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9日星期二

上海大爷在楼梯间堆杂物遭丢烟蒂酿火灾 竟向管理公司索赔25万元

20211109021635414.jpg上海市浦东人民法院。翻摄澎湃新闻网 图片来源:苹果新闻网

无理之人以为敢大声就赢?中国上海市一名男子,在租赁的社区大楼楼梯间擅自堆放杂物,结果引起火灾后,这名老大爷反而把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院,认为物业公司属于管理方,导致自己受伤,因此索赔25万元人民币。这项无理要求最后被驳回。

上海澎湃新闻网8日报导,根据上海市浦东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得知原告的诉请已遭到法院驳回。

根据法院纪录显示,这名许大爷一家人租住在上海市某社区内,他们在楼梯间堆放了纸箱、油烟机等杂物,物业得知后上门要求他们进行清理,许大爷儿媳表示会尽快处理。然而当晚,有人不小心将烟头掉落在杂物上,引发了火灾。

这时,许大爷正乘坐电梯回家,发现失火后,拍打家门想喊家人一起逃生,但家人却迟迟没有开门。随后保安收到消息赶来,扑灭大火并救出了许大爷。但因滞留在楼梯间吸入了大量浓烟,许大爷身体多处受伤。

许大爷认为,火灾是物业公司疏于管理造成的,物业公司应该赔偿自己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共计25万多元人民币。

庭审中,物业公司则认为,物业已经通知许大爷一家处理杂物,事后也及时扑灭了火灾,对事故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的焦点在于物业公司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的前提是存在过错。本案中,许大爷受伤的主要原因是烟头引燃楼梯间堆放杂物起火,对于楼梯间杂物,物业已经尽到了注意及提示义务。

火灾发生后,物业工作人员也尽力施救,避免了灾难的扩大,也已尽到了安全保障人的义务,因此在本起事故中并无过错。

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请。许大爷不服提起上诉,被二审法院判决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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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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