,将正常人关进精神病院,手续更为简单。送进监狱涉及公、检、法、司多个部门,需要走完复杂的刑事司法程序,而且常常受到被告聘请的“律师”干扰。送往劳教,虽然只需一家说了算,相对于将人送往监狱方便许多,但由于劳教制度饱受社会争议,批准劳教的权力已经上收到了县公安局长、分局长一级领导。况且劳教还有最长三年的时间限制,无法将人长期关押。将正常人强送精神病院,只需派出所一级领导批准即可,多数地方实际权力甚至下放给办案人员,只需派出所或刑侦队盖个公章即可,手续极为使得,而且关押时间可长可短,只需一个简单的手续就可将人关到死。更为可怕的是,不仅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有这个权力,一些乡镇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也可将人送进精神病院,这是一个多么疯狂可怕的社会现象。


将正常人关进精神病院之所以成为国际上公认的反人类罪行,是因为此罪行严重侵犯了人的权、健康权、生命权和人格尊严。近年来公开披露的案件中,许多被强送进精神病院的正常人,被强行捆打,被强制大剂量用药“治疗”,把正常人变成了真正的精神病人,甚至被“治”死在精神病院。有的正常人竟然被当初强送进精神病院的办案人员所遗忘,好不容易通过病友送出消息,官方先是否认,被“精神病人”亲属识破后,又以继续治疗为由,拒不放人。


为了国家的法制进步和人民幸福安康,是该全社会高度关注此类恶性案件的时候了,否则今天被失踪、被强送进精神病院的是他,明天被失踪、被强送精神病院的就可能是你我和我们的亲人。


(责任编辑:郑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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